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953年後黨對階級關係認識變化影響因素探析(1 / 3)

1953年後黨對階級關係認識變化影響因素探析

曆史與文化

作者:吳磊 欒冰冰

【摘要】新中國成立以後的8年間,黨對國內階級關係和階級鬥爭問題的認識有一個逐漸變化的過程。以1953年為界,受國內外兩個重要事件及其連鎖反應的影響,階級鬥爭逐步上升為國家的主要矛盾:在國內,“新稅製”事件促使毛澤東和中共中央加快提出過渡時期總路線,致力於消滅資產階級;國際上,斯大林去世引發的一係列連鎖反應—特別是“匈牙利事件”使得毛澤東和中共中央重新思考國內階級關係,最終將階級鬥爭確定為國內主要矛盾。

【關鍵詞】階級關係 “新稅製”事件 過渡時期總路線 匈牙利事件 階級鬥爭

【中圖分類號】D2 【文獻標識碼】A

眾所周知,1956年之後黨對國內階級關係的判斷出現了偏差,特別是1957年八屆三中全會改變了中共八大關於中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論斷,將資產階級與無產階級的矛盾確立為今後長期的主要矛盾,致使新中國的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出現挫折。其原因或可追溯至1953年國內的“新稅製”事件與國際上斯大林的去世,前者加速了黨的過渡時期總路線的提出,標誌著黨的階級政策的根本性改變;後者最終引發的“匈牙利事件”等重新喚起毛澤東與中共中央對階級鬥爭的高度重視,並導致日後階級鬥爭的擴大化。

“新稅製”事件與過渡時期總路線

1952年12月31日,《人民日報》公布《關於稅製若幹修正及實行日期的通告》,並於1953年1月1日正式實施“新稅製”。此次改革原本隻是政府職能部門為改變“經濟日益繁榮,稅收相對下降”的局麵對原有稅收政策的調整。但是,它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新中國“公輕於私”的稅收原則,被毛澤東斥責為向資本家投降的“右傾機會主義”錯誤,一場財政稅收領域的改革遂演化為政治意味濃厚的“新稅製”事件,加速黨中央和毛澤東提出過渡時期總路線,標誌著黨對新中國階級關係的認識發生實質性轉變。

新中國成立後,國民經濟逐年恢複,但稅收在國家財政收入中的比重卻呈逐年下降的趨勢,1950年占75.1%,1951年為60.9%,1952年為53.2%,其中工商業稅收更是下降到了33.5%①。到1952年,國家的稅收工作終於未能完成既定任務,1953年的任務卻又有所增加,時任中財委副主任和財政部部長的薄一波就此認為:“一方麵原定的稅難以收上來,一方麵稅收任務還要增加……這諸多原因決定了稅製必須修正。”②經研究,薄一波與時任財政部副部長吳波等主持此次稅製修正的相關負責人認為:導致稅收比重下降、任務難以完成的主要原因是原有的稅收政策與公私經濟成分的結構變化不相適應。按照黨的七屆二中全會和共同綱領所確定的“公輕於私”原則,新中國的稅收政策對公營經濟有諸多照顧,如1950年12月21日公布的《工商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八條規定:國營工商業總分支機構內部調撥貨物“不視為營業行為,不課征營業稅”③;1951年10月29日公布的《合作社繳納工商業稅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合作社應納的營業稅“一律按稅額減征百分之二十”;第七條規定:上下級合作社以原價相互撥貨“免納營業稅”等④。顯然,這些優惠措施在扶植公有製經濟壯大的同時,也導致國家征收的營業稅相對減少,正如財政部報告所說:“國營貿易和合作社的比重增加很快……撥貨、加工、代理(包括包銷)的範圍日益擴大,使商品中間周轉的次數大大減少……比較過去每一商品要少征一次到或二次的營業稅。”⑤對之,“新稅製”采取“公私一律平等納稅”的原則,在具體政策上取消了對公營經濟的諸多優惠:《通告》營業稅部分第七條改“工商業總分支機構間相互撥貨不征收營業稅”為“工業的總分支機構從產製、批發到零售,繳納三道營業稅……商業的總分支機構從批發到零售,繳納兩道營業稅”;第十條則“取消對合作社減征營業稅百分之二十的優待規定”⑥。

“新稅製”擴大了納稅對象與稅源,按照財政部的估計1953年“完成並且超過全年任務是有把握的”⑦。但是,“新稅製”改變了新中國“公輕於私”的稅收原則,這令毛澤東十分不滿,認為“這個新稅製得到資本家叫好,是‘右傾機會主義’的錯誤”。⑧更為重要的是,在此之前毛澤東及中共中央對國內階級關係和資產階級地位的看法已經在發生轉變,1952年6月6日他在《對〈關於民主黨派工作的決定(草稿)〉的批語》中提出:“在打倒地主階級和官僚資產階級後,中國內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階級與民族資產階級的矛盾,故不應再將民族資產階級稱為中間階級。”⑨9月,毛澤東又提出用十到十五年的時間向社會主義過渡。

可見,毛澤東與中共中央此時對階級關係的認識已經開始轉變,但如何政策化還處於設想階段,而“新稅製”事件的刺激加快了黨對如何實現過渡的思考。在1953年6至8月召開的全國財經會議上,毛澤東一方麵對“新稅製”及其負責人薄一波等進行批判,一方麵思考並製定過渡時期總路線,他曾說:“總路線的問題,沒有七、八月間的財經會議,許多同誌是沒有解決的。七、八月的財經會議,主要就是解決這個問題。”⑩6月15日,毛澤東第一次較完整地闡述了過渡時期總路線:“黨的任務是在十年至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時間內,基本完成國家工業化和社會主義的改造。”8月,在審議周恩來在全國財經會議所作的結論時,他正式提出了黨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到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這是一個過渡時期。黨在這個過渡時期的總路線和總任務,是要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基本上實現國家工業化和對農業、手工業、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