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章 急危病症(2)(2 / 3)

2.必要時抽取胃內容物,呼吸道分泌物做有機磷化合物的鑒定。

具備病史即可高度懷疑,注意觀察;如出現臨床表現即可臨床診斷;通過膽堿酯酶測定進行確診和臨床分度。

3.全血膽堿酯酶活性測定膽堿酯酶活性相當於正常的50%—70%為輕度中毒,30%—50%為中度中毒,30%以下為重度中毒。

4.大汗、流涎、支氣管痙攣及分泌物增加、呼吸困難、瞳孔縮小及視物模糊、惡心、嘔吐、腹瀉腹痛、肌肉纖維顫動、血壓上升、頭痛、頭暈、興奮、躁動、譫語、嚴重時語言障礙、昏迷及呼吸肌麻痹等。

西醫療法

1.一般治療

排除毒物並防止毒物繼續侵入。

(1)立即將患兒移離中毒現場;對皮膚吸收中毒者立即脫去衣服,皮膚、毛發等接觸農藥部位用清水、肥皂水或3%碳酸氫鈉反複徹底衝洗(敵百蟲中毒忌用);口服中毒者立即洗胃,且不應受時間限製,然後再以硫酸鎂導瀉,忌用油類瀉藥。

(2)敵百蟲或農藥種類不清者,用生理鹽水或清水洗胃,忌用2%—4%碳酸氫鈉等堿性液。

(3)一六##五、一##五九、三九一一,樂果及馬拉硫磷等可用2%—4%碳酸氫鈉洗胃,忌用高錳酸鉀洗胃。

(4)及時清理呼吸道分泌物,保持呼吸道暢通,吸氧,注意維持水、電解質、酸堿及熱量平衡。

(5)搶救呼吸衰竭,搶救腦水腫,肺水腫,必要時行氣管插管及機械通氣。

(6)驚厥用苯巴比妥,血壓升高可用降壓藥。

(7)給予細胞色素C、輔酶A、三磷酸腺苷,支持及保持機體組織正常代謝功能。

(8)嚴重病人可給予糖皮質激素治療,極嚴重病人可考慮換血療法,血液透析等治療。

(9)注意保護肝髒、腎髒功能,以利毒物排出。

(10)重症必要時給予抗生素,以治療和預防感染。

2.藥物治療

基本原則是早用,足量、反複使用。常用藥(1)膽堿酯酶複能藥如解磷定、氯磷定、雙複磷等;(2)抗膽堿藥如阿托品、氫溴酸東莨菪堿等。

(1)輕度中毒

阿托品每次0.02—0.03毫克/千克,肌內注射或靜注。解磷定每次15毫克/千克,加入10%葡萄糖液中靜脈注射。二藥均每2—4小時重複一次,直至症狀消失為止。

(2)中度中毒

阿托品每次0.03—0.05毫克/千克靜脈注射,每30—60分鍾重複一次;解磷定或氯磷定每次15—30毫克/千克,每2—4小時重複予首劑的半量。二藥用至症狀好轉後逐漸減少藥量及延長給藥間隔,直至症狀全部消失且無複發。

(3)重度中毒

阿托品每次0.05—0.1毫克/千克,靜脈注射,病情特別重者可酌情使用更大劑量,10—20分鍾可重複給予首劑的半量;同時用解磷定或氯磷定每次30毫克/千克,靜脈注射,半小時後可重複給予首劑量的半量,症狀改善後減少用藥劑量及延長用藥間隔時間,直至症狀消失且無複發。

阿托品化表現是瞳孔擴大,麵色潮紅,肺部羅音消失,呼吸道分泌物消失,口唇發幹。解磷定、氯磷定不可與堿性藥物混合使用,並隨時測定膽堿酯酶活性作為停藥依據。膽堿酯酶活力正常,症狀全部消失並停藥觀察24—48小時無複發者,可考慮出院。

(第五節)感染性休克

感染性休克是機體在不同的致病微生物和/或其他分解產物作用下,引起的急性微循環障礙,致使有效循環量減少,組織器官血流灌注不足,導致組織細胞缺血、缺氧,代謝障礙及器官功能損害的一種綜合征。臨床主要表現為在原發病基礎上病兒煩躁和精神萎靡,麵色蒼白,四肢濕冷,脈搏細速,發紺,呼吸急促,血壓下降,脈壓差縮小及尿量減少。本病屬中醫“厥征”、“閉征”及“脫征”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