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化背景下農業人口發展趨勢展望
公共治理
作者:張建省
【摘要】人口是城鎮化的基礎資源,農業人口遷移的進程與路徑直接影響城鎮化的質量,我國的城鎮化建設正處在轉型階段,研究我國農業人口轉移的現狀和分析其發展趨勢將會為我國城鎮化建設進程中的體製改革提供理論支持。文章探討了研究我國農業人口流動現狀,並分析了城鎮化背景下農業人口發展趨勢。
【關鍵詞】城鎮化 人口遷移 農業現代化
【中圖分類號】S-0 【文獻標識碼】A
我國的產業組織正在處於由工業化中後期進入工業化後期的階段,與此相伴的是由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轉型。自1996年以來,我國的城鎮化呈現持續快速發展趨勢,1995年我國的城鎮人口比重為29.04%,截至2013年年底,我國的城鎮人口比重為53.73%,上升了24.6個百分點,隨著城鎮化節奏的加速,掌控好農業人口城鎮化的方向、結構、速度和質量,成為城鎮化科學發展的根本保證。
我國城鎮化發展趨勢
截至2011年年底,我國的城鎮化率達到51.27%,從改革開放以來,城鎮化的發展在逐漸增速,應該說我們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以土地等物為本、追求數量的粗放式發展思路已經與現今經濟發展方式不能合拍,新型城鎮化是以質量為核心,以人的城鎮化為特征的。
由增長型向發展型轉變。我國前一階段的城鎮化以要素簡單聚集和經濟增長為主,市場經濟體製沒有形成是重要原因,使得我國在城鎮化初期重視城鎮的生產功能,忽視了消費功能。根據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城鎮化建設應遵循自身發展規律,重視生產要素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效率,由增長型向發展型轉變。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經濟進入中高速增長階段,未來經濟發展的主要挑戰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縮小城鄉差距,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在此背景下,淘汰落後產能,優化升級產業結構將是艱巨的任務。2013年年底召開的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提出,城鎮化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擴大內需促進產業升級的重要抓手,對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具有重大現實和深遠曆史意義。
農業人口城鎮化才是城鎮化的實質。從以人為本的角度出發,人的城鎮化才是城鎮化的核心,城鎮化不能單一理解為農業轉移人口向城鎮聚集的過程,不是農民工聚集化,不是商品房化,而是農業轉移人口轉變為市民的過程。市民化是城鎮化的根本。缺乏市民化的城鎮化是不完全的城鎮化,也是沒有質量的城鎮化。我國城鎮化的根本要求為建設民主型的城鎮化,必須滿足城鎮化的消費、生活需要。2001年到2011年,我國城鎮征地麵積的年增長率比城鎮人口的年增長率超過5%,中央十八大報告第一次明確提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概念之後,出現了較多關於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研究,普遍被大家接受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涵義為:農業轉移人口在職業發生轉變的基礎上社會身份和權力也同時向城鎮戶籍居民轉變,獲得與城鎮居民一致的城鎮公共資源和社會福利,全麵參與城鎮的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生活,實現經濟立足、社會接納、身份認同和文化交融。概而言之,實現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農業轉移人口在城市獲得工作後還應平等享受城鎮居民各項服務,以致終獲得永久居住身份而成為城市市民,這才是城鎮化的實質所在。
城鎮化不是“商品房化”和“農民工聚集化”,滿足城鎮的消費、生活需要,建設民生型城鎮化才是我國城鎮化的根本要求。適度、健康的城鎮化發展促進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反之,滯後城鎮化、超前城鎮化等城鎮化的病態狀態會造成城鄉差別擴大、城鄉對立等經濟社會問題。工業化、非農業化和經濟發展帶來了初步城鎮化,城鎮化又促進工業化、非農化、經濟向前發展,也推動了整個社會的發展。有序推進農業人口城鎮化,合理引導人口流動,努力實現社會保障、公共設施、教育醫療等資源要素均衡配置,是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民生型城鎮化的最終形態,實現它的前提是城鎮化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能差距過大,大馬拉小車與小馬拉大車都是動力與對象不匹配的體現。
農業人口城鎮化的主要標誌。上文提到,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並不僅僅意味著將農業戶口改為城鎮戶口,而是包含著多方麵的豐富內涵。它是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就業的基礎上,戶籍、政治權利、社會保障等方麵逐步與城鎮居民一致,並在文化教育、生活方式、心理歸屬等方麵逐步融入城市的過程。具體來說,這個過程有很多新的特征和內涵。目前,國家層麵對農業轉移人口融入城市概括為人的城鎮化,總結為新型城鎮化,其主要標誌和發展路徑也越來越清晰。
一是農業轉移人口社會身份的轉變。在各類統計數字中顯示的城鎮常住人口中包括大量的進城轉移人口,他們確實在城鎮就業甚至長期居住,但其戶籍並沒有轉移改變,仍然是農業人口,對這一群體慢慢產生了帶有歧視色彩的稱謂“農民工”。因此,實現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必須加快戶籍製度改革,讓進城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使其獲得永久居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