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男孩子喜歡參與一些不安全的,甚至是危險性的活動。如:有的學生,尤其是男生喜歡運用棍棒刀槍、石頭泥沙作武器“開戰打仗”或逗打嬉鬧,以致戳瞎眼睛,打掉牙齒,砸破腦袋,折傷筋骨;有的學生玩耍射傷力較大的玩具槍、飛刀造成同伴間的意外傷害;有的學生喜歡登高攀樹、翻牆,導致從高處摔下,自身傷殘;有的學生追趕汽車,攀爬機動車輛,被摔得生死難料;有的學生騎自行車帶人,在馬路上橫衝直闖,致使車禍發生;有的學生違紀違章使用體育器械,從單雙杠、吊環、滑梯上摔下,造成脊柱裂傷;有的學生在打架鬥毆處圍觀而遭誤傷;有的進出影劇場等娛樂場所追趕擁擠、打架逗鬧,造成跌倒踩傷、擠傷、砸傷;有的到動物園遊玩,愛把手伸進動物籠子裏逗趣而被咬傷……這些都是十分危險的,是小學生意外傷害的隱患,家長一定要注意糾正孩子這些不安全的行為,製止他們參與這些危險性的活動。
(7)清潔用品或殺蟲劑不可拿來噴著玩,捉迷藏時不要躲在櫃子、箱子裏。
(8)不要用塑料袋或棉被蒙頭,不要把繩子繞在脖子上,也不可把花生、鈕扣、彈珠等小東西放進鼻孔或嘴裏,以免不小心吸入氣管。
(9)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帶孩子上街,要告訴孩子走人行橫道,過馬路要看紅綠燈、走斑馬線。
案例二:
性侵犯、拐賣——陽光下的犯罪
李某(10歲),父母外出打工,李某跟爺爺一起生活,從2005年1月至2006年9月案發,先後有四名中老年人以給零錢、給零食為誘餌,將其強奸10餘次之多。後因爺爺追問其零錢的來源,李某才說出王某、孫某、李某、趙某等四人對其的侵害。在案件偵破過程中,因王某不承認強奸事實,證據單一,王某也沒有被起訴。
從留守兒童的監護方式反映出,目前我國農村家庭缺失的情況較為嚴重,這就帶來了多方麵的安全隱患,同時也為犯罪分子提供了機會。最近公安部的一項統計表明:農村留守兒童已成為受各類犯罪侵犯的高危人群,留守兒童中男性兒童多會成為人販子注意的目標,而女性兒童則容易成為性侵犯的對象。從目前打擊拐賣婦女兒童工作所呈現出的總體數據來看,被拐賣兒童群體中,居第一位的是流動兒童,居第二位的是留守兒童。
由於性安全防範教育缺乏,女童的性安全問題尤為嚴重。
一是在我國農村素以鄉風淳樸著稱,留守女孩的父母對自己的女兒缺乏性安全意識方麵的教育,小學也不可能對學生進行性安全教育。而留守女孩自己因其智力和閱曆限製並不知道性的危險性,沒有性安全的防範意識,甚至把性侵害認為是遊戲,根本不知道什麼是性侵犯。
二是留守女童長期失去直接監護人,爺爺奶奶、外祖父母或其他親戚做臨時監護人,有的年邁體弱無法行使監護權,有的老年人對女孩的性安全防範意識和防護能力太弱,缺乏對女孩的性安全保護,而且小女孩很容易被犯罪分子的小恩小惠、甜言蜜語迷惑住,給點糖果、蘋果,一塊錢兩塊錢就能把她哄走。再加上農村地理環境缺乏安全性,特別是一些偏遠山區鄉村,人煙稀少,地勢陰暗,也給犯罪分子提供了很好隱蔽場所。有的女孩還要從事一些野外勞動,如割草、放牛、放羊等,在野外,她們很容易成為犯罪分子的襲擊對象。當犯罪分子把魔掌伸向留守女孩時,女孩既無反抗力量,也措手無助,往往很難逃脫魔掌,慘造性侵害後也很難求得保護和幫助。
再者,有些女孩受到侵害者的威脅,不敢跟大人說;有的監護人受封建意識影響,認為這是見不得人的事,發現案件事實後也多是私了。
最後,除了犯罪分子的侵犯以外,監護人方麵也有一些問題。從媒體報道的有關事例中我們發現,有些是委托監護人責任心不強,不能給留守兒童提供一個安全的成長環境造成的。
如何避免留守兒童被侵害?
第一,加強對留守兒童的監護。
首先作為父母要重視孩子的成長,不能隻“生”不“養”。如果兩人都外出打工,必須把孩子放在有監護能力的親戚家裏。無論是祖父母、外祖父母還是其他親戚都要特別關注孩子的行蹤,盡量不要讓其離開自己的視野。要教育孩子不要接受別人的東西,要多與家人溝通,在外麵發生的任何事都要跟家人說,使孩子時時刻刻處於家人的監護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