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幾歲開始識字?
多年來對兒童早期教育的關注和實踐,使我越發相信一位德國牧師在二百年前說過的一句話:“孩子成為天才還是庸才,不是取決於天賦的多少,而是取決於生下來後,到五、六歲時的教育。”這位德國牧師的兒子名叫威特,時至今日,還有人以神童、數學家和研究但丁的學術權威提及他。
如今威特父親的話,已被當代教育家歸納成一條法則,這就是兒童可能能力的遞減法則。這是說,生來具備一百度可能能力的兒童,如果從生下來就給他進行理想的教育,就可能成為一個具備一百度能力的成人;如果從五歲開始教育,即使教育得非常出色,也隻能成為具備八十度能力的成人;而如果從十歲開始教育的話,教育得再好,也隻能達到具備六十度能力的成人。對熱心於教育孩子的家長來說,牢記這條法則非常重要。
威特父親認為,對子女的教育,必須與孩子的智力曙光同時開始。我對這句話的理解是:孩子能學會的東西,及早教給他。比如一個不會說話的嬰兒,卻已具備辨別物體的能力,這時候,家長應反反複複地指著他周圍的電燈、房子、汽車或花園叫他認。以為這樣做很傻,沒這個必要,是自以為是的錯誤觀念。因為持有這種觀念的人,沒意識到一個重要事實:即使不會說話的嬰兒,在智力方麵也具備驚人的潛力。而且,教孩子說話也是如此。他能牙牙學語時,你得趕緊教他說他能理解的每一句話。
我認為,如果一個幼兒已具備基本的語言能力時,有信心的家長,應不失時機的教孩子識字,因為這時候孩子已經有能力開始識字了。我對報紙上偶爾報道的,或我本人親眼目睹的某些學齡前兒童能識多少多少字從不驚訝。因為我知道,幾乎每個智力正常的孩子,都具備這種能力,隻是多數家長沒在這方麵嚐試而已。
若有人問:幼兒幾歲開始識字最好?
我會毫不猶豫地回答:兩歲。
當你的孩子能比較正確地,同時也比較流利地說話時,你不妨開始教他識字。若教導得法,會事半功倍。
2、目的和方法
認識多少多少字,不是幼兒識字的目的。因為光強調認得單個單個的生字,隻訓練了孩子的記憶力,而大多數孩子,在這方麵表現出色,無須承受考驗。識字的目的,在於通過由淺入深的文字,使孩子加深概念,擴大視野,能借助於文字,獨自理解自己能理解的各種事物。
常常聽到一些家長抱怨自己的孩子不愛學習,這是因為這些孩子缺乏愛學習的習慣。如果這種習慣,從孩子兩歲開始識字起培養,那麼無論對家長,還是對孩子,都不會覺得太困難。這是幼兒識字的另一個目的。
那麼,到底應該如何引導一個剛會說話的幼兒開始認字呢?而從事這項工作的難度,又有多大呢?在這裏,我向對此有興趣的家長,介紹我的經驗和方法。
關鍵的問題是:你本人對這件事,是否有足夠的信心和耐心,而它的成敗,幾乎與你的孩子毫無關係。一個每天能拿出五至十分鍾的時間,教自己的孩子認字的家長,如果能堅持一年或兩年,最終會覺得這件事越做越輕鬆,而且越做越有意思。其結果,必定水到渠成,不會不成功。
教幼兒識字,不需要你有多高的文化程度,因此你不必望而生畏;同時也不需要你聰明過人,因此也不必妄自菲薄。但是,你要有耐心,而且能較好地把握分寸。開始時每天就五分鍾,除非孩子自己有興趣延長時間。兒童的早期教育,決不是強迫性的。“不能強迫著教”,這是威特父親的一個原則。
還有個重要問題是,最初你必須自己編教材。你得從孩子經常說的,或最喜歡說的日常話語中,抽出二十至三十個單獨的句子。比如“我要睡覺”,“我想吃桔子”等等,把它們逐一寫在一張硬紙板上。你每天花五分鍾時間,指著那些句子,一個字一個字讀給孩子聽,然後叫他跟你一起讀,直至他能自己指著讀出來。三五句作為一個單元,先是隻要求孩子辨認句子,然後要求他辨認句子中的每個生字。每一單元裏的字,能認出百分之八十,就可以進行下一個單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