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沒有懲罰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3 / 3)

自然懲罰法是法國教育家盧梭提出的一種教育方法,就是當孩子在行為上發生過失或者犯了錯誤時,父母不給孩子過多的批評,而是讓孩子自己承受行為過失或者錯誤直接造成的後果,使孩子在承受後果的同時感受到不愉快甚至是痛苦的心理懲罰,從而引起孩子的自我悔恨,自覺彌補過失,糾正錯誤。

盧梭說:“我們不能為了懲罰孩子而懲罰孩子,應當使他們覺得這些懲罰正是他們不良行為的自然後果。”這也許就是自然懲罰法的要旨。

我對女兒也運用過自然懲罰法。

那是女兒小學四年級的時候,她很愛睡懶覺。早上媽媽叫她:“起床啦。”

“待一會兒。”

“該起來了!”

“待一小會兒。”

這樣一來,不晚還好,真要是晚了,女兒就說:“都是你們,讓我遲到了,怎麼辦啊?”

後來,我給她一個鬧鍾並告訴她,上學是你自己的事情,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從明天開始,該幾點起來你自己上鬧鍾,鬧鍾響了不起來,你就是睡到中午12點也沒人叫你。

妻子問我,能行嗎?我說你放心吧,孩子能跟父母耍賴,不敢跟老師耍賴,你看她起來不起來。

剛開始幾天不行,鬧鍾一響,她手一抬就按掉了,結果睡過頭遲到,我們也不說話,她自己也沒話好說。幾次下來,她自己就開始想辦法,放兩個鬧鍾,把其中一個鬧鍾放在手夠不到的地方。時間久了,她慢慢地養成按時起床的習慣。

在懲罰方法的運用上,我覺得要善於運用自然後果懲罰法。孩子是在體驗中長大的,不是在說教中長大的。教育家陳鶴琴曾經說過,教育有一個原則,孩子進一步,大人就退一步,凡是孩子自己能做的,大人就不要替他去做。孩子進一步,大人退一步,孩子就長大了,這就叫成長,這就叫教育。自然後果懲罰法就是讓孩子去體驗,自己在體驗中進步。

如何運用自然懲罰法,讓錯誤成為孩子成長的催化劑?我的教育建議是:

讓孩子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學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是每個孩子成長過程中重要的一步。自然懲罰法的目的是讓孩子體會到他們的行為所帶來的自然後果,從而知道要對自己的後果負責任。在這種方法運用的過程中,父母要盡量減少對孩子行為的幹涉,讓孩子自己選擇,他會在實踐中嚐到自己選擇的後果。如果父母總是不停地嘮叨、埋怨,孩子們就會轉移注意力,他們覺得保護自己不受譴責和維護自尊心才是最重要的,因而有時候甚至反其道而行之。

父母可以提醒孩子,但不要教訓孩子。父母可以和孩子講清道理,讓孩子懂得某種行為可能帶來的後果。當孩子出現某種不良行為的時候,父母可以提醒他,但不要教訓他,因為過失所造成的後果將會給孩子適當的教訓。

父母要態度堅決,同時又要充滿愛心。有的父母在運用這種方法的時候,隻記得要懲罰孩子,卻常常忘記了父母應該具備的愛心。當孩子沒有按照事先說好的去做時,父母不是讓自然後果去懲罰孩子,而是過於嚴厲,對孩子大聲斥罵。這樣的教育,不再是自然懲罰法,而變成了父母對孩子的懲罰行為。

自然懲罰法並不是對孩子的所有行為都適用。一般來說,隻有當過失後果不會損害孩子身心健康的時候,父母才可以讓孩子嚐嚐這種後果帶來的懲罰。如孩子挑食,父母可以讓孩子嚐嚐挨餓的滋味;孩子不好好穿衣服,父母可以讓孩子嚐嚐受凍的滋味;孩子固執,父母可以不管他,讓孩子感受到固執帶來的麻煩。如果過失造成的後果可能給孩子帶來心理上的折磨,父母最好不要用,因為孩子的自尊、自信比什麼都重要。

對孩子說“不”是成年人的責任。

如果把孩子比作駕馭小船試航人生之海的小船長,那麼,父母與教師便是導航的羅盤和燈塔,必須在需要的時候提醒缺乏經驗的小船長,哪裏有險惡的暗礁,哪裏是暢通的航道。

毫無疑問,處於導航者位置的父母,如果隻是讚賞小船長的勇氣和智慧,而不發出前方險情的警告,恐怕與謀殺者無異,盡管他們可能愛心無限。

美國的一位叫塞斯婭?懷斯的母親寫了一本書叫《別鬧了,孩子》(中譯本《可以對孩子說不》),我看完後十分驚訝:這是美國人寫的書嗎?怎麼和中國父母的想法一樣呀?美國的孩子不是很自由嗎?他們的父母怎麼會有那麼多懲罰措施呢?

