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章 急危病症(2)(1 / 3)

進一步生命支持是在人工呼吸和人工循環建立後2—8分鍾內應用藥物治療,使自主心跳和自主呼吸恢複。

在人工呼吸及心髒按壓的同時,依心電監護或心電圖檢查顯示心跳驟停的類型,選擇藥物治療很重要。

(1)心搏停止

(1)腎上腺素:能增加心肌收縮力,並能使細小室顫變為粗大室顫有利於電擊除顫。腎上腺素每次0.01毫克/千克靜脈推注或每次0.1毫克/千克氣管內滴入,5分鍾後可重複應用。若無效,劑量可逐漸加倍。亦可先用腎上腺素靜脈推注1次(0.02—0.03毫克/千克),待心髒恢複跳動後,改用腎上腺素持續靜脈滴入,劑量為20μg/(千克·分鍾)。

鑒於氣管內、靜脈和心內注射強心藥其顯效時間無顯著差異,故目前多主張用靜脈給藥,提倡氣管內用藥,盡量少做心內注射以減少其副作用。

(2)5%碳酸氫鈉:對心髒停搏病兒主要通過吸氧和提高組織灌注來糾正酸中毒。開始可應用氣管內插管和人工通氣來糾正酸中毒和低氧血症,並給予腎上腺素,此後若心跳仍未恢複或合並代謝性酸中毒,可用碳酸氫鈉,但不能與腎上腺素同時應用,以防腎上腺素失效。

複蘇時,一般先給5%碳酸氫鈉5毫升/千克,稀釋成等滲液快速滴入;若檢測血氣,則需5%NaHCO3(毫升)=BE×千克×0.5,可給計算結果的1/2—2/3,再視病情與血氣,血生化結果酌情補充。

(2)心搏徐緩多為心跳停搏前的先兆,可為嚴重竇性心動過緩或為II度、III度房室傳導阻滯。

(1)阿托品:增加竇房結發放衝動頻率,加速房室傳導,解除迷走神經對心髒的抑製。每次0.03—0.1毫克/千克靜脈滴注,溶液濃度為0.5—1毫克/毫升。

(2)腎上腺素:用法同阿托品。

(3)室性心動過速應及時治療,預防其發展為室顫。常選用利多卡因,它能抑製心室異位節律點的自律性,延長心室的有效不應期,提高室顫的閾值,使室性心動過速終止。初次劑量為1毫克/千克,於1—2分鍾內靜脈推注完,如1次無效,可每隔5分鍾重複1次,直到心動過速停止或在20分鍾內總量達5毫克/千克為止;亦可根據病情繼續以每分鍾20—50μg/千克靜滴,注意藥物血漿濃度過高會抑製心肌功能並引起中樞神經症狀。

(4)除顫複蘇過程中室顫嬰幼兒少見,兒童有時可見到。在小兒,尤其是嬰幼兒,因心髒按壓足以除顫或用利多卡因等藥物除顫。當上述方法無效時可行電擊除顫。首次除顫可用2J/千克,如無效可依次增到4J/千克及6J/千克。如1次電擊未能成功,可觀察1—2分鍾,未恢複竇性心率者,可逐漸加大功率,重複電擊,每次時間0.2秒。通常不超過2—3次,2次電擊除顫間隔時間為30—60秒。除顫前應繼續供氧並加用利多卡因,以提高室顫閾值,防止複發。

溴苄胺:對頑固性室顫經利多卡因、電除顫無效的病例多有效,劑量每次3—5毫克/千克,靜注,10分鍾注完,4—6小時後可重複應用。

(第四節)有機磷中毒

有機磷中毒是指有機磷農藥通過消化道、皮膚及呼吸道吸收後抑製膽堿酯酶的活力,造成大量乙酰膽堿在體內蓄積,興奮膽堿能神經全部節後纖維、交感神經節及節前纖維、興奮運動神經及中樞神經係統所引起一係列中毒症狀,臨床上主要表現為毒蕈堿樣,煙堿樣以及中樞神經係統為主的症狀,其致死原因主要是呼吸中樞麻痹。中醫對該病尚無統一的辨證論治方法。

其臨床表現如下:

1.嘔吐物或呼出氣有特殊蒜臭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