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民間多維度司法感受效應與啟示(3 / 3)

多維度司法感受互動效應的啟示。民間三個維度司法感受之間的複雜互動效應,對司法工作存在以下啟示:

首先,必須站在普遍聯係、整體戰略的高度,全麵統籌三個維度的司法機關及司法隊伍的建設工作,隻有把“司法”作為一個大的係統工程來抓,各維度都能保持協調時,百姓對“法治”的認可度才會達到最大值,按區域分配的各級司法權力才能被百姓充分接受,涉法上訪、越級上訪、越級起訴等非常規涉法社會事件才能明顯減少。

其次,應繼續做好各個層麵的司法工作,讓人民群眾在每個維度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從民間感受司法的宏觀維度來看,我們應繼續重視大案要案的偵辦與審判工作,發揮新聞輿論通過大案要案對民間宏觀司法感受的正麵引導作用。立法機關除了應繼續適度製定“紙麵上的法”,還應更多關注“實際運行的法”,防止所立之法過於抽象或不服本土,從而令百姓產生疏離感。從中觀維度來看,應以一定地域為單位,搞好基層製度建設,發揮市縣區基層司法機關的社會服務功能,改革服務群眾的方式方法,例如更多采用“馬錫武”類似審判方式,將流動法庭派駐到田間地頭,允許更多旁聽群眾進入庭審現場,加強與媒體合作,在不違反國家涉密法律規定與司法工作人員職業道德前提下,適度報道與點評當地典型案件,以消除群眾對司法的技術性疑問,並盡早阻斷因群眾“不懂法”而可能對法律產生的誤解,防止“疑問”轉變為“謠言”,進而影響本地社會維穩工作。通過在區內營造一種良法之治的社會治理氛圍,使得不直接接觸“官司”的百姓,也能在這一積極的地區法治氛圍中產生對“法治”這一抽象概念的具體而正麵的評價。從微觀維度來看,直接與當事人接觸的法院及其工作人員應改進工作作風,盡可能接納群眾的立案申請,或者采取其他柔性措施,對群眾適用法律的要求予以正麵回應,減少機械、生硬辦事作風對民間司法感情產生的冷落、疏離現象。無論與何當事人接觸,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都應保持客觀公允,堅持“相同情形,相同處理”。加強與當事人的情感溝通與情緒疏導,防止部分當事人因誤解或一時激動而製造謠言,並以其為源頭、以點帶麵,產生“現身說法—證實司法不公”的危險輿情。直接接觸具體案件的群眾也應自覺學習國家法律法規,防止望文生義導致對法律實質含義的誤解,任何人都不得因一己私利而製造輿論作出對法律適用工作不利的曲意評價。基層政府宣傳部門也應從微觀維度入手,加強地方法治輿情捕捉與引導工作,防止個別當事人的偽“現身說法”現象擾動整體良性法治生態。

最後,重塑司法政績觀。各地政府工作總結及司法機關政績報告中,不僅應體現紅頭文件的誕生數量、典型案件的解決數量,還應準確反映人民群眾的滿意程度,並把民間對司法的感受情況納入政法官員的績效考核評價指標。畢竟,百姓更多感受到的不是紙麵意義上的法,而是他們所見所聞甚至親身體驗到的實踐層麵的“法”。

(作者單位:四川省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

【注釋】

①康虞:“略論突發群體性事件中政府信息公開—以‘甕安事件’為例”,《東南傳播》,2009年第7期。

②張藹,鄧大洪:“衡陽人大否定法院報告之後”,《中國商報》,2007年2月6日。

③劉敬懷:“審判機關要抓好大案要案—訪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任建新”,《瞭望周刊》,1993年第8期。

④盧建平:“呼格吉勒圖案的曆史反思”,《中國法律評論》,2015年第1期。

⑤溫晉鋒,汪自成:“我國司法回避的製度檢視”,《政法論壇》,2004年第6期。

責編/張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