這使我不禁想起了一個朋友給我講的一個故事。

有一個外國的媽媽領著8歲的女兒到中國朋友家做客。中國媽媽準備歡迎客人的晚餐,告訴大家,晚餐準備的是西餐。8歲的女孩一聽:吃西餐嗎?她覺得中國人做的西餐肯定不好吃!她就說:今天我不吃冰激淩。因為按照慣例,吃西餐最後上一個甜點,一般是冰激淩。

沒想到中國媽媽做的西餐很好吃,冰激淩也很誘人。一端上來,8歲的女孩眼睛都亮了,直嚷著:“我也要吃冰激淩,我也要吃冰激淩。”但是中國媽媽在做的時候是按份做的,做的份數正好,並沒有女孩的份。中國媽媽就想把自己的那一份讓給孩子。

外國媽媽說:“No!我的女兒剛才說過她不吃冰激淩,她今天就不能吃冰激淩。”可8歲的女兒卻一個勁地說:“我要吃冰激淩,我特想吃冰激淩。”中國媽媽心軟了:“給她吃吧!孩子嘛,經常說話不算話。”

可是,外國媽媽卻仍然堅持說:“No,她自己說不吃,她必須對自己說過的話負責,今天她不能吃冰激淩的。”

我覺得這位外國媽媽十分理智,試想,當孩子有了這樣的一次經曆,她今後說話能不注意嗎?她還能亂說嗎?我常常說,孩子是在體驗中長大的,不是在說教中長大的,正是這個道理。有了這樣的親身經曆,她就會記憶深刻,刻骨銘心地記著:今後要慎重,想好了吃還是不吃。

我想,我們做父母的要向這位外國媽媽學習,要敢於對孩子說“不”,讓孩子承擔自己決定的後果,切身的體驗就會難忘,這就是深刻的教育。

我記起我女兒上小學五年級時的一件事。

女兒經常領著一個鄰居的小弟弟一塊玩,兩人在家附近一個飯店的停車場玩得很開心。

保安人員最怕孩子在停車場玩,為什麼呢?因為他擔心孩子拿石子劃汽車,隻要劃一道這個保安就完了,汽車損壞說明他失職,而且他也賠不起錢。他的責任要求他要把孩子轟走。可是小孩也有逆反心理,結果女兒就領著小弟弟藏在汽車後邊,拿石頭敲地,敲得保安心驚肉跳,就過來追他們。

女兒已經有些心眼,她事先已經偵察好了,從飯店到家有一個鐵柵欄門,小孩可以鑽過去大人鑽不過去。隻要保安一過來,他們就跑,一鑽過鐵柵欄門就逗這個保安,把保安氣壞了。

後來,保安想了一招,這一天鐵柵欄門沒鎖隻是掛了個鉤,可女兒不知道,於是她帶著小弟弟又開始在停車場敲地,敲完了就跑,保安就追。女兒一聽身後的聲音不對,原來門開啦,保安追過來了,她就趕緊撒腿往家跑,闖進家門依然是魂飛魄散的樣子。

我感覺不對就問她怎麼回事。女兒說,我們跟保安搗亂,他把小弟弟給抓走了。

我明白了事由後,就跟女兒說,你是姐姐他是弟弟,你是主要責任人,小弟弟是跟著你搗亂的。現在出事了,你跑回家了,小弟弟給抓走了,你能在家呆著嗎?

我女兒不懂我什麼意思,我對她說,你現在趕快出去找保安,讓保安把小弟弟放了,有什麼責任你來擔著。

可女兒一個勁地直搖頭,我不敢!我不去!

我說,不行,你今天必須去,你今天不去承擔責任,明天你怎麼有臉去見小弟弟呢?沒有過不去的火焰山,爸爸相信你是好孩子,好孩子要敢作敢當,你一定要去!

我女兒沒辦法了,哭著去找保安了,這個事情終於解決了。

父母要學會對孩子說“不”,因為對孩子說“不”,其實也就是在培養孩子的責任心。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父母們卻容易犯一個很大的錯誤,就是讓孩子放棄了責任。譬如當孩子犯了錯誤的時候,許多父母都會替孩子賠禮道歉,漸漸她讓孩子感受到原來發生任何事情父母都會幫他解決,甚至認為父母替他賠禮道歉是天經地義的事,有什麼事由爸爸、媽媽、爺爺、奶奶替他承擔。孩子慢慢就會成為任性、自私、不負責任的人,這就是我們教育的一個失誤。

沒有責任心的孩子長不大,父母不要剝奪孩子體驗責任的機會,讓孩子在體驗中成長,然後他才會永遠記住自己的責任。什麼事情最難忘,往往是教訓最難忘。不論孩子有什麼過失,隻要他有一定能力就應當讓他承擔責任,這才是現代父母的真正愛心。

父母要敢於對孩子說“不”,我的教育建議是:

藏起一半愛心。在孩子成長過程中,依賴別人是壞習慣。我們要培養孩子的獨立性,孩子成為一個自理自立的人,一個基本的標準就是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自己對自己負責任!如柴潔心老師所說,做父母的要藏起一半愛心,凡是孩子能做到的事情,我們不要替他去做,放心地讓孩子自己體驗犯錯誤後的苦頭。苦頭吃上一些之後,他就會慢慢地改掉壞的習慣,而且他記憶很深刻。

申明規矩。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父母要事先和孩子定好規矩,如外出購物或到餐館吃飯時,要規定孩子:不能買計劃外的東西,不許吵著要額外的東西吃等。還可以事先提醒孩子:如果不守規矩將受到什麼懲罰。

適當運用“命令”。往往由於孩子的年齡太小,可能因為經驗不夠或者膽量不足而不敢或不願意承擔責任時,這時需要父母運用“命令”,要相信孩子的潛力,如果選擇正確,有時用“命令”強製孩子去體驗,可能效果也會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