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如何理性看待官員辭職現象(2 / 3)

三是體製機製深化改革的必然結果。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官場共發生過三次較明顯的集中“溢出”。第一次是20世紀80年代中期,計劃經濟轉向市場經濟,一批公務員趕潮下海;第二次是1992年鄧小平南方談話後,改革開放步伐加快,大量公務員再度辭“官”;第三次是2000年前後,政府機構改革精減人員,不少官員辭職。②回顧曆史不難看出,這三次集中“溢出”都是與改革深化、市場經濟體製完善聯係緊密,屬於市場作用下的正常分流。理性地看,2013年開始出現的新一輪官員辭職現象,也是十八大後體製機製深化改革的必然結果。十八屆三中全會首次提出了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為體製內外人才的雙向流動奠定了更堅實的基礎,這也符合社會和市場發展規律。

就不正常的一麵而言,一是心態不正,消極離職。為官從政既是一個充滿著壓力和考驗的職業,也是一個帶有奉獻性的職業。從現實情況來看,辭官者中有的原本就抱有混日子或追名逐利的不正確心態進入官場,如今自感“緊日子來了”,“好日子不再了”,“太平官”難當了而被迫“中途離場”;還有的官員以“當官不易”為借口,向組織上“半真半假”講條件,似乎吃了什麼虧,否則就消極怠工,甚至撂挑子走人。麵對當下從嚴治黨、從嚴治吏的現實環境,怎樣合理看待待遇、職級等考驗著為官心態。官員因“為官不易”而心態不正,進而消極離職,這與“人民公仆”的職業追求不符,屬於辭職官員個人的不正常心態。

二是升職不順,負氣辭職。毋庸諱言,當前我國公務員晉升機製確實還存在著很多不合理之處,致使許多原本能力突出的官員懷才不遇,未能得到及時提拔以至於“心傷了”,於是“負氣”辭職。然而,因不合理的晉升機製的原因導致官員尤其是有能力官員懷才不遇而負氣辭職,屬於單位人才不正常流動,這既不利於官員本人職場發展,也造成了官場內精英的流失。

三是不滿現實,憤而辭職。有些官員辭職本身與收入、晉升、“為官不易”等無關,而是不滿官場現實,憤而辭職。辭官者中,因生性耿直,立誌反腐敗,又不諳官場“潛規則”而被貼上“官場異類”標簽的湖南衡陽市司法局原副局長廖曜因堪稱這方麵典型。因不滿官場“潛規則”和腐敗亂象而致使正直官員被迫辭職,也屬不正常的官員辭職,其結果往往導致“劣幣驅逐良幣”的“逆淘汰”現象。

四是逃避查處,惡意辭職。如前所述,黨中央高壓反腐之下也確有少數官員因擔心貪腐問題被發現而有意“中途潛逃”,甚至跑到國(境)外去的。如果說出於對家庭生活負擔或為實現個人夢想的考量而選擇辭職屬於正常的話,那麼希冀以辭官來掩飾違規和逃避查處的所謂“激流勇退”,無疑是辭官現象中極不正常的惡劣行為,需要特別警惕並亟待解決。

新一輪官員辭職現象是否到來?當前,政界、學界乃至媒體對“新一輪官員辭職現象是否到來”看法莫衷一是。有的認為,目前的官員辭職隻是個案,還沒有跡象表明將出現新一輪辭職現象;而有的則認為,目前已形成了新一輪官員辭職現象。對此,我們認為,隨著新形勢下各種體製機製改革的全麵深化,官員辭職數量會逐漸增多,但不會成為潮流。

一是公務員還是令人向往的職業。從現實來看,公務員雖不是一份能夠迅速“發家致富”的高收益職業,但其主要職業優勢在於社會地位高、工作和收入較穩定、退休待遇可預期等。公務員職業的這些好處,使其在就業難的大背景下成為最熱的職業,特別是在當下“官本位”意識依然濃重的社會環境下,為官從政無疑是無數家庭和讀書人夢寐以求的,從多年來持續的“考公務員熱”中也可窺見端倪,公務員還是一個令人向往和熱捧的“香餑餑”。

