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章 該不該讓孩子體驗“危險”——讓孩子避免危險還是體驗危險(2 / 2)

總之,讓孩子適當地體驗危險,孩子才會成長。樓主有時候該學學母獅的精神,偶爾讓孩子體驗危險,孩子才會學習克服危險的能力。

“引導為主”來自:我的大林4樓

不同意樓上的做法,一點兒都不顧及孩子的情緒。在我看來,這不是在教育孩子,而是在訓練孩子。教育孩子,應該以引導為主。前段時間,兒子的幼兒園開展親子互動活動。活動中有個遊戲,要求家長蒙著孩子的眼睛,不能說話,隻能用動作指引孩子邁過各種障礙。過十字路的時候,幼兒園老師告訴家長不能抱,也不能讓孩子自己走,而是要想辦法引導。通過這次活動,老師想要告訴我們的是:孩子是意識不到危險的,我們不能阻止他們觸碰危險,也不能聽之任之體驗危險,而是應該正確引導,指引孩子順利渡過“危險”。

“給孩子上一堂安全意識培養課”來自:chenjiali12035樓

我覺得有必要為孩子上一堂完全意識培養課,平時隻要多重複,就能發揮防範作用。

(1)吃飯的時候不能玩、鬧、笑;平時不要把花生、豆、紐扣等各種堅硬的小粒物品放在嘴裏玩;不要將小東西塞到鼻子裏、耳朵裏。

(2)當別人拿著尖銳的木棒、鉛筆等對著自己揮舞的時候,及時躲避。當然自己也不能拿這些東西嚇唬別人。

(3)喝水的時候先用嘴唇試試,不燙再喝。

(4)化妝品有毒,不能放到嘴裏。

(5)不能玩插著電源的插線板。

(6)不能亂動煤氣,以免發生火災或中毒。聞到煤氣味的時候,及時告訴大人。

(7)不隨便站在窗台上向外看,必須有大人抱著才可以。可以把電視、報紙上相關的案件報道在家裏多講講,以吸取別人的教訓。

(8)告訴孩子不能把塑料袋套在頭上,容易窒息。

(9)不能把手伸進電扇,要不手指就斷了。

(10)教會孩子報警。

“年齡決定”來自:大風歌6樓

樓上的方法不對。光靠嘴說,孩子是不會意識到危險的。最好還是讓孩子真正體驗一下。

該不該體驗危險,應該由孩子的年齡決定。如果還小,就不能去體驗,但要讓他認識危險,大一些才可以適當去體驗。但不管怎麼做,都一定要保證孩子的安全。

(1)對於還小的孩子來說,怎麼認識危險呢?比如:

①認識高

故意將孩子放到一個比較高的平台上,當然,這個平台不能高出大人的受控範圍,保證孩子安全最重要。看看孩子什麼表情,什麼動作。然後告訴孩子這是“高”,很危險,不能爬到上麵來玩。

②認識燙

找兩個毛巾,分別浸過冷水和熱水。當把熱毛巾給孩子的時候,告訴孩子“燙”。

用類似的方法可以讓孩子認識“紮手”“咬人”等危險信號。

(2)大一些的孩子,如何體驗危險呢?

你可以帶孩子去公園,讓他自己攀爬欄杆。在孩子身上紮好安全帶後再讓他們自己去玩。如果孩子不小心掉下來,也不會有危險。

對於危險的事物,單純用嘴巴說,孩子是不會意識到危險的。最好還是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讓孩子親身感受到。如果樓主家孩子還小(0~3歲),最好隻是讓她認識到危險。如果大一些(3~6歲),就不妨讓她親自體驗一番,但要記住引導為主,避免給孩子留下心理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