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規則變遷對新興經濟體引進外資的影響
新興經濟體的規則話語權並未隨外資增長而增加。由於政治經濟的穩定發展,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新興經濟體—對外資的需求量始終處於遞增狀態,而發達國家的投資願望依然強烈,他們在提高投資門檻、占據投資規則主動權的同時,更希望通過投資來提升經濟水平,以繼續保持其經濟優勢與市場競爭力。經濟的蓬勃發展盡管增加了新興經濟體的外資需求,但新一輪投資規則的製定卻仍然由發達國家主導,新興經濟體的話語權並沒有像投資需求那樣有所增強,這是不正常的。
一方麵,新興經濟體的投資需求進一步增加。從吸收外資上對比,早在2012年發展中國家就已超過發達國家,進口總額也在以10.09%的年平均速度增長,遠超發達國家的3.3%,盡管在聯合國發布的2015年《全球投資趨勢監測報告》中說,受全球經濟疲軟、政策不確定性和地緣政治風險等影響,2014年全球外國直接投資較2013年下降8%,而中國的外資吸引卻增長約3%,相對而言,發展中經濟體依然保持了較為強勁的外資流入活力,新興市場已然成為推動全球FDI增長的新動力。因為新興經濟體既需要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又需要加大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領域的公共投資,巨大的投資缺口是新興經濟體吸引外資的潛力所在。
另一方麵,新興經濟體在新一輪投資規則的製定中處於被動地位。國際投資規則的製定能夠反映出經濟話語權的擁有程度,誰能主導相關規則的製定與推行,誰就能擁有更多的話語權,誰就能為自身謀得更多利益。在新一輪全球化投資的規則製定中,美國等發達國家無疑占據了主動,為了加強對新興經濟體國家的防範,他們積極製定新的國際投資規則,率先推行新的國際投資規則,並以更高的要求和標準倡導更加寬泛也更加自由的外資準入條件,就是要在相關規則的製定與實施中將包括新興經濟體在內的發展中國家置於完全被動與服從的地位;美國主導的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TPP)與跨大西洋貿易和投資夥伴協定(TTIP)甚至還有使中國等新興市場國家被邊緣化的目的,這都是新興經濟體投資話語權被剝奪的表現。
投資規則變遷對新興經濟體引進外資帶來新的挑戰。隨著TPP談判協議在2015年10月5日的達成,由12各國家所組成的自由貿易大經濟圈將應運而生,這標誌著規模占全球40%的自由貿易將以新的規則運行,並且包含投資、服務、電子商務、政府采購、知識產權、勞工、環境等等諸多項目,如此全麵、巨大的經貿規模及投資規則勢必對全球貿易產生明顯影響。需要注意的是,12國之中並不包括中國,更多的新興市場也不在其列。美國總統奧巴馬特別強調,“不能讓中國製定經濟規則”,可見其用心所在。在這樣的背景下,其中之一的國際投資規則帶給新興經濟體的挑戰也就可想而知。
首先,中國等新興經濟體被排除在TPP或TTIP談判圈之外,如果要在後續的過程中謀求加入,則勢必要按照他人已經設置好了的“條條框框”進行合作,自身利益必然會遭受較大程度的損失,甚至嚴重影響國家的產業及經濟安全。
其次,以美國主導的新的區域自貿協定追求零關稅,包括貨物、服務的全部自由流動,細分領域有貿易和服務自由、貨幣自由兌換、稅製公平、國企私有化、保護勞工權益、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環境資源、信息自由等,其統一標準就是禁止對自由貿易的各種限製、人為操縱及政府補貼等,而這些條件和標準是中國等新興經濟體還未能達到的;而如果不能加入,又會影響到這些國家的對外出口,必然導致外資企業的撤離,進而影響到外商投資的引入。
最後,“國企私有化”的規則似乎更加拉大了中國等新興經濟體與自由貿易的距離,國企作為中國存在多年的既得利益實體,在國內的改革阻力重重,要達到新的貿易規則標準,似乎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總體來講,新的投資規則在區域自由貿易規則的籠罩下,對中國等新興市場引入外資必將帶來負麵影響,並製約這些國家的經濟增長。
投資規則變遷下新興經濟體引進外資的對策
利用區域自貿環境及新一輪投資規則促進自身新的發展。首先,區域自由貿易的興起及邊境內新規則的確立必然促進區域經濟的快速增長,這對新興經濟體來說是有益的,可通過和區域內成員國的雙邊貿易來促進投資、增加合作,從而帶動本國經濟的發展。
其次,區域一體化的自貿協定及投資新規是一把雙刃劍,既是對自身引入外資的約束,也是對自身進行改革的促發,這種良好的區域性自貿環境同時也是新興經濟體雙邊或多邊自貿的環境,有利於加快自身的自由貿易適應速度,提高自由貿易適應的水平與能力,促進實施符合自身利益的自由貿易區戰略。對於中國來說,經濟結構的調整將產生新的功能,將會給經濟增長帶來結構性動力,⑤還可以通過促進亞太自由貿易區談判進程,落實“一帶一路”戰略,升級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和其他自由貿易區,形成麵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絡,改善我國對外經貿環境。⑥
最後,廣大新興經濟體國家在新的投資規則麵前暫時不適,這是由於自身產業競爭力低、投資體製不完善、經濟調試能力差所致,因而對美歐主導的更加自由、開放、寬泛也更加嚴格的投資規則難以適應。但這也並非新規則之錯,新的國際規則因追求零關稅而使交易成本大為降低,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麵清單的模式還可以使投資行政審批手續大為簡化,這不僅有利於擴大市場準入以順應更為寬泛的談判議題,也為吸引外資或對外投資而改善了市場環境,對進一步完善新型經濟體製、進一步開放市場將起到一定的“倒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