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建設有欠缺,社區矛盾難以化解。當前,我國城市社區實行自治製度,目的在於讓廣大人民群眾直接行使民主權利,依法辦理自己的事情,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和自我監督職能。
在實地調查中我們發現,民主建設對社區穩定也有重要的影響。在49個沒有實行直選的社區裏,共發案313起,社區均發案次數為6.4起。但在115個實行了直選的社區裏,共發案655起,社區均發案次數減少到5.7起,即發案率下降了10.9%。卡方檢驗得:P=0.00
社區居委會每月例會次數與社區均發案次數成反比例關係。在社區居委會每月召開例會次數不同的情況下,社區均發案次數具有明顯差異(P=0.00
從居委會人員情況看,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8~10人時,社區發案次數最少。在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數不同的情況涉案情況的社區按百分比等分為3組,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在1~7人、7~10人、10人以上時,其相應的社區均發案次數依次為6.7起、2.0起、8.0起,社區發案次數呈明顯的“V”字型結構,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8~10人時,社區均發案次數最少。
推進社區維穩工作的幾點對策
推進社區文化建設,增強維穩效力。單位製解體後,社區居民失去了對社區共同體的歸屬感和認同感,需要通過加強社區文化體製建設,形成一種有利於價值觀念整合的“心理社區”,為社區穩定提供動力。一是加強社區觀念文化建設,提高居民的綜合素質;二是加強社區製度文化建設,增強社區居民的責任感;三是加強社區行為文化建設,使之成為居民交往的紐帶;四是加強社區物質文化建設,使之成為居民理想的家園。
規範流動人口的管理,緩解維穩壓力。首先要改善社區的管理,為流動人口融入城市提供良好的支持。①改進對流動人口的管理理念和方式,從防範式、規範式向引導式、教育式轉變,增進流動人口對社區工作的了解。其次要改善社區服務,把流動人口納入到社區服務的範圍,積極為其排憂解難,逐步增強流動人口對社區的認同感和歸屬感。最後要通過舉辦各類活動,促進群體互動,增進社區兩個群體間的交往和了解,建構流動人口與社區居民共同的社會認同。
加強社區防治力量,完善維穩機製。一要建立全方位的防範格局,實現群防群治規範化,促進“防範隊伍專業化,防範工作社會化,防範組織網絡化,防範形式多樣化”。二是以化解矛盾為主線,構建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體係。在具體工作中做到疏導,做思想工作,講道理,講法律,切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三是提高群眾的自治自防水平,形成人人重防範,人人參與防範的濃厚氛圍。
促進民間組織壯大,形成維穩合力。目前,我國社區的民間組織還存在諸多問題。為此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麵的工作:一是加強監督管理工作,讓民間組織融入到社區建設中;二是積極培育發展壯大公益性組織;三是提高組織的社會化程度②。另外,還要為民間組織的健康發展創造寬鬆的環境。著重解決民間組織在稅收、社會保障等方麵存在的問題。
完善矛盾調解機製,健全維穩製度。應進一步完善社區社會矛盾調解機製,盡可能將社區穩定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避免社會矛盾激化。一要加強調解隊伍建設,促進調解能力的提高。二是要加強檢查督導,建立規範化的調解程序。三是要完善社區調解的工作方式。四是要拓寬社區調解的工作區域,加強與司法、警務等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
加快社區民主建設,增強維穩能力。一是解決居委會工作行政化的問題,提高居民對居委會的認同度。首先要完善社區民主選舉製度,在居委會成員提名方式上,使居民直接選舉製度化、民主化。二是要創新社區自治參與製度③。居委會要根據社區實際情況製定詳細的可操作性強的參與程序,推行事務公開製度。三是要培育居民的參與意識,把解決居民的問題放在首位,增強和居民的歸屬感和認同感。
(作者單位:中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委員會黨校;本文係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研究成果,項目編號:14BDKT02)
【注釋】
①桓金良,唐旻星:“城市社區管理與城市社會穩定”,《理論與實踐》,2003年第5期。
②俞可平:《治理與善治》,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6年。
③葉大鳳等:“論我國公共政策過程中公民參與機製的構建”,《福州黨校學報》,2007年第5期。
責編/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