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社會競爭激烈,一個人想要取得成功,就必須具備足夠的知識和才能。基於此,很多家長就把自己的男孩從小當成男子漢來培養,但在這個問題上,很多家長都走進了一些誤區,家教不但沒有起到正麵作用,還惡化了家長和孩子的關係。因此,家長在培養自己的男孩時,一定要注意,千萬不要走進教育男孩的誤區。
讓孩子自己決定
家長對孩子的教育,一是要管,二是要放。當孩子不好好學習、品德不好的時候家長就要管,而對那些吃苦耐勞、經風雨的事情,家長就要放心讓孩子去幹,尤其是男孩。
讓孩子自己去做決定,並不意味著父母就能推卸責任,這種教育方式隻是為了培養孩子的自主能力和責任意識,讓孩子逐漸變得成熟起來。
在生活中,不要讓孩子一味地去服從父母的決定,要讓孩子按照自己的意誌去選擇,並在選擇的過程中培養出肩負責任的自主性與積極性。
但是有的父母總是習慣把原本屬於孩子的“選擇權”和“決定權”牢牢地掌控在自己手中,按照自己的意誌來規劃孩子的一生。他們不是強迫自己的孩子放棄自己感興趣的事情,就是逼著孩子做他們不感興趣的事情。
家長這樣做的結果隻有兩個:一是讓自己的孩子變得膽小怕事,凡事都隻會依賴父母,根本沒有自己的主見;二是很容易引起孩子的逆反心理,什麼事都和父母對著幹,導致孩子與父母的關係不融洽。
2000年的一天,一個剛剛結束中考的16歲男孩小君,從21層住宅樓躍窗而出,結束了自己年輕的生命。根據小君的老師和同學說,小君是個很優秀的孩子,不僅學習成績非常優秀,中考還報了當地的重點高中。
小君的興趣十分廣泛,他不僅喜歡彈風琴和電子琴,還擅長書法和繪畫,可以說,在男孩堆裏,小君算得上是一個既聽話又懂事的好孩子,但是為什麼這麼優秀的男孩卻選擇輕生呢?
當對小君的家庭進行深入了解時人們才發現,他是一個酷愛音樂的孩子。小君原本想報考音樂學院附中,學習作曲,但是他的這個決定卻被父母生硬地拒絕了,為了這件事他曾和父母激烈地爭吵過。
經過多次抗爭無效後,小君按照父母的意願無奈地選擇了一個他不喜歡的學校。在這以後,小君的心情一直不好,最終導致了這場悲劇的發生。
在談到孩子的選擇權時,大多數父母的第一個想法就是孩子還小,懂什麼選擇?
所以要做主的事情還是由大人來決定比較好,孩子可能現在不領情,等他們長大了自然會明白一切的。當然也有的父母會認為自己是為孩子好,難道為孩子做決定還會害了他們嗎?難道這樣也有錯?
但事實上,從表麵上看,父母是在圍著孩子轉,然而實際上是孩子在圍著父母轉。
父母為孩子做決定的時候往往不是把孩子的意願放在首位,去尊重孩子的個性和興趣,使孩子有充分發展的空間,而是把自己的意願當成孩子的意願然後強加在孩子身上,甚至以武力強迫孩子服從自己的決定。
有的父母甚至完全掌控了孩子的一切,他們對孩子就有一種按自己的人生理想、價值觀念以及行為方式塑造的傾向,孩子本身的素質及興趣往往都被忽略了,這些孩子根本連一點決定權都沒有。當孩子對父母的這種包辦和安排不滿意或有抵觸情緒時,父母就會說:“我們不會害你的,我們比你懂,你按我們說的做準沒錯。”就這樣,在父母這種仿佛是愛的光環的照耀下,很多孩子變成父母的木偶,其選擇權被無情地剝奪了。同時,這些孩子也失去了獨立思考和承擔責任的機會,久而久之,在這樣的環境下成長的孩子,當被問到自己的人生規劃時,往往沒有自己的答案,遇到困難的時候,也不能自己解決,而隻能依靠父母。這樣的孩子在競爭激烈的社會中勢必會難以立足。
孩子的知識和生活經驗確實不足,因此在自主選擇的時候出現一些偏差是難免的。
但是,家長並不能因此就不讓孩子自己做決定。決定和責任是一對“孿生姐妹”,人的責任感往往就是在自我決定中形成的,一個人沒有決定的權利,那麼他就不會懂得承擔責任。
孩子遲早是要走出家長視線的,他們必將開拓出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如果你的孩子小的時候就沒有決定權,沒有體驗到選擇的滋味,那他今後又怎麼能選擇適合自己的發展道路,迎接各方麵的挑戰及競爭呢?
因此,作為父母,要多給孩子一些自主決定的權利,讓你的孩子對自己的事情做主。同時,孩子在自主選擇的過程中,也能培養解決困難的頑強意誌,形成遇事冷靜、有主見的良好心理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