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處於轉型期的中國社會,存在較為普遍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約束有效、監督乏力”等製度執行不力的問題。⑤如為了實現地方利益的最大化,地方政府對區域性公共物品和服務的供給不足,對區域性公共事務和公共問題采取“不理會”和“不作為”的態度,對區域性公共資源和設施采取偏離帕累托最優的過度使用等等,以至於在推動地區經濟高速增長的同時,也帶來了一些較為棘手的經濟社會問題,降低了經濟社會整體的運行效率。
“多元共治”下的製度執行難題。隨著國家治理現代化這一全麵深化改革總目標在十八屆三中全會被提出,政府、企業、NGO、社會公眾等作為治理主體的身份越來越得到強化,在這樣的背景下,國家治理體係中的委托代理關係變得更加複雜,其不僅存在於不同層級的政府之間,而且存在於政府與企業、政府與社會組織、政府與公眾等不同的國家和社會治理主體之間。當然,這種“多元共治”的治理格局,不僅有利於引導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治理活動,而且有利於更為廣泛地調動各種社會資源。
然而,互聯網信息技術在近年來的飛速發展,並沒有解決社會上所存在的信息不對稱問題,雖然高速發展的互聯網使得信息的獲取變得更加便捷,但麵對海量信息,人們在閱讀方式上卻逐漸出現了碎片化傾向。不同社會個體之間,所獲取和掌握的信息往往不同。近年來不斷波動的中國股市,就是信息不對稱問題的直接體現。
與此同時,多元化的時代,不同社會個體之間的價值判斷和選擇日趨多樣化,也並非單純地追求經濟意義上的利益最大化。相比之下,其更多是從效用最大化的角度來作出決策和行為,而且其自身的效用函數,也包含了越來越多的具有個性化特征的要素和變量。這使得有關製度被製定後,相關治理主體往往會有意識地按照自身最大化的目標對其進行選擇性執行,並造成製度執行不力問題。現今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麵、各個領域甚至各行各業,其製度化建設、法製化建設、規範化建設均取得了長足的進步,製度的空白點越來越少,但是製度的執行效果卻不甚理想。⑥
提高製度執行力的對策措施
激活“沉睡”的製度,高效、規範地執行富有“生命力”的製度,唯此才能在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的進程中,實現製度的真正效能,以更為有效地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具體而言,為有效解決委托代理問題,提高製度執行力,可從以下三方麵著手。
提升製度執行的可操作性。製度執行過程中所必須要付出一定成本的現實,是影響製度執行力的重要因素之一,故而也成為影響製度最終發揮其自身應有效力的關鍵環節之一。因此當製度被設計和構建出來以後,有關部門要在製度的運作機製、製度執行主體的配置等方麵做出科學、明確、具體的安排和規定,以此降低製度執行成本,進而促進國家和社會治理主體規範、高效地執行相關製度。
強化問責機製。雖然新製度經濟學派強調了以道德為核心的非正式製度在規範個體行為方麵的重要性,但僅靠道德上的自律和自覺,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製度執行不力的問題,特別是在當前人們價值選擇更加趨於多元化的社會背景下。強化和完善相應的問責機製,通過加強對製度執行過程公正性、規範性等方麵的考量,是非常重要的。當然,為提高問責的信度,可在落實問責機製的過程中實行程序透明化和問責結果公開化,並鼓勵公眾參與監督和問責。
建立責任共擔機製。隨著社會網絡化的日趨深化,對於製度的執行,也往往需要多個部門和主體之間展開合作,共同推進,單靠某一部門來執行製度的時代已然成為了過去。而一旦某個部門或主體出現製度執行不力的情況,就會導致整體的製度實施路徑偏離既定的方向。與此同時,在多個部門和主體共同參與製度執行的情況下,相互依賴和推卸責任的心態也很可能導致搭便車情況的出現。為此,通過建立責任共擔機製,一方麵能夠保證各部門和主體之間展開通力協作與配合,另一方麵能夠激發各部門和主體相互監督的積極性。
(作者單位:中原工學院信息商務學院)
【注釋】
①陳碩,高琳:“央地關係:財政分權度量及作用機製再評估”,《管理世界》,2012年第6期。
②方強:“政府職能轉變過程中的職能部門管理模式創新”,《管理世界》,2014年第12期。
③莫勇波,張定安:“製度執行力:概念辨析及構成要素”,《中國行政管理》,2011年第11期。
④高燕妮:“試論中央與地方政府間的委托—代理關係”,《改革與戰略》,2009年第1期。
⑤麻寶斌,段易含:“再論製度執行力”,《理論探討》,2013年第2期。
⑥李拓,童澤林:“製度執行力: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關鍵”,《領導科學》,2014年第3期。
責編/王坤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