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新政下的企業年金走勢(3 / 3)

對於今年下半年的債券市場行情,黃健斌認為,隨著未來經濟增速的下滑,而通脹又處於相對高位的話,基準利率會維持在一個相對偏高的水平,債券整體收益率也會抬升,這樣企業年金組合的持有期收益率整體上會有一個抬升。

董良泓認為,做好企業年金基金權益類投資的關鍵是嚴控風險,在做好絕對收益的前提下,為企業年金組合爭取良好的投資收益率。在投資運作方麵,對新的企業年金組合一博時基金首先會積累安全墊,前期會比較保守,有了一定安全墊後,逐漸增加權益類產品的投資比例,綜合平衡風險和投資收益的關係,力爭為企業年金組合獲取良好回報。楊學連對此表示讚同,同時強調不同的企業,不同年齡段的職工在投資偏好上有不同特點,投資管理人還要注重與企業和職工進行溝通。

5 法人受托大行其道

在企業年金最初發展的幾年裏,企業大多采用理事會模式管理企業年金。隨著企業年金市場的不斷發展,尤其是在金融危機中理事會麵臨著巨大壓力和責任,理事會模式的弊端逐漸暴露。而11號令對企業年金理事會的組成、設立、理事應具備的條件、議事規則、理事的責任與罰則均做了明確規定。提高了理事會行使受托職責的門檻。這實際上是在引導和鼓勵專業的法人受托機構模式。

陳玉祥表示,近兩年已經很少遇到理事會模式了,如目前中央大型企業集團——近期的上海商用飛機、中國化學工程、中國兵工等都是采用法人受托模式。目前隻有中石油、中石化等特大型企業依然采取理事會模式。

陳玉祥表示,從國際經驗看,特別大型的企業也確實有采取理事會模式,這些企業一期企業年金計劃的資產高達幾十億甚至幾百億,成立理事會也是一條可選擇的途徑。在國外的大型企業,比如美國通用就是采用理事會模式。不過總體而言,法人受托模式必然是主流。中交集團是國內第一家選擇法人受托模式的央企。傅俊元介紹,2007年中交集團開展企業年金計劃,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中交集團年金基金累計已達17.28億元,為集團70,231名員工建立了企業年金,已有7000餘名退休人員享受到了企業年金待遇。

在大多數企業都采用理事會模式的情況下,中交集團之所以選擇法人受托模式是基於成本、風險控製和專業化三方麵的考慮。傅俊元指出,2009-2010年中交集團共支付受托費用86萬元,而中交集團若成立企業年金管理中心做為年金理事會辦事機構,僅人工成本就至少需要400萬元。

在集團企業年金計劃推動過程中,中交主要遇到兩方麵的困難。一是政策法規不完善所帶來的諸多問題,特別是在稅收優惠政策方麵,企業劃人員工個人企業年金賬戶內的年金基金也要由員工本人繳納個人所得稅(同類型的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是免稅的);二是企業年金外部管理機構即受托人、賬戶管理人、托管人製定的工作流程不能完全適應中交集團的管理需求。中交集團人員多、分布地區廣泛,這就需要外部管理機構按照中交集團的人員分布情況建立配套的服務網絡,建立相應的績效評估機製,保證整體的服務水平。

延伸閱讀

中交集團企業年金法人受托模式經驗

作為率先在國內采用法人受托模式開展企業年金計劃的央企,傅俊元認為主要有三點經驗可供借鑒:

第一,借助受托人(平安養老)的年金精算優勢,為集團各子公司企業年金進行精算,建立符合企業特點的企業年金實施方案。中交集團大部分子公司的退休人員享受企業補貼,為保證實施企業年金計劃後退休人員的待遇大於或等於企業補貼數,不能簡單按照個人上年工資的8.33%確定其企業年金數額。企業年金需要按照崗位責任、工齡等因素進行分配,以保證中人(剛實施企業年金就退休的人員)能享受相同待遇。建立這種年金方案需要經過大量的精算才能得出較準確的分配比例。我們請平安養老的精算人員用了半年的時間,前往各子公司進行專項調查,了解其人員結構、退休人員企業補貼標準、所在地區企業年金的相關規定等相關情況;為集團28家企業8萬員工的企業年金進行了精算,並根據精算結果,結合各子公司特點建立了不同的企業年金實施方案。上述工作,為集團企業年金方案的實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第二,在外部管理機構的選擇上要以本單位的需要為出發點,不要隻注重管理機構的規模。針對中交集團企業遍及全國各地,人員居住分散的情況,我們選擇了平安養老作為集團企業年金業務的受托人,要求平安養老在集團各子公司(或規模較大的三級單位)所在地設置業務專管人員,並定期組織相關的業務培訓,基本做到了隨時保證中交集團各級單位的業務需求。

另外,針對中交集團企業年金方案中歸屬規則、待遇領取方式靈活等特點,中交集團選擇了具有多年管理香港養老金管理經驗的交通銀行作為中交集團企業年金業務的托管人、賬戶管理人,交通銀行根據中交集團的業務管理需要,對企業賬戶管理係統進行了多次升級,現基本適應了中交集團企業年金業務管理的需要。

第三,對外部管理機構要有明確的考核標準,建立定期考核製度。企業年金管理辦法的規定,一個企業年金計劃隻能有一個受托人、托管人、賬戶管理人,但可以有多個投資管理人,所以要求在對投資管理人的管理上要建立相應的辦法。中交集團在投資管理人的選擇上以規避風險為出發點,選擇了三家投資機構,為做好對投資管理人的管理工作,中交集團製定了《中交集團企業年金投資管理考核辦法》,每半年對投資管理人的投資業績、風險管理、信息披露、管理服務四個方麵進行考核,並以考核結果作為對投資管理人分配投資基金份額的主要依據。現已取得初步效果。

而在選擇管理機構的標準上,傅俊元有一套自己的標準,“由於受托人、托管人賬戶、管理人和投資管理人在企業年金的管理過程中承擔的角色和責任不同,在選擇標準上應有不同的側重點。”

第一,受托人的選擇標準。受托人的選擇主要看其組織機構的設置、服務團隊的配備情況,是否有能力根據中央企業人員多、居住地分散的特點,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做好業務管理工作;其次要看受托人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對托管人、賬戶管理人和投資管理人的風險評估體係,能否協助企業做好對企業年金外部機構的管理。

第二,托管人的選擇標準。托管人的選擇主要看其是否建立了對投資管理人的考核體係,能否實現按照國家的相關法規對投資管理人的監督;其次要考慮其營業網點的設立是否能滿足待遇領取的需要,特別是對居住在農村等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

第三,賬戶管理人的選擇標準。選擇賬戶管理人主要考慮其賬戶管理係統的設置情況,能否為企業提供個性化的需求。中交集團企業年金方案中的企業年金的歸屬規則采取的是滾動歸屬的方式,這就要求賬戶管理人的賬戶係統要企業員工的每一筆繳費都做好記錄,一旦員工出現離職或其他不能全部歸屬的情況發生,要為企業提供完整的歸屬記錄,減少不必要的糾紛。

第四,投資管理人的選擇標準。投資管理人主要考慮投資公司的投研能力、管理團隊的穩定性以及對風險的防控能力等,還有注意投資經理的從業經曆和投資風格,以及投資管理人所提供的投資組合曆年業績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