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還有一個問題要講一講,這就是因為高考作文的評卷老師不同,評卷時的精神狀態不同,以及評卷速度不同,孩子高考作文到底得多少分,往往並不完全決取於孩子寫得好或寫得差。咱中國有句老話:盡人事,聽天命。往好裏寫是孩子的事,能不能拿到好分數是老天的事。
我希望各位家長的孩子,當然也包括我自己的孩子,以後高考時作文拿高分。拿全國第一,拿全省第一,如果這有困難,就拿全市第一。可這也麻煩,因為不可能每個孩子都得第一,你孩子得了,我孩子咋辦?對不起,貧嘴了。
教孩子寫作文(Ⅻ)
講完高考作文,就理應結束本組文章,但我還想再寫一篇,不是非湊成一打不可,多拿報社一份寫稿錢,而是要講一講,我理想中的學生作文,不講不快。
我認為,學校開作文課,其首要任務是悉心培養孩子的寫作興趣,讓多數孩子喜歡寫作,自己要寫。如果學校有這等考慮,就應該少布置命題作文,而且應該大量減少作文數量;可以鼓勵孩子多寫,但不能強迫他們寫。寫作文與做數學完全不同,前者有賴於孩子的豐富想象,後者有賴於孩子的嚴密思維,因此把寫作文跟做數學一樣看待,也限時限刻做,肯定有問題。這樣的話,一是扼殺了孩子的寫作興趣,使孩子望而生畏;二是流於形式,無法使孩子真正掌握寫作知識。
我對我國學生智力資源的巨大浪費,常痛心疾首。這種浪費,明顯表現在兩個方麵,一是英語,二是作文。多數孩子從小學起就開始學英語,學到中學畢業,學到大學畢業,仍過不了英語關,雖然考試考得不錯,但不能拿英語自由說寫。而作文呢?也是這樣。從小學三年級起,到高中三年級止,每個孩子至少寫了1000篇各類作文,以每篇300字計,亦有30萬字;有些著名作家,一輩子隻寫了這麼多。但匪夷所思的是,在寫作上,能達到基本應用程度的孩子,是少之又少的;說有百分之一,肯定說高了。
其實,不要說中學生,就是大學生,就是文科大學生,能寫的也不多。十年前畢業於一所名牌大學的一個學中文的朋友對我說,他們一個大班100多號人,現在就一個寫東西,不足百分之一。
實際上,寫作是一種人人能掌握的基本技能。就像學電腦一樣,依一定的方法去學,一定能學會,而且一定能在短時間內學會。我本人從開始寫作起,到後來在一家省級刊物上發表第一篇處女作小說,花了一年半時間。所以我認為,語文基礎比我好的人,怕是半年就行了。而我,也確實碰到過兩位才寫了半年小說的男女青年,他們如今名聲鵲起,連國家雜誌都要他們的小說稿。
我再講一講另一個問題,即寫作與創作的區別。我認為寫作是一門技能,這人人都能學會,即隻要學習得法,人人都能成為勝任的文案秘書;而創作則是一門藝術,即文學藝術,不是每個人都有這方麵的能力。你孩子若有興趣寫詩寫小說,也就是我所謂的文學創作,不妨鼓勵他。但如果他打算以文學創作為職業,一定要慎重對待,不可草率行事。若不是非常熱愛文學,若不是不搞文學就活不下去,最好別單搞文學,因為在這方麵成功的人,如鳳毛麟角,少得出奇。
一位寫小說寫了十年的朋友對我說:“寫了這麼久,才弄明白一件事。”我好奇地問:“什麼事呢?”他鄭重其事地對我講:“我覺得,我是能寫小說的。”好家夥,一個人做一件事,做了十年之久,才清楚自己能做這件事,你看這要擔多大風險?所以說,孩子愛好文學是好事,一定要搞文學就很麻煩。幸好這樣的孩子現在不多,所以我們當家長的,有這種麻煩的也不多。
講孩子寫作文囉裏囉嗦講了這麼多,但始終回避一個重要問題,這就是,孩子能否寫出好作文來,實有賴於他對生活的觀察、理解及感受程度,也有賴於他在讀書方麵的廣度、深度及細心程度,還有賴於他對各類藝術,如文學、電影、繪畫、音樂及舞蹈的興趣、敏感及熱心程度。若寫這個問題,就會更囉嗦,令諸位絮煩,所以就此打住,結束本章內容,也結束本書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