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績效考核
績效考核主要是考核員工工作成績,為員工獎懲、升遷、調職等的依據以及了解評估員工工作精神與潛力的手段,也可作為訓練發展之參考,並以督促工作及改進工作為宗旨。績效考核可分為四大類:
(1)年中考核
自元月1日至6月30日止,並於7月前考核完畢。
(2)年度考核
自元月1日至12月12日止,於翌年1月中旬前考核完畢。
(3)任務考核
新任務確定時,考核人選是否適合應於任務完成後進行一次考核,評比其優劣。
(4)見習期滿考核
主要是針對新進員工或調任新工作人員。
2.項目考核重點
(1)主管人員的考核重點
·組織與領導
·業務開展
·創新表現
·知識與技能
·操守與品德
·協調與溝通
(2)一般人員考核重點
·工作表現
·知識與技能
·操守與品德
·協調作業
·服從指揮
3.考核評比參考
優等:90分以上
甲等:80~89分
乙等:70~79分
丙等:60~69分
丁等:59分以下
4.影響考核評比的因素
·記功、嘉獎、記過
·請假(病假、事假)
·遲到、早退、曠工
5.升遷與調職
公司因業務發展需要,員工升遷、降職、調職不可避免,其統籌安排與協調為公司人事部門的工作職責,其作業程序大致如下:
(1)升遷或調職
依公司業務實際需要產生職缺→人事部門遴選人選(依考核表及個人職能)→呈報管理委員會審核→最高管理層核定→公布晉升或調升。
(2)降職
基於對公司縮編或考核表現不良者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