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期貨交易的運作(1)(2 / 3)

(三)開立帳戶

根據有關的期貨交易法規,投資者在開戶前,經紀行會要求投資者提供正確、詳細的財務資料,以便經紀行了解投資者的財務狀況、投資目的,並且確定該投資者是否適於進行期貨投資。如果經紀行同意投資者開立帳戶後,會要求投資者簽署幾個契約性文件:第一類是新帳戶資料表及客戶合約和轉帳同意書,通常填寫一些個人資料,如姓名、住址、電話號碼、社會保險號碼、交稅身份號、收入狀況、銀行信用情況,要設立的帳戶種類,並說明寄發通知、帳戶報告表的接收地點、補繳保證金等事項,以及賦予經紀人在個別帳戶與結算單位間互轉資金及客戶的保證金不能抵補損失時,有處理客戶期貨部位的權利的同意書等。第二類是風險說明書,提醒投資者進行期貨交易是風險相當大的投資活動。投資者必須簽名以表示了解這項投資的風險性,投資者對可能發生嚴重損失應有充分的思想準備。這些看起來是很麻煩的,但又是必需的,目的是使投資者充分認識到他們在交易時必須遵守的規則以及可能麵臨的經濟責任。

期貨交易帳戶的種類主要有以下幾種。

1.個人帳戶這種帳戶純屬於個人所有,在開立帳戶時由個人簽名生效。

2.共有帳戶共有帳戶又可分為一般共有帳戶和生存者權利帳戶兩種。在生存者權利帳戶中,如果有一方死亡,生存的一方將得到全部帳戶的股份。而在一般共有帳戶中,如果一方死亡,生存的一方隻能得到其所占的股份,死亡者的繼承人將擁有另外一部分的股份。

3.公司帳戶開立這類帳戶應提交公司許可證和公司的組織章程,其中要明確指出該公司有權從事期貨投資,並經由董事會授予某人替該公司從事期貨交易的權力。

4.合夥帳戶開立這類帳戶,必須提交一份合夥合同書,並且指定一定或數人來執行該帳戶的交易權。

5.基金帳戶通常由規模較大的經紀行設立並管理,投資者分別購買基金的權益,根據其持有基金的比例來分攤基金運用所產生的利潤或損失。

6.管理帳戶開立這類帳戶就意味著,經紀人可以自由買賣期貨契約,不需要事先經過帳戶所有人的同意,而帳戶所有人必須向經紀人提交一份書麵同意書。

7.指導帳戶這種帳戶與管理帳戶相似,但在每次交易之前,經紀人得事先征求客戶意見,客戶除要付傭金外還要付管理費。

(四)擬定交易計劃

投資者在進行交易之前,最好先擬定期貨交易計劃,做到未雨綢繆,使自己立於少敗,不敗之地。

1.資金首先考慮用於期貨投資的資金來源,資金的數額,資金的使用成本,投資者所能承擔的風險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