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對待反抗
有些心理學家認為,孩子的心理,通常有三個變化明顯的成長台階。從年齡上看,大致在兩三歲、六七歲和十五六歲這三個年齡段中。在這期間,孩子仿佛突然變得不聽話了,心中好像充滿了強烈的煩躁情緒和反抗意誌,因而常與父母無故爭辯,或者抓住父母偶爾說錯的一句話不放,有時故意做出某些嚇人的或毫無道理的異常舉動,甚至專門與父母對著幹。雖然這三個年齡段中的孩子,所表現的方式和程度有所不同,往往孩子越大,反抗情緒就越強烈,越混亂,其本人的感覺也越痛苦,可他們全都出於同一個目的:渴望得到獨立,渴望受到尊重。
許多父母碰到這種情況都莫明其妙,尤其看到那些平時很聽話的孩子突然變了樣子,更是惶恐不安了。其實,這是孩子成長過程中的正常現象。比如一個六七歲的女孩,不停地抹桌子或整理沙發,而且非要父母陪她一起搞衛生不可,否則又哭又鬧,好像突然得了潔癖似的,而實際上,這女孩是用這種乖戾行為,以強調自己在家中的重要地位,盡管她本人並非意識到這一點。顯然在這種情況下,做父母的應盡量理解孩子,並盡力幫助他們順利渡過這種心理危機。若不分青紅皂白責罵孩子,甚至動手打他,就大錯特錯了。
正確的方法,應是對孩子心平氣和地、甚至是不厭其煩地講道理,因為對孩子講道理,這本身就是滿足孩子渴望受到尊重的心理訴求。大多數情況下,孩子心裏明白自己做得不對,甚至知道這是無理取鬧,因此,若非積重難返,通常是能夠接受父母的意見的。講道理,往往是講做某件事是對還是錯、或者是有必要做還是沒必要做的具體理由,而且要把這些理由講清楚,講透徹,使孩子口服心服。
其實,給孩子講道理,不僅隻是就事論事,要孩子知過能改,而且要孩子明白這是解決許多問題的有效方法。也就是說,要孩子明白,不論對孩子也好,還是對大人也好,或不論在家裏也好,還是在外麵也好,應以理服人才對。另外,在充分尊重孩子的獨立情緒時,也要盡量把孩子的注意力,從某種偏執的想法和做法上引開,使他們關注起更重要的或更有意思的事情。
從心理角度上講,孩子不滿足已有的家庭地位,以及希望較多擺脫父母的束縛,是其個性逐漸走向成熟的必由之道。但因為許多具體問題難於恰當處理,顯得很麻煩,甚至很討厭,所以做父母的,最好對此有充分的認識和足夠的心理準備。如果一味遷就孩子,或一味壓製孩子,就可能使他們養成某些不良習慣,甚至嚴重阻礙正常的心理發展。孩子有反抗情緒並不可怕,可怕的是父母錯誤地對待這種情緒。
5、一個原則
凡熟讀《三字經》的人都知道“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這兩句話。如今父親、母親在家庭中的地位旗鼓相當,因此教育孩子的責任和榮耀,已不像古代那樣隻落在做父親的一個人頭上。此外,從實際角度上講,一方麵做父母的應積極配合學校老師,使孩子健康成長,而另一方麵,父母也不得不在家庭中承擔起做老師的角色。由此可見,既要熱心教養孩子,又要嚴格要求他們,是當今為人父母的重要責任。
通常我們總是要孩子尊敬父母,在此我們討論一下包含在尊敬中的兩種感情,即愛與怕。從表麵上看,這兩種感情似乎彼此矛盾,無法並存,可它們在正常的家庭關係中,卻能融為一體,無法析離。正因為如此,做父母的不必過分擔心孩子不愛你或不怕你。為使孩子愛你而放任他,或使孩子怕你而嚴厲對待他,其結果,往往是孩子長大後既不愛你,也不怕你。
可要在具體生活中,恰到好處地對待孩子的一言一行,是相當困難的。但如果你在孩子年幼時,便建立一個原則,就好辦得多。這個原則是:嚴厲禁止他做壞事或惡事,不禁止但也不鼓勵做不好不壞的或無意義的事,且盡量鼓勵他做好事或有益的事。
比如嚴禁孩子說謊,一旦發現孩子說了謊,應繃起臉,嚴肅斥責他,並向他逐一說明斥責他的原因,使孩子明白自己做錯了什麼事,以及錯在哪裏。如果專製性地強迫孩子盲目服從你,就會蒙蔽孩子的理智,以致嚴重損害他的判斷力。
要使孩子從小就明白世上有些事是絕對不允許做的,比如國家法律所禁止的,而有些事則必須去做,比如社會道德所提倡的,這是嚴格教育孩子的一個重要方麵。至於,具體哪些事不許做,哪些事必須做,得慎重考慮,不可定得太死。若定得太死,孩子執行時必定機械呆板。比如有時候,孩子會說一些頗具誇張色彩的話,這不是損人利己的說謊行為,如果你要求他在任何場合下,都絕對說真話說實話,就會扼殺孩子天真爛漫的想象力。
品德教育的目的,不僅要孩子嚴格遵守國家法律,並充分尊重社會道德,而且要使他們漸漸養成這樣的自律習慣。其實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幾乎始終存在著來自自我的價值標準與來自他人(或是社會)的價值標準的矛盾,這種矛盾時而衝突,時而統一,無法回避。既要保持自己的鮮明個性,又要融彙於廣闊浩蕩的社會潮流中,這是一個孩子從無知無識到心理成熟的最終標誌。而我們每個做父母的人,應努力使自己的孩子逐步走向成熟,融入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