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改善社區治理 增強維穩能力(1 / 3)

改善社區治理 增強維穩能力

中國經驗研究

作者:齊晶

【摘要】城市社區居民涉案、糾紛事件、居民上訪是城市社會不穩定的主要表現形式,也是判斷城市維穩形勢的重要指標。由於房屋拆遷、流動人口、社區服務資源不足等問題,城市社區的不和諧因素在增加。文章在總結影響其省城市社區穩定諸因素的基礎上提出:推進城市社區維穩工作,必須要注重管理和服務機製的建設與完善,並從矛盾調處、治安防範、民主建設等方麵增強社區的維穩能力。

【關鍵詞】城市社區 維穩能力 社區治理

【中圖分類號】TP393 【文獻標識碼】A

當前,我國正處於社會轉型期,不可避免地造成社會流動加快,社會分化加劇,社會矛盾衝突問題增多,維護城市社會穩定已成為國家現代化進程的重要目標選擇。

城市社區維穩形勢

城市社區居民涉案、糾紛事件、居民上訪是城市社會不穩定的主要表現形式,也是判斷城市維穩形勢的重要指標。在某省所調研的社區中,有49.2%的社區發生過群體性事件,社區均發生10.5起;有35.5%的社區存在居民上訪現象,社區均發生3.0人次;有26.4%的社區存在居民糾紛案件,社區均發生11.3次,從總體上看社區維穩形勢比較嚴峻。

從社區涉案狀況來看,流動人口為主要涉案主體,入室盜竊事件為主要涉案類型。在所調研社區中,樣本社區中在涉案人群上存在顯著差別。在涉案的628人中,有380人是流動人口,其比重達涉案總人次的六成以上,達到60.5%;涉案的248個屬於本社區居民,其比重為39.5%,前者比後者高出了21個百分點。在所調研社區中,113個社區共發生146起刑事案件,平均每個社區發生1.3起,發案率為21.2%;120個有效樣本社區中,發生入室搶劫的有68個社區,社區發案率為56.7%,超過總數的一半,平均每個社區發生6.5起。比較而言,入室盜竊案件是大多數社區的主要案件類型。

從社區上訪情況來看,拆遷糾紛仍是上訪的主要誘因。上訪是社區社會矛盾激化的表現,也是當前社區不穩定因素的重要方麵。調查顯示,在141份有效樣本中,共有50個社區存在居民上訪現象,進一步分析,在140個有效樣本中,共計有419人次上訪,平均每個社區上訪為3.0人次。

在分析社區上訪的原因中,我們發現,上訪的主要原因是拆遷糾紛的社區,占總樣本的比重達32.7%,占三成以上;由於福利待遇糾紛、勞資糾紛上訪的社區,占比分別為21.8%、10.9%。因其他原因上訪的社區占34.6%,主要有土地糾紛、鄰裏糾紛、物業建設等。居民上訪的原因多樣化,敢於通過上訪來維護自己的利益,同時需要注意,拆遷糾紛是社區上訪的主要誘因。

從社區糾紛問題來看,社區關係不和諧,居民糾紛為主要類型。社區糾紛事件說明社區內部關係的緊張,是當前社區不穩定的重要表現。調查顯示,在148個有效樣本中,共有111個社區存在糾紛現象,達到七成半,占比為75.0%。合計發生1673起糾紛事件,社區均糾紛事件次數為11.3次/社區。可見,社區不和諧因素在增加,社區糾紛成為影響社區穩定的因子。

社區糾紛事件的存在是社區不穩定的重要表現。超過八成的社區糾紛屬於居民間糾紛。調查顯示,在1549件糾紛中居民間糾紛事件數目為1252,占有效樣本的比重為80.8%;居民與政府糾紛、居民與社區委員會糾紛事件的數目分別為107、1252,占有效樣本的比重分別為6.9%、4.3%。可見,社區居民之間的利益衝突是社區糾紛最主要的類型。

當前影響該省社區穩定的主要製約因素

文化教育資源總量有限,居民群體意識不強。城市社區的穩定和諧離不開社區文化功能的發揮,構建穩定的社區應以文化建設為基礎。社區完備的教育資源和豐富的文化活動,不僅能夠提高居民的整體素質,而且能夠使不同群體在文化生活中得到共鳴,增強人際關係的和諧度和社區的凝聚力。

根據本次調查數據可以發現,學校數量的多少是當前城市社區穩定與否的重要製約因素。學校數量為0~1、2~3、4~5、5個以上時,其相應的社區均發案次數依次為6.3次/社區、7.5次/社區、4.3次/社區、3.0次/社區;相應的社區均糾紛事件次數依次為13.1次/社區、12.2次/社區、9.6次/社區、10.1次/社區。可見,隨著學校數量的增多,糾紛事的發生率總體上呈現降低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