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從普通市民到教授學者,輿論一致認為,劉海洋這個清華學子之所以做出這種荒唐事情,是我國人文教育及素質教育嚴重缺失所致,而我看到的是另一個方麵,是這個單親家庭,因缺乏父親的影響,或說男性的影響,以致孩子性格扭曲,心態變異。
我認為,無論哪個做父親的,沒離異的也好,離異的也好,都不會允許自己的兒子都10歲了還給外婆摟著睡覺。正常的家庭,往往有其自動平衡的功能,不會過於失之偏枯。一個單親家庭的孩子,若其父母中的撫養一方,認真對待孩子的家庭教育,則應該讓另一方繼續給孩子以愛,並加之以影響,而不是讓孩子與父親(或母親)不來往。更理智的做法是,讓孩子更多地到外麵接觸家庭中所缺失的長輩男性(或女性),得矯枉過正才行。
劉海洋是一個極端情形下的突出例子,說他說得過多,並無普遍意義。我認為,至少有一種情況,也應該矯枉過正。這就是,孩子過於內向;不論愛不愛讀書,都不愛動,不愛出門,不愛跟外人交往。如果,僅僅由於害羞靦腆,情況還不嚴重。可怕的是,有些孩子是出於性格的固執,囿於一隅,自我封閉,幾乎對啥都不感興趣,這不僅嚴重影響其學業的正常進行,也將嚴重影響其心理的正常發展。
對這樣的孩子,不論男孩女孩,應千方百計地引導他對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事情發生興趣。對別的孩子你可能要限製他打遊戲,可對這樣的孩子,你得鼓勵他打。對別的孩子你得說不許說謊,可對這樣的孩子,你得引誘他說一些無關緊要的謊言,讓他學會幽默。甚至,有時要激發起他對學校或對老師的反抗情緒,如果學校或老師確實做得不對的話;這是不是有點過火了,很難把握分寸?無論做什麼事情,要做好都不容易,而教導孩子,自然也不便當,你說我這話說得對不對?
3、按勞付酬
日前,一位外地熟人在電話裏跟我聊起她8歲的兒子時,不禁把我埋怨了一番,說我說過的一句話,使她的家庭開銷陡然增大;而那句話是,假如叫孩子替你勞動,就得給他付工錢。其結果呢?一周內她兒子從她和她丈夫手裏,賺去五六十元,而且希望下周賺得比這更多。我問她,你兒子替你們幹了些啥?她當即在電話裏屈指數來:一是替爸爸去裏屋取香煙,二是替媽媽把門外的鞋子拿進來,三是替爺爺下樓扔廚房裏的垃圾袋,四是替奶奶洗他自個的手絹兒,等等等等,不一而足;且視其勞動強度,或三元,或五元,按勞付酬。錯啦,我對她說,孩子做這些事一分錢也不該給。她問為啥,於是我不得不在電話裏跟她講清楚。
雖然孩子年齡不同,能做的事情也不同,但大致可分為這兩類:一是孩子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比如對8歲的孩子來說,取香煙、拿鞋子、扔垃圾袋、洗手絹兒等等;二是本該由家長自己做的,但孩子替家長做了的那些事,比如對更大的孩子來說,替家長擦皮鞋,拿電腦打一份單位材料,乃至上網下載某種應用軟件等等。
前一類是孩子應該做的事。孩子能刷鍋洗碗的時候,就該叫他刷鍋洗碗;若平日功課緊,可叫他在周日裏及假日裏做這樣的事。使孩子習慣於體力勞動,至少叫孩子意識到,家務活兒不是就該家長做,否則以後孩子會漠視不同於學習及玩耍的各種勞動,一叫他幹活就頭疼,吃不了苦,成不了人。
後一類是孩子可做可不做的事。叫孩子做這類事情,往往直接減輕家長的工作負擔,或增多家長的休息時間,所以應該給孩子按勞付酬。可付酬的標準,不能過於隨意。若付得太少,孩子失去勞動熱情,難以為繼;若付得太多,家長會感到經濟壓力,即使沒有這種壓力,讓孩子覺得賺錢如此容易,也不是好事。其合理尺度是,按外麵的收費標準打五至八折。若外麵社會人員擦一雙皮鞋收費兩元,你給孩子付一元,或略多三五毛。其道理是,孩子的勞動成本比外麵社會人員的低,而且這使孩子以後出去工作,容易接受市場價格,容易喜出望外。當然,如果家境不是很好,家庭收入不是很多,則應該按比例降低工錢額度,讓孩子明白,一分一厘得來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