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誰在掌控藥品價格?(2 / 3)

在中國,公民大多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範疇之內。而三大醫療保險的藥品目錄和各地方的自定藥品目錄中,幾乎所有藥品價格都由政府把關。由於人們購買藥品時常要通過醫保報銷,所以政府定價藥、限價藥也就成了大多數人的選擇。“從這個角度計算,政府定價、最高限價的藥品,基本覆蓋了中國人用藥需求的90%。”於明德說。而以這樣的視角衡量,價格管理部門對藥品市場的幹預和影響,也將遠遠超出人們的想象。

拔地而起的藥價

在最高零售限價取消之前,要給一種中央定價的藥品進行首次上市定價,必須走完這樣的程序:首先,由企業上報藥品的成本構成和定價申請;之後,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核查並轉報國家發改委;然後,才由國家發改委組織專家評審,並參考專家評審意見最終核定價格。對此,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湖北省物價局原副局長蔡玲曾經表示:“一定程度上講,我們的操作還是憑經驗判斷來做的。幾十個人麵對著上千種藥品,想要發現其真實價格是非常困難的。”

2010年5月,湖南省湘雅二醫院爆出“天價蘆筍片”事件,出廠價僅15.5元的蘆筍片,在醫院賣到213元,利潤率達到1300%。而蘆筍片加價的奧秘,就在於藥企向價格主管部門虛報成本,而價格管理部門在未做認真核查的情況下,批準了這一虛報高價。

在無法了解藥品真實成本的情況下,“一刀切”成為很多價格主管部門最為保險的選擇。但久而久之,藥企和價格主管部門之間便形成一種互不信任、相互擠壓的局麵:藥企作為第一個犯規者,通常會在最初的成本申報環節虛抬價格,為之後的核查、核定留有空間。而企業的虛報又讓價格主管部門形成慣有印象,認為所有價格都含有水分,必須壓低。

據於明德估算,目前,全國藥品的百元銷售利潤率接近10%,平均在9.8元至9.9元上下,但不同藥品間差距極大,“高的利潤能達到40%到50%,低的還不到7%”。所以某一種藥品到底能賺多少錢,外人很難摸透。更讓人難以捉摸的是,藥品定價高低、利潤多少全無規律,很多時候全靠價格主管部門領導的一句話。於明德說,這就造成其他國家藥企兩眼緊盯市場的時候,中國的藥企兩眼“緊盯著官員”。

2013年7月,葛蘭素史克(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的部分高管,因涉嫌嚴重商業賄賂等經濟犯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據公安部官方消息,葛蘭素史克正是為了提高藥品售價等目的,向政府部門官員、醫院、醫生等人員行賄。事發後,一名涉案公司高管在采訪中表示,包括行賄費用在內的各種運營成本助推了藥價虛高,保守估計“運營成本”占到藥價成本的20%至30%。

對於藥企進行商業賄賂的問題,北京市天則經濟研究所學術委員會主席、中國社科院經濟所研究員張曙光曾經指出,“據業內人士透露,一個品種的定價權,平均公關費用是1000萬元。”

發改委的多種藥品定價方法中,“單獨定價”無疑為藥企公關留下了空間。所謂“單獨定價”,是指多家生產同種藥品的企業中,某家企業認為自己的產品在質量、療效、安全性、技術創新等方麵存在顯著優勢,就可以向國家發改委申請高於功能相似的同種藥品的單獨定價。

為了保證公平公正,單獨定價時,發改委會邀請相關專家進行論證。但在一名醫藥行業內部人士看來,單獨定價的幾項要素沒有硬性標準,自由裁量權很大,而且願意為藥企論證出“有利結果”的專家大有人在,所以真正起決定作用的還是發改委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