正文 中關村核心區中介機構服務創新的啟示(2 / 3)

積極牽線搭橋,促進生產生活和諧發展。中介服務機構不僅是增強區域創新能力、完善市場經濟製度建設、促進科技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力量,而且是加速創新成果向現實轉化的關鍵措施和橋梁。中介機構為大學和科研院所提供包括谘詢、信息、場所等方麵的服務,促進科研成果的推廣和轉化有效溝通,聯係研究開發與產業創新兩大體係,把核心區科技資源優勢轉化為競爭優勢,從而提高區域的整體創新績效。核心區中介服務機構為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創新活動提供技術指導、谘詢以及人才培訓等各種服務,促進了企業創新活動的開展,對於企業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和保持核心區經濟高速發展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中介服務機構還是公共服務的參與者,通過為大量個體私營單位和特殊人群提供多元化、靈活性的公共服務,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市場失靈和政府服務缺位的不足,有效地化解了社會矛盾。

提高專業工作質量,增強創新服務能力。中介服務機構作為創新活動的主要輔助者,在促進企業創新和發展以及促進區域的創新網絡形成和發展方麵,發揮著重要的技術支撐作用。事實證明,中介服務機構通過開展技術擴散、成果轉化、科技評估和管理谘詢等以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基礎的服務,與其他創新主體建立緊密聯係,從而可有效降低創新風險,為創新係統提供技術支撐並加速推動科技成果的產業化進程。

規範行業發展,提升自律水平。近年來,隨著核心區中介機構的增加,不同類型的中介機構注重加強自身建設,取得了紮實成效。一是按照政府要求加強政策引導,電子、文化等中介機構定期組織開展企業發展政策研討活動,邀請政府有關部門專業人員現場解讀政策、分析形勢,把握發展的正確方向。二是製訂行業發展自律公約,教育、醫療等中介機構圍繞落實法規、關注民生問題,研究製定服務公約,進行自我監督,防止發生違法違紀等事件。三是利用中介服務平台及時發布和宣傳區政府的有關政策規定,通過培訓骨幹、強化相互監督,提高自律意識。

推進中介機構創新發展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分析

核心區中介服務機構經過多年建設與發展,已形成一定規模和服務能力。但從總體上看,中介服務機構的發展仍有亟待加強的薄弱環節:一是難以滿足不斷增長的市場和人民需求。二是科研工作者對申請專利知識產權保護以及科研成果轉化的認識也存在一定誤區,影響了中介機構的發展。三是管理體製不健全使中介服務機構難以在創新型城區建設中充分發揮作用。很多中介服務機構的業務是從政府行政職能部門中分離出來的,管理與運行過程中依舊采用行政方法,製約著中介服務機構的工作。四是中介服務機構定位不準確,使區域創新能力的提高缺乏支撐。五是中介服務機構的人員素質和服務水平不高。為此,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大力扶持引導中介機構,在政策上、資金上予以傾斜,努力營造有利於中介服務機構發展的軟、硬環境。

完善政策措施,加大中介服務機構發展的扶持引導力度。充分與中關村“1+6”政策對接,借力中關村科技創新政策,構建核心區中介機構發展的扶持政策體係,出台和細化專項政策,從人才、金融、文化科技融合、企業扶持等多個方麵逐步完善配套政策,製定中介項目實施措施,逐步形成一個完整有效的政策鏈條。要完善金融扶持政策,製定中介公司融資再擔保基金管理辦法,通過政府出資等方式為公司增信,擴大金融資源,積極引導社會資金的投入,改變“等、靠、要”思想,探索完善風險投資體係、融資擔保體係,倡導和鼓勵中介服務機構主體多元化,擴大從事中介服務機構的範圍,鼓勵現有的專利事務所、商標事務所等企業將技術中介作為其服務內容。加大金融招商力度,全力推進重點銀行、保險、總部經濟項目招商,豐富園區金融業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