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花店老板的教訓:委托管理要遵守契約關係(3 / 3)

委托代理的“三步走”

對於企業家來說,這個世界上最難的事情是放心的、科學的、有效率的委托。

投資做企業、開店,在初創期,人少、事少、業務簡單,能夠看得到店裏的每一個人在做事,所有者、經營者高度統一,這時不存在委托代理關係。當你希望把事業做大,由一家店發展成為兩家、三家店,由一個十幾人的小公司發展成為幾百人、上千人的大公司,這時,一個人的視野難以兼顧,就需要找人來幫你管業務、管事、管人。所有權是你的,管理者是別人,把自己的財產和人委托別人來管理,這就是委托代理。企業要做大,委托代理是必經之路。而現實中的委托代理關係則是問題重重,通常有兩種極端的情況:

一是委托人雖然雇請了經理人,但對經理人缺乏信任,不肯放權或頻繁插手,導致經理人無法開展工作。

二是經理人心懷叵測,不忠誠於委托人,以權謀私,結黨營私,損害委托人的利益。

現實中,絕大多數的委托代理關係介於兩者之間,委托人與經理人之間是一種微妙的博弈關係,沒有完全的信任,也沒有完全的忠誠。

對於企業家來說,最重要的一點在於:不能把委托代理關係建立在感性基礎上,而是要靠一種理性的製度和機製,約束、規範彼此的行為,這種機製可以簡單地概括為“三步走”。

第一步,在合作之前,雙方應當談清楚各自的責任和權限,遇到各種問題應當如何決策,經理人應當承擔怎樣的業務目標,相應的激勵措施是什麼等等。這些都應當充分協商,以文字的形式確定下來,以避免之後的矛盾和衝突。

第二步,在業務開展過程中,對於關鍵信息,經理人要主動向企業所有者定期彙報,這些信息包括關鍵經營數據、客戶信息、財務數據、費用使用、資金情況、人員情況等等,讓企業老板放心、安心,自然也就沒有必要設立眼線,幹擾管理。

第三步,在業務結果出來之後,企業老板要按照承諾,對經理人及團隊兌現激勵,使得經理人的努力與遵章守紀得到正向激勵。

通過“三步走”,企業老板和經理人之間的信任就會逐步建立起來,委托代理自然可以長久,甚至更為深入,彼此之間自由度更大、信任更多、放手施展才華的空間更寬廣。

而對於馬總來說,既然請來的職業經理人資格、能力符合要求,經過試用業績也不錯,這時就應當積極籌劃,明確雙方的責任、權限、業績目標與激勵方式,邁向“三步走”的第一步。當然,對於對方的不足之處,自然也應積極指出,以利於對方改進。

而現實的情況是,馬總直接插手具體工作,越級跟店員交流甚至許願,最終架空了店長。表麵上,權力重新回到了馬總手中,但他忘記了一點:企業要產生效益,就要有一套從上而下的指揮鏈,如此才有執行力。秩序打破了,指揮鏈的效果也就中斷了,店長的指揮不靈,店裏的效益就不會好,銷售人員自然會離開,所謂“樹倒猢猻散”。

馬總的願望是好的,人之常情也可以理解;花店長是個好店長,為管好這個店也付出了不少的心血,但由於雙方沒有把契約關係這一環節做好、做透,導致了這一合作的失敗。這個問題不解決,有了人才恐怕馬總也用不好、用不放心、留不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