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科學決策
切實“把權力關進製度的籠子裏”
針對邊防部隊“人權”、“財權”、“事權”缺乏有力製約的難題,邊防局黨委引導各部隊認真學習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著力探索科學民主決策的具體操作經驗。
福建總隊泉州支隊黨委堅持優化權力配置,集體行使決策權。研究出台《黨委決策執行監督工作規則》和常委會、全委會議事規則,明確界定黨委決策和首長決策範圍,嚴格主官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工程決策部署等規定,細化分解推薦選拔副團職後備幹部和副團職幹部人選、重大經費開支、重大項目立項等7大類票決範圍,使權力的行使有清晰的邊界和範圍。采取常委提名推薦、提案提議、正副書記末位發言等方式,最大限度地調動和發揮常委參與決策的能動性。充分尊重和保障大隊黨委對自身建設決定權、工作安排自主權、所屬人員管理權和正常經費支配權,對屬於基層職權範圍內的事堅決不插手、不幹預。堅持規範運行機製,分工行使執行權。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軍政主官分工負責製的實施原則和執行機製,緊緊抓住“主官負責、常委督導、末端落實”三個層麵,落實層級管理。堅持強化糾偏問效,科學行使監督權。牢牢把握“監督力量、監督效率、監督體係”三個重點,有效實現事前事中事後的全流程監督。
廣東邊防總隊積極探索實踐,逐步形成了貼近部隊實際、決策科學民主、官兵反映良好的票決機製。科學界定票決範圍,確保決策有據可依。將團職領導幹部選拔任用、重大工程立項、大項經費開支、物業租賃等重大問題納入票決範圍,並對每一類重大事項的界定標準作出具體規定。嚴格規範票決程序,確保決策有章可循。注重會前議案的醞釀論證,凡未經半數以上常委會委員同意的,不得提交會議討論及票決;注重票決前議案的研究審議,每個重大事項上會票決之前,組織與會委員開展民主討論,充分發表意見,特別是對於專業性較強的議題,要求由承辦部門派員到會或者相關專業人員到會就有關問題作出專門說明。注重會後決策的執行落實,黨委常委會、全委會每次形成決議後,由政治機關根據職責分工,製發督辦單,確定責任人、責任單位、完成時限,實施督辦,跟蹤問效,並定期對督辦事項進行彙總,向黨委反饋貫徹落實情況。此外,還建立健全谘詢論證、回避、公示、監督和責任追究等製度保障機製,確保票決終端效果。
遼寧邊防總隊積極探索黨委務虛製度科學化。黨委務虛主要圍繞事關公安邊防工作全局的方向性、政策性、原則性問題以及迫切需要解決的重大問題進行。包括黨的最新科學理論在公安邊防部隊的具體實踐,貫徹上級黨委重大方針政策和部署要求的思路方法,年度或階段性黨委工作思路,部隊建設形勢,中長期發展規劃以及階段性、傾向性等重大問題。他們嚴格按照會前準備、民主討論、達成共識、成果轉化四個步驟進行,有力提升黨委班子戰略思維、宏觀駕馭和解決方向性、階段性重大問題的能力,推動了部隊全麵建設。
三年來,在總結基層探索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公安邊防部隊逐步形成了各級軍政主官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工程,集體決策時末位表態發言的“三不一末”製度,團、營職領導幹部選拔任用黨委會和全委會兩次差額票決製,和“一重三大”即重大工程建設、大宗物資采購、大項資產處理及大項經費開支等通過黨委會票決製等規定動作。《公安邊防部隊選拔任用團職幹部票決辦法》、《關於建立總隊級黨委務虛製度的意見》等製度,已經在全國公安邊防部隊全麵實施。同時,還探索建立黨代表任期、決策征求意見等多數人參與決策、參與用權的機製,強化了普通官兵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真正把權力關進了製度的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