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6章 法則22:拋棄驕慫(1)(2 / 2)

第三,培養孩子的責任感。根據孩子年齡,經常有意識地指導孩子做一些家務勞動,培養孩子的獨立生活能力、生活自理能力與做事能力;同時,鼓勵和支持孩子積極參與社區服務活動,幫助孤寡老人等公益性活動等。通過這些活動,孩子不僅能感受到為他人服務是一件快樂的事,還能體驗父母的辛勞,更加珍惜家庭的幸福生活。

第四,給孩子講感恩的故事。為了幫助孩子學會感恩,父母把可以把感恩的思想觀念貫穿在故事中,讓故事告訴孩子要懂得感恩。比如,每天晚上臨睡前孩子讓父母給他講故事,父母就有意識地挑選諸如“羔羊跪乳”“烏鴉反哺”和“大黃狗報恩”的故事講給孩子聽,告訴孩子,做人要知道報答,要有情有義,不但要尊重父母,還要懂得報答父母的恩情。父母不是為了要孩子將來報答多少,而是希望孩子能夠心裏有他人,知道尊重他人,關心他人,知道凡事要有情有義,這樣的人才能受到人們的喜歡,才能成為有出息的人。

總之,感恩是積極向上的思考和圖報的態度。當一個人懂得感恩時,便會將它化作行動,實踐於生活中。一個人會因感恩而感到快樂,而一顆感恩的心,就是一顆和平的種子,就是人與人之間的和諧因子。人,離不開群體。隻有學會感恩,感謝父母,感謝他人,才會更加熱愛生命,收獲幸福與快樂。在培養孩子的過程中。應該大力弘揚感恩文化,教育孩子學會感恩,讓感恩教育成為孩子重要的必修課。

學會承擔

責任感的培養是孩子健全人格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也為孩子身心的健康發展提供了動力和保障。現在的孩子由於先天條件優越,處處受人疼愛,容易以自我為中心。責任感的培養有助於這些孩子擺脫以自我為中心,養成自製、自理能力。培養孩子的責任感,能使他明白:自己的言行會對別人產生什麼樣的影響,進而明白責任的完成與否對自己的將來有什麼作用。

美國西點軍校認為:沒有責任感的軍官不是合格的軍官,沒有責任感的員工不是優秀的員工,沒有責任感的孩子不是好孩子。一個能夠主動承認錯誤的孩子至少是勇敢的,對待已經出現的問題,能夠勇於承擔責任就是值得讚賞的。

【成功導讀】

4歲多的張小明,每天下午一放學就跑去跟院裏的孩子玩,常常玩到吃晚飯時還不回來,為此張小明的父親特別生氣。

一天晚上七點多了,張小明還沒回來,他的父親說:“不喊他了,我們先吃!”吃完飯後把飯菜都收拾起來。快八點時,張小明回來了,使勁敲門,父親不僅不開,而且站在屋裏告訴門外的張小明:“外麵很好玩,繼續去玩,不要回來吃飯睡覺了。”張小明開始沒意識到自己的過失,像往常一樣唱道:“小兔子乖乖,把門開開,快開快開……”喊了幾遍,父親還是不給他開門。感覺到事情嚴重性的張小明在門外開始哭泣,半個小時後,張小明的哭聲越來越小了,父親這才打開門,讓兒子進來。進來後,張小明直奔餐桌,父親說:“我和媽媽把飯吃完了,今晚你沒飯吃了。如果明天晚上牆上的短針指到六、長針指到八時還不回來,父母還會把飯吃完,而且你隻能睡在外麵!”那晚,沒有吃飯的張小明噙著眼淚睡覺了。第二天晚上不到6點半,張小明就回來了。此後,張小明再也沒有玩到很晚才回家。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當孩子犯錯誤時,父母不能一味縱容,更不能視而不見。要知道,孩子犯錯的時候,恰恰是教育孩子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的最好時機,因為內疚與不安會使孩子想方設法彌補自己的過失。讓孩子為自己的過失負責,也是讓孩子為自己的將來負責。很多時候是父母從小就剝奪了孩子為自己承擔責任的機會。父母包辦得越多,孩子的能力越差,這就需要父母轉變教育觀念,讓孩子承擔責任,一個能承擔責任的人,才能對自己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