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7章 店鋪績效考核與升遷降調(1 / 1)

1.績效考核

績效考核主要是考核員工工作成績,為員工獎懲、升遷、調職等的依據以及了解評估員工工作精神與潛力的手段,也可作為訓練發展之參考,並以督促工作及改進工作為宗旨。績效考核可分為四大類:

(1)年中考核

自元月1日至6月30日止,並於7月前考核完畢。

(2)年度考核

自元月1日至12月12日止,於翌年1月中旬前考核完畢。

(3)任務考核

新任務確定時,考核人選是否適合應於任務完成後進行一次考核,評比其優劣。

(4)見習期滿考核

主要是針對新進員工或調任新工作人員。

2.項目考核重點

(1)主管人員的考核重點

·組織與領導

·業務開展

·創新表現

·知識與技能

·操守與品德

·協調與溝通

(2)一般人員考核重點

·工作表現

·知識與技能

·操守與品德

·協調作業

·服從指揮

3.考核評比參考

優等:90分以上

甲等:80~89分

乙等:70~79分

丙等:60~69分

丁等:59分以下

4.影響考核評比的因素

·記功、嘉獎、記過

·請假(病假、事假)

·遲到、早退、曠工

5.升遷與調職

公司因業務發展需要,員工升遷、降職、調職不可避免,其統籌安排與協調為公司人事部門的工作職責,其作業程序大致如下:

(1)升遷或調職

依公司業務實際需要產生職缺→人事部門遴選人選(依考核表及個人職能)→呈報管理委員會審核→最高管理層核定→公布晉升或調升。

(2)降職

基於對公司縮編或考核表現不良者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