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0章 留守兒童——什麼時候才能把爸爸媽媽留下(2)(3 / 3)

5.我是留守兒童——我的安全誰做主

案例一:

2010年2月18日下午,居住在浙江天台縣下路王村的蔡家5名孩子外出玩耍,隨後就再也沒有回來。22日,5名孩子的屍體在龍珠潭水庫下遊魚塘蓄水池被發現。

新華網報道:2月23日,廣西南寧市賓陽縣甘棠鎮田陳村發生一起火災,導致4名兒童死亡。其中,最大的7歲,最小的才4歲。4名遇難兒童中,有兩人為農村留守兒童,父母均常年在廣東打工,春節也未回家。孩子由祖輩代為管教,而祖輩時常缺乏精力看管,以致發生事故時也渾然不覺。

近年來,由於監護人保護不力,或因年長,或因經濟原因無法認真行使對留守兒童的監護權等多方麵原因而產生的留守兒童溺水、火災、燙傷、觸電、車禍、死亡等意外事故頻繁發生。有研究證實,照顧者為祖父母以及照顧者文化程度低是兒童意外傷害的危險因素,此外,得不到親情照顧也容易產生安全問題。

如何避免留守兒童意外傷害?

(1)讓孩子盡可能早地記住自己的姓名、家庭住址、家庭成員的全名及工作單位,告訴孩子在遇到危險時,怎樣撥打緊急呼救電話。

(2)防止玩火,讓孩子懂得玩火的危害性。

首先,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對火柴、打火機等火源,對汽油、煤油、酒精、鬆節油等易燃物,都應收藏好,以防孩子因玩火而造成火災。教育孩子發現未熄煙頭要及時滅掉。

其次,要教育小孩不要在室內或火爐旁燃放鞭炮,放鞭炮要遠離棉花、木材、刨花、稻草垛等可燃物。在加油站、煤氣站、液化石油氣站等危險區域內,絕對不準燃放鞭炮,不得吸煙或點燃火種,不能在森林地帶、荒坡野外玩火,不能在沒有家長、老師帶領下擅自進行野炊活動。

最後,指導孩子正確使用家用電器和液化氣灶具。冬天,要教育小孩不要用燈泡、電熨鬥等取暖,或者用來烘烤衣被。不要用紙做燈罩,紙燈罩容易著火。要教育孩子正確使用電取暖器。用完電器或人不在家,一定要斷掉電源,以防不測。在使用灶具方麵,農村燒灶、燒炕要做到:火著人在,人走火滅;灶前光,留水缸。使用液化石油氣灶,要先點火後開氣,使用完畢後,必須檢查液化氣瓶總開關和灶具開關是否關嚴,以防漏出氣體,造成意外。液化氣殘渣應交液化氣站處理,不得隨意亂倒,以防著火、中毒等事故發生。

(3)從小教育孩子不在河邊、水庫遊泳,也不要在河邊、水庫打打鬧鬧。

要教孩子溺水後的自救與搶救的辦法,要教育孩子在溺水後,首先不能驚慌失措。要大聲呼救,並憋住氣平躺在水麵上,順水漂流,等待救援或漂到岸邊。其次是盡量將頭部升出水麵,看身邊有無木板、竹竿等物。有人遊來救援時,要與之主動配合,不要一把抱住,以防“同歸於盡”。

(4)濕手不要去摸電器的開關、插頭,更不可將手指、別針、回形針等放進插座,以免觸電。

告誡他們不要觸摸破損電線,不要在高壓電線或變壓器附近玩耍,一旦發現電線斷裂下垂,應繞道行走並告訴大人。

(5)教給孩子急救護理的方法。

人的一生會遇到各種災難,小災小難也是常有的事。可根據孩子的年齡層次教給一些急救護理的知識,讓孩子學會如何去自救自護。如被困在失火的房屋裏,應立即用浸濕的毛巾、衣物捂住口鼻,選擇窗子逃離;若遇上洪水泛濫,應盡量往高處跑,別忘帶上能浮於水麵的物品;若遇上地震,要趕緊跑出房屋,跑到最開闊的地帶去,來不及時則隻能尋找櫃、床底下、牆角等地方暫避。

(6)教育孩子不參與危險性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