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國古建築營造製度中的儒文化元素(2 / 3)

漢武帝時期,中國建築製度、建築技術中均按照儒學的要求進行了改進和整合,逐步形成了對後世產生巨大影響的“官式建築”的初步建築樣式。當時興建的未央宮、建章宮、長安城、上林苑等聞名遐邇,均屬於符合儒學規範的“官式建築”,對中國古代建築營造製度產生了深遠影響,許多建築紛紛模仿上述名建築而興建。戰亂頻仍的魏晉南北朝時期,各種學說紛紛盛行其道,儒學的大一統地位逐步喪失,最終導致了儒學、道學、佛學三家學說之間相互交融、各分秋色,這就為隋代、唐代時期儒家思想文化的更進一步創新發展奠定了重要基礎。

隋唐時期尤其是唐代,隨著國家的統一和強盛,儒學作為居於統治地位的重要學說,對唐代的建築營造製度的影響更為顯著,對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建築製度進行了改進與整合,儒學思想深刻地影響到了當時的宮殿、寺觀、壇廟、園林、陵寢和民居等多個方麵的建築。該時期中原地帶的木結構建築在魏晉時期的基礎上實現了創新發展,已經逐步實現了標準化、定型化,建築營造製度更加成熟完善。

北宋時期出現了周敦頤、張載、邵雍以及二程(程頤、程顥)等著名的儒學大師,使儒學更加深刻地影響整個社會製度,儒家思想更加有力地注入到中國人的生活之中,受此影響,當時建築營造製度也被納入到了“律”、“令”、“格”、“式”等典章製度中進行規定,賦予了建築營造製度法律上的地位,建築體係逐步趨於成熟。元朝雖然屬於少數民族政權,但是其在前朝的基礎上進一步複興了周朝王城製度,儒學依然對元朝時期的建築營造製度有著統治性影響。明清時期,我國經學獲得了空前的發展,受到封建統治者的曲解和異化之後,入學在社會政治舞台上的地位已經無法和前代相比,但是儒學對建築營造製度的影響已經被固定下來,明清時期的宮城建築、都城各類建築營造製度均體現出對周製的演繹特點,明清時期建築具有完整的三朝五門製度,都城和宮城的中軸線幾乎是重合的。

中國古建築營造製度中的儒文化元素

建築等級製度中的儒文化元素。按照儒學觀點,構建尊卑有序、層次分明的等級製度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等級製度是人倫之本,是立國興邦的基礎,是不可動搖的宇宙法則。儒學所強調的上下有別、尊卑有序思想,對中國古代建築營造製度產生了深遠影響,這些思想成為構建古代建築營造製度必須遵循的法則。中國古代建築營造製度中的儒文化元素,首先就體現在中國古代建築十分顯著的等級製度之中,通過建築上的等級製度體現尊卑上下,因而,中國古代兩千多年封建社會中的建築製度有著十分嚴密的等級,各類各式建築的色彩、形製、開間、脊飾等均有著明確而嚴格的規範,任何建築均不得擅自違製僭越,否則還可能受到法律的懲戒。我國古代建築營造製度,在儒家思想的影響下,其建築製度中森嚴的等級製度幾乎涵蓋了建築製度的所有層麵,牽涉麵極廣。據《考工記》記載,城製分為天子都城、諸侯國都、宗室和卿大夫城邑,分別為城的三個等級,按照等級的不同其有著不同的建築標準。《禮記·王製》記載:“天子七廟”、“諸侯五廟”、“大夫三廟”、“士一廟”、“庶人祭於寢”,這是對宗廟建築等級的規定。《明會典》規定:“一品、二品、廳堂五間九架,門屋三間五架;六品至九品,廳堂三間七架,正門一間三架。” 由此可見,在單體建築之中,等級製度也體現得淋漓盡致,在間架、屋頂、台基以及構架的做法上均十分顯著地體現出來。

建築美學設計製度中的儒文化元素。“建築是凝固的曆史”,建築物具有精神和物質的雙重屬性,任何一個時期的人們均會按照其審美的要求去進行建築設計,從而形成具有鮮明特色的建築美術設計製度。儒家倫理道德思想和哲學思想深刻地影響著中國古代曆朝曆代的人們,儒學思想深刻地影響著人們的建築審美觀念。因而,在中國古建築營造製度的美學設計之中,同樣深受儒家文化的深刻影響,中國古代建築美學設計製度具有顯著的“序”的觀念、“正”的觀念、“和”的觀念,這些觀念正是儒學文化元素在建築美學設計製度中的具體體現。關於“序”的觀念,按照儒家所設想的社會模式,是上下、尊卑、貴賤分明卻能夠和諧相處的階級社會,有著十分森嚴的等級觀念,因而儒家思想影響下的建築師也通過森嚴的等級觀念對建築之美進行塑造,建築美術設計製度體現出顯著的秩序感。比如,紫禁城就是在“序”的觀念主導下進行美學設計的,通過空間、裝飾、比例尺度等,以襯托、對比等手法使整個紫禁城秩序井然、主次分明。關於“正”的觀念,要求建築美學設計講求方正,避免出現彎曲的圖像設計,形成莊嚴的布局,比如山東曲阜文廟就是如此,體現了儒家“正”的觀念。關於“和”的觀念,要求建築美學設計之中注重各部分之間的“和諧”、“協調”,要求建築群各部分之間通過合理的比例、尺度和裝飾設計保持“協調”。

建築營造製度慣性思維中的儒文化元素。慣性思維是儒家文化中體現出來的重要思維,是儒家思考社會人生的哲學理念在思維方式上的體現,慣性思維同樣對中國古建築營造製度產生深刻影響。儒家對治國理政相關問題進行探討之時注重強調“堯舜之治”、“先秦之治”,對任何事物進行論述之時必須引用“孔孟”賢聖的語言。儒家倡導對舊有的典章製度、禮儀製度應該闡述和效法、遵循,不能對古人定下的規矩進行改變,不能自行創造,而是要遵循好古老的傳統。甚至到後來發展成為“先朝製度不可廢”、“祖宗成法不可改”,強調從古人那裏去尋找繼續前行的道路,要求一切事物均按照古人的做法予以延續,反對改變古人的做法。儒家的這些慣性思維,理所當然地體現到建築營造製度之中。在封建社會的曆史長河之中,人們營造房屋必須按照儒家學說的規範,按照既定的等級製度和營造法式進行“套用”。人們在設計建築營造形式之時均“仿古製”,隨著曆史腳步的前進而按照“複古更化”的方式實現“變”,而此種“複古更化”的變化方式不得超越前人的基本建築營造製度,隻能是在承繼前人的基礎上實現一些局部的而且是較為細微的變化。正因受儒家文化元素影響下的建築營造製度慣性思維的主導,中國古建築營造製度長期保持穩妥的發展變化,未出現建築營造製度上的大起大落,建築營造製度演進的進程較為緩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