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分層次擴大有序政治
參與。
政治參與是民主政治的一項重要內容。在我國的民主政治實踐中,政治參與占有重要地位,是人民群眾在共產黨領導下實現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的重要途徑。我國的政治參與的主要途徑是政策性參與,即通過民意征詢係統,把國家的法律與政策建立在征詢和反映人民群眾意願基礎之上,通過征詢人民群眾的意願使黨的執政方略和各級政權的法律法規、政策能夠準確地反映和代表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實行分層次的政治參與是保證政治參與有序性的關鍵。在現代的民主形式之下,即間接民主政治實踐要處理的一個基本關係是“精英”與“群眾”的關係。民主的題中應有之義是人民群眾的政治參與,但由於信息不對稱、經驗不對稱以及利益局限性,客觀上限製了人民群眾進行政治參與的能力與範圍。分層次政治參與方式是克服和超越群眾參與局限性的根本方法。所謂分層次參與是以利益相關性、信息充分性和責任連帶性為標準設計和確定政治參與的主體、對象和方式。區分不同的政治事務,以利益相關程度、信息掌握程度和責任連帶程度為尺度,引導相關性強的群體及代表進行分層次的政治參與,而不是不分層次、不看對象的所謂全麵的政治參與。這樣做既從總體上保證了人民群眾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又可以防止無序參與帶來的無效與混亂。
第二,推進協商民主,提高協商民主質量。
黨的十八大正式提出中國式的協商民主概念,提出完善協商民主製度和工作機製,把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製度化發展作為未來中國民主政治建設的重點。發展協商民主,需要進一步擴大協商民主範圍,推進民主協商的體製化、製度化。提升協商民主的質量是未來中國協商民主發展的關鍵問題。在未來發展中國式的協商民主中,社情民意的客觀、準確、全麵的發現和反映機製是發展協商民主,提升協商民主質量的重要相關製度,應納入中國民主政治建設的議事日程。協商民主較之選舉民主,其表達機製相對薄弱。因此,在重點發展協商民主的背景下,加速建設中國的社情民意調查係統就顯得十分必要。當前,我國社情民意調查工作尚存在缺陷和不足,未建立起專業、係統和完善的社情民意調查係統,由此導致協商民主的基礎並不牢固。在這方麵,我國應廣泛學習借鑒國外相關經驗,結合本國國情和現實需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專業化的社情民意調查機構和體係,特別是應當建立相對獨立的專業化、職業化的民意調查機構,以促進協商民主質量的提高。
第三,建設和加強權力製約和民主監督體係。
在現階段不以擴大競爭性選舉為民主政治建設策略選項的條件下,權力製約與民主監督具有更加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所謂“把權力關進製度的籠子”,核心思想是建設和完善製度性的權力製約體係。在我國未來的政治體製改革中,應沿著分類、分層、分級建立權力製約機製的方式推進權力製約體係建設。所謂“分類”,是分別在黨委、政府、人大、司法等主要權力機關之中首先建立完善的內部權力製約機製。所謂“分層”,是區別中央和地方以及部門,根據條件和需要建立各具特色的權力製衡機製。所謂“分級”,由於中國當前所處發展階段以及處於當前發展階段的政治製度的曆史的限定原因,中國的政治權力將長期處於相對集中的形態。因此,中國政治體係中的權力製衡機製並非均衡和均質的,處於權力不同層級上的製衡機製應有所區別。
在缺乏競爭性選舉的民主形式類型中,民主監督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特別是在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條件下,民主監督作為一種重要的民主政治形式更是不可或缺的。民主監督是保障人民賦予執政黨、國家權力機關和政府機關的各項權力不變質,保證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的根本方法。從一定意義上講,民主監督是保障現階段我國民主政治發展正確方向的關鍵因素之一。隻有實行有效的民主監督,其他的民主形式才能真正發揮效力;進一步講,隻有實行和加強有效的民主監督,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性質才能得到真正體現。因此,民主監督是現階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需要大力加強的重要領域。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