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變經濟發展方式 助推國家治理現代化
公共治理
作者:秦國民 韓靖
【摘要】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決非經濟領域改革的單兵突進,而是多個領域深層次改革的聯動、協同。轉方式倒逼行政體製改革,政府轉型、簡政放權助推國家“管理”走向“治理”;轉方式強化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角色,催化社會治理體製和方式創新;轉方式要求重塑“生態文化”和建設生態文明製度體係,促進國家治理的現代化發展。因此,做好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這篇大文章,必將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進程。
【關鍵詞】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國家治理現代化 簡政放權
【中圖分類號】D61 【文獻標識碼】A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麵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同時強調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文明改革的係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而目前正在進行的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就是一項涉及多個領域改革的宏大工程。文章認為,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邏輯與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改革要求契合一致,做好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這篇大文章,必將推動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進程。
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倒逼行政體製改革,政府轉型、簡政放權助推國家“管理”走向“治理”
行政管理體製改革,核心是政府職能轉變,它是製約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關鍵。這是20世紀90年代中期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遲緩而得出的經驗反思。而今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刻不容緩,強大的壓力與動力使改革行政管理體製、轉變政府職能勢所必然。過去幾十年經濟發展中“政府主導經濟”色彩濃厚。由於市場作為主要配置資源的機製尚沒有理順,政府在很大程度上替代市場配置資源,在克服市場失靈的同時確也帶來經濟的高速增長,但高增長背後積累了諸多經濟、社會矛盾。政府管製礦產、能源、土地等資源要素的價格,非市場化的價格形成無法真實反映供求關係、資源稀缺程度和環境損害成本,鼓勵了低成本競爭和長期依賴資源要素大量投入的粗放型增長;政府通過行政法規使國有企業享有金融、能源、電力、航空、鐵路等行業的特殊經營權、產業政策的傾斜支持、銀行低息貸款和資本市場融資的優先權等,不僅阻礙了各類市場主體間的公平競爭,扼殺了市場體製的活力,而且政府手中的資源配置權力也為滋生腐敗提供了溫床,它迫使企業經營者不是把精力用於市場上尋利,而是用於對政府有關部門的尋租,而尋租活動又誘使政府官員熱衷於政策幹預的供給。近年來我國官員腐敗案件頻發,政府手中過大的資源配置權力則是體製性原因。同樣,“經濟建設型”政府也是“政府主導經濟”的自然延展,政府官員一味追求GDP增長,集中資源注入與GDP增長相關的事項,甚至不惜掠奪性使用資源、破壞生態環境以打造“短平快”項目,製造“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忙於微觀經濟活動,替企業談判、“招商引資”,越俎代庖,職能錯位,但應由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和服務卻長期供給不足,職能缺位。顯然,這種現象背後是以GDP為主要指標的政績考核體係和政治晉升機製的激勵。以GDP增長論英雄,必然促使地方官員竭力運用手中資源追求GDP。因此說,實施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決非單純的經濟體製改革問題,而必須有政治領域的改革跟進。從經濟體製改革到行政體製乃至政治體製改革的聯動,正是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邏輯演繹。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係,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這既是經濟體製改革的核心,也是行政體製改革的著力點。
第一,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要求經濟領域深化市場化改革。要求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係,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製度、統一的市場監管,探索負麵清單準入管理方式和優勝劣汰的市場退出機製,以改變原有經濟發展中市場開放不足、競爭公平性欠缺、運行透明度不高的缺陷;加快要素市場的發展,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製,推進水、石油、電力等領域的價格改革,把政府定價嚴格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
第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要求改變政府主導經濟的狀況,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這就必須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大幅度減少政府對資源的直接配置和對微觀經濟活動的幹預,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審批,實現政府由“主導市場經濟”向“服務市場經濟”轉變、由“經濟建設型”向“公共服務型”轉變,回歸自己的職能本位,在搞好宏觀調控、維護市場環境和秩序、提供公共服務、加強市場監管等方麵“更好發揮政府的作用”。
第三,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觸動政治體製改革的意義深遠。轉方式,首當其衝就是從過去追求數量規模擴張轉向追求發展質量和效益,注重經濟增長與社會發展、資源、環境的協調,關切社會公平和人的發展。但以GDP增長為目標的“經濟建設型”政府與幹部政績考核和政治晉升機製有內在的聯係。幹部政績考核體係以GDP為主要指標,一俊遮百醜,客觀上阻礙了粗放型經濟發展方式向集約型的轉變。因此,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也迫切需要完善幹部政績考核體係。同時,這一改革不能不觸及對以權力過於集中為特征的政治晉升機製的反思。此外,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要求政府簡政放權,公開權力清單,“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法無授權不可為”,“把權力關進製度籠子”,這體現了現代政府治理的新理念、新思維。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製度反腐”,促使反腐工作進入常態化;對建構權力運行體係,要求“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表明了更清晰的指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