二是公務員待遇相對很多行業來說還是不錯的。盡管目前公務員工資收入不高,各種隱性福利和灰色收入也逐步被杜絕了,但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退休金、養老金等福利有增無減,而且帶薪休假製度也得到逐步完善並實施。有學者研究發現,中國黨政機關人員的平均工資,大體比企業人員高了20%。可以說,我國公務員福利待遇在職業間橫向比較並不算很低,相對於體製外很多行業來說各項福利待遇還是不錯的。

三是隨著利益分配機製的理順,將來公務員薪酬應該會保持在社會中上水平。從理論上講,如果反“四風”繼續深入推進,而公務員待遇又不提高,會有很多公務員選擇離職。但這種局麵不大可能出現,因為社會的有序管理,有待高素質公務員隊伍的穩定,而要維持高素質公務員隊伍的穩定,就需要相匹配的薪酬待遇留住公務員的心。事實上,2014年國務院已提出了公務員工資改革方案,準備適度提高公務員工資水平。可以預期,隨著改革的深入推進和利益分配機製的理順,公務員的職業待遇也會水漲船高,將來薪酬應該會保持在社會中上水平;同時,隨著激勵效果更突出的獎懲體係的構建,公務員的薪酬空間也將不斷擴寬。這也為不少官員選擇留在體製內提供了“定心丸”。

官員辭職引發的體製改革思考

官員辭職雖是少數人的選擇,也有其合理性,但辭官的背後卻暴露出了目前的用人體製機製問題,如官本位如何打破?體製內如何留住高素質人員?公務員管理體係如何完善?辭官行為如何規範?等等。如果不理順這些體製機製問題,既容易造成體製內精英的流失,也不利於官場生態建設,更不利於社會和諧穩定發展。因此,要加快推動公務員體製改革和創新,以減輕由“官員辭職”帶來的“陣痛”,破解“圍城”之困。

轉變“官念”,讓公務員回歸職業本性。官,本是一種社會職業,同醫生、教師、清潔工等各行各業一樣,都是社會之所需。辭官現象折射出“官念”亟需轉變。首先,政府要繼續加大深化改革力度,去除公務員身上的“光環”,鼓勵適合條件的官員從事自己擅長的職業。早在2001年時任福建省省長的習近平就曾對有誌於下海幹事創業的下屬辭官表示支持。實際上,官員辭職體現的是政府對幹部的選擇和幹部對事業的雙向選擇,最後找到最佳取向。對於不適合或心生倦意的官員,不妨讓其去選擇其他更合適或感興趣的職業,這也是打破官本位的重要方式。因此,作為政府部門來說,對於官員辭職,隻要動機端正,不涉嫌違紀違法、逃避追責,並符合相關規定程序,在政策上都應該敞開綠燈,鼓勵正常的人員分流。其次,社會大眾要摒棄“官本位”思想,以平常心看待辭官現象,應擺脫諸如“學而優則仕”、“一朝入仕,終身為官”、“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等思想觀念束縛,樹立“當官就是為人民服務”、“當官就應守得住清貧”、“官民平等”等觀念;同時媒體對辭官現象也不應陳議過高,作過多的“官本位式”解讀,刻意渲染“官”的特殊性,而應客觀和理性審視其中的職業轉換意願和人才流動訴求。此外,官員也要端正為官或辭官心態,打消社會疑慮。當官下能貪心,更不能“千裏為官隻為財”。習近平反複強調,當官發財應當兩道,想當官就不要發財,想發財就不要做官。對於更多選擇堅守官場者,應涵養為官的良好心態,堅持“公職”的要求和操守,看到這是一個社會價值和個人價值兼而有之的平台。官員選擇辭職,也應保持淡泊的心境和陽光的心態,端正辭官動機—辭職不隻是為了物質利益,而是為了更好地實現人生理想和價值,更不能離職後像南京市六合區原副區長劉有貴之流那樣,在“人脈”的掩護下,搞變相的權錢交易。官員隻有真正以一種“風輕雲淡”的心境走進官場或走出官場,才能在職業選擇和個人價值實現中遊刃有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