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了一次變化——從此我變得貧窮;
曾經有的愛,如今卻已不在,
在我溫柔的心門前的噴泉,
它唯一做的就是飄蕩洋溢;
曾經它是這樣,
從不在意它自己的付出,或是我自己的需要。
我曾經這樣度過多少快樂時光!
那時我是多麼的幸福,這是天賜的福氣!
現在,這口神聖的源泉
這口喃喃愛語、噴灑著鮮活的愛之源泉,
我怎麼可以——怎麼敢說?
它是一口令人沮喪的暗井。
愛之井——它一定是深深的;
我相信——而且永遠不會枯竭;
會是發生了什麼?如果裏麵的水寂靜了、沉默了、晦澀了。
這樣的變化,在我心泉的每一扇門上這樣的變化都讓我變得貧窮。
在每個孩子心中都有一口愛的源泉,“它唯一的事情就是流淌”,而在父母這方則要保持體貼、友好、禮貌、感恩、孝順、奉獻這些情感渠道不封閉、不阻塞,而且永遠向前流動。保持源泉的流動不僅僅會取悅於父母,因為他們是這支源泉衝擊到的第一個對象,而且會使周圍的、遠處的所有人都感到高興——家庭、大家族、朋友或者親戚、學校的夥伴們、鄰居們、貧苦的人們、這個世界,直到它所有能夠觸及的地方。但是如果讓源泉在它上升的過程中,在它自然地流向父母的過程中受到阻礙,那就有可能使它迷失,僅僅變成一口深埋的愛之井。如何能讓泉水保持流動呢?這部分要通過詩人“訴說”的方法來解決。讓兒子和女兒感覺到他們每一次愛的流露所創造的喜悅——而當孩子的愛是拘謹和克製的時候,烏雲就降臨到父母的心上。天性上的沉默和驕傲使我們傾向於把孩子們“施與”的愛看成是理所當然的,也不會表露因為孩子們的疏忽遺漏而導致的傷害。但是為了孩子們,這些保守的界限要打破,而且應該盡可能讓他們看到父母心中對他們的情感。這也是因為不管是從神的角度還是人的角度,都沒有一種教育手段像愛的力量那麼強大。應該持有的另一種觀念是,愛的情感不是通過它所獲得的而是通過它所給予的成長起來的。因此孩子應該保持給予愛的奉獻的習慣。混淆純粹的情感是有害的,這種情感或多或少是一種動物性的舉動,它表現為勸誘、哄騙和愛撫戲弄,“迷人的媽媽”、“親愛的爸爸”——不管在言語上、動作上它表現得多麼的親密深情,這些話不再伴隨著愛,因為愛不依賴於這些,它應該表現為實實在在的奉獻。幼小的孩子是坦率的,輕易就會給予或接受擁抱愛撫,以他們的方式去“愛”,但是男孩們和女孩們已經部分脫離了笨拙的言語舉止,在一定程度上發展了保守的本能,這改變了他們表達情感的方式。在生命中這一令人尷尬的階段中,他們需要他們的父母有極大的圓融性和柔韌性,而且奉獻、友善和孝順的愛的渠道應該保持看得見的通暢,而這種愛不再表現為具體的行為。
尷尬的年齡
確實,對於成長中的男孩或女孩,這不隻是一個令人尷尬的時期,也是生命中一個危險的階段。年輕人頭腦中第一次充滿了關於他們自己權利的觀念,而責任觀念在他們的頭腦中則沒有一席之地。不是他們對誰負有義務,而是他們應得什麼充斥了他們的思想。“這是一種恥辱”,“這不公平”,“這太糟了”。如果沒有人敢於冒險大聲地說出這些話,他們就在私下裏偷偷地發著牢騷,而且這種牢騷是伴隨著日益加劇的蠻不講理以及“一邊倒”這種成人難以理解的情緒而來的。但是這種討厭的行為並非起源於孩子任何道德上的扭曲。站在他們的立場,相比理性他們確實有更多權利,他們的要求如果隻有他們自己而沒有其他人重視常常會被迫屈服。隻有當他們睜開眼睛,像看清自己的權利一樣看清他人的權利,而且隻有他們的理性得到了培養,那樣他們才有能力在兩者之間進行衡量。這種對自己權利的過分強調並非是純粹的頑皮。我們應該站在他們的立場上看待他們的行為和思想。必須小心不去觸犯他們的誇大的正義感以及所有影響他們的東西。他們應該獲得他們能夠公正地要求的豁免權,而且當他們明顯做錯的時候,他們的父母應該努力用很好的幽默來說服他們。同時,要處理會讓男孩敢於說“我不”的情緒狀態。應該通過他的感情來打動他,當他的這種情感聚集在他自己身上的時候會使他富有攻擊性,而當它們通過正義和仁愛的渠道流向他人時則是美麗而善良的。而且這種轉向不僅僅是可能的,對於父母來說,引起它的變化還是容易和令人欣悅的。這些情緒已經存在,強烈的正義感,還有愛,這種已經被誇大的自愛,是因為注意力已經被允許專注於自我,而且要求排除對其他人的關心。把孩子的注意力從自我轉向其他人依賴於父母,而且情感也會向注意所指的方向流動。例如,讓孩子感覺到家庭的快樂來自彼此的信賴,每個家庭成員對此都有責任。愁眉苦臉地坐在桌邊的孩子毀壞了整個家庭的歡樂時光,就像一隻手那麼小,舉在眼睛近處也會遮住所有的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