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商品采購後,緊接著要對商品進行驗收。
(一)商品驗收的內容
(1)送貨單上的字體是否清晰,並查看單據號碼是否相符。
(2)地點。送貨單地點是否無誤,防止廠商誤送。
(3)日期。出貨與送貨日期是否與當天相符。
(4)數量。送貨單數量、項目是否與實際驗收項目一致。
(5)價格。成本價與銷售價是否說明且正確。
(6)贈品及折扣。看贈品是否一並送達,且數量是否正確,促銷品折扣是否已正確列明。
(7)發票。若隨貨開立發票,客戶名稱與金額是否正確。
(二)商品驗收作業要點
1.商品驗收時憑證的處理
廠商送貨時,商場(商店)驗收人員在當場清點之後,對憑證的處理有下列兩種方式:第一種即如果廠商隨貨送來貨單、發票或收據時,隻能在送貨單第二聯簽名、蓋店章、簽日期,第一聯店內留存,發票或收據就不需要第一聯簽名、蓋店章,但需留下第二聯收執聯和第三聯扣抵聯,以免日後廠商多次請領貨款;第二種即如果廠商隨貨隻送發票、收據,而沒有附送貨單,此時商場(商店)驗收人員就須在發票、收據的第一聯簽名、蓋店章、簽日期,但留存第二、三聯作為本店做賬的憑證。
商品驗收報告表
來源編號訂貨
日期收貨
日期商品
名稱數量訂貨實收規格單位價格驗收員備注
2.如何核對進貨單和送貨內容
(1)檢查商品標識。商品標識是指標示在商品包裝或說明書上的品名、說明性文字、圖畫或記號。品名如果是食品,應使用國家標準規定的名稱;無國家標準者,應自定名稱。食品添加劑應根據主管機關規定的名稱標識;屬於自定品名的商品,其名稱應與主要原料有關。
(2)內容物名稱及重量、容量或數量。商品為兩種以上的物品的混合物時,應分別標明。內容物的標識應遵守下列規定:
●重量、容量應用法定計量單位標識。
●液體與固體混合的商品,應分別標明內容量及固體量。
●內容物含量應視食品性質,注明為最低含量、最高含量或同時注明最低含量和最高含量。
●生產廠商的名稱、地址,進口品還應加注進口代理商的名稱和地址。
(3)生產日期。有保存期限或保存條件的商品,應標明生產日期,生產日期應按習慣能辨明的方式標明年、月、日。
(三)驗收注意事項
(1)一次隻驗收一家廠家的商品。如兩家廠商進貨驗收同時進行,易造成失誤。
(2)不可直接送貨至倉庫,更不能讓廠商單獨進倉庫。
(3)避免在營業高峰時間送貨。
(4)在中立地區驗貨。規劃出中立地區以便驗收進貨,所謂中立地區,是指在不打攪顧客走動及非送貨廠商所屬的商品陳列貨架附近地區,在這個地區驗收可避免新貨與舊貨混淆,預防商場(商店)的損失。
(5)不讓廠商清點。驗收時應親自拿著送貨單、發票或收據,與進貨員逐項清點確定。
(四)商品驗收後的處理
1.填單
包括進貨的品名、日期、數量、規格、出倉的日期、數量和餘額,以及每筆商品變動的經手人。一些大規格包裝箱進倉,不但要填寫好登記卡,在箱體上也應標示進貨日期,以避免儲存過期。
2.堆放
商品進庫以後的堆放,可以采取和賣場相似的方式,這樣便於商品存放而不易出差錯。商品堆放在大倉庫裏,底下要有棧板鋪地,邊上需和牆壁有5厘米的間隙,以防止商品受潮。如果多層堆放,則應把大體積、重量較大的商品放在後麵和下麵,小體積、重量較輕的商品放在上麵和前麵,盡量避免壓碎碰壞商品。退貨、換貨、報廢的商品應集中在專門區域,定期處理,不能和正常商品混放在一起。
3.倉庫
倉庫應該保持清潔、衛生、通風、幹燥,貨架和堆棧之間有足夠的通道。庫房必須有防火措施和設備、排水和通風設備,以及有警報裝置。
4.進出庫
商品進出庫必須有專人負責辦好登記手續,日清月結。退貨、檢貨、報廢都應該登記造冊,經查驗後方能取退。庫內商品進出次序應按時間先後,先進先出。與庫房無關的閑雜人員,不應進出倉庫。
總之,采購、進貨是商場(商店)經營的第一道重要環節。從采購到進貨,經驗收後入庫,每一個節點都必須嚴格遵守程序、要領和規定,把握好商品的品質、規格和貨量。否則,任何一點疏漏都可能帶來無可挽回的商譽和經濟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