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體員工上下班一律經由守衛室,不得從門市進出。
(2)上下班需親自打卡,而卡片要按規定放置,嚴禁將卡片帶回家。若發現代為打卡,代打卡者及被打卡者二人一律受撤職處分(如被打卡者不知情,則處理代打卡者)。
(3)上下班時全體員工一律行走員工通道。如無特殊事,上班中禁止搭乘客用電梯及扶梯(用餐時間除外)。
(4)下班時不得爭先恐後,下班時須服從保安人員檢查,不得拒絕。
(5)更衣室衣櫃限一人使用一格,需保持清潔。
(6)每人用餐時間以40分鍾為限,用餐時請攜帶餐券且保持肅靜,員工一律在餐廳用餐,交談時以兩人聽到為原則。
(7)服務人員儀容以整潔端莊為主,應化淡妝並穿著公司規定的製服(以公司公布為準)。
(8)上班時間不可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有事離開時應先向值班幹部報告,外出時應填請假單由值班幹部簽準,交由守衛室備查。
(9)營業中或下班時攜帶物品離開公司,一律開立放行單,由值班股長簽準,經由守衛室核對無誤後放行(調貨時亦同)。
(10)員工請事假應於兩天前提出辦好手續,病假應在當日以電話向單位主管請假,然後再補假單,請假2日以上需附證明。
(11)員工在門市部應注意:
①當顧客接近時應立即招呼,不可將手環抱胸前或插在口袋內;
②不可以手托下巴或伏在櫃台上;
③不可以隨意使用公務用紙、包裝紙、包裝袋等;
④不可以打瞌睡、剪指甲、脫鞋、看報紙雜誌、化妝,更不可吃零食;
⑤嚴禁大聲喊叫,團聚聊天,注意環境清潔;
⑥接待顧客時,態度要端莊、親切、禮貌,姿勢要正確;要能互相招呼顧客,照顧商品,防止商品被竊;發現小偷或扒手,要保持鎮靜,迅速通知主管處理;
⑦搭乘電梯不可爭先恐後,在電梯內要保持安靜,不可大聲喧嘩;
⑧接待顧客時,嚴禁與顧客發生爭吵,若引起糾紛,違反者一律嚴辦,情節嚴重者,撤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