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成為單獨定價藥品,價格馬上拔地而起,藥企從中獲利良多。
“可是那些價格高於同種藥品幾倍、甚至幾十倍的藥品,真的會有人買嗎?”於明德的回答是:有。價格奇高的藥,銷路也能特別好。
由於藥品價格奇高,藥企的利潤空間也會奇大。從這些利潤中拿錢對招標部門、醫院、醫生進行“反哺”式的行賄,招標、采購、開藥都能達成“一條龍”式的服務。相反,如果某種藥品受到高價舉報後被迫降價,藥企利潤空間大幅降低,醫療機構拿到的賄賂、回扣也會隨之減少,而這一連鎖反應的最終結果是藥品降價後反而賣不出去。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在醫藥行業的生態圈中,哪種藥品有利可圖,哪種藥品才能打開銷路;而在所有藥品中銷路最好的,不是質量最好、性價比最高的,而是價格空間最大、最能拿出錢來打通關係的。
1996年以來,中國醫藥行業經曆了32次整體性的強製降價。但正是由於上述原因,32次降價均以失敗告終。對此,藥企的普遍做法是,某種藥品今天降價,明天便會停產;在對規格、劑型、工藝等方麵進行“改良”後,此藥會改頭換麵,重新報價,投放市場。
變味兒的招標
除了價格主管部門之外,另一個對藥價產生直接影響的部門是衛計委係統。
始於2000年的藥品招標製度,旨在通過政府統一采購,降低藥品進入醫院時的價格,防止企業和醫院之間通過商業賄賂抬高藥價。一種藥品,隻有先在衛計委中標,才能進入醫院的采購名單。最初,藥品招標采購主體是醫院自身,後來逐步發展出第三方的藥品招標代理機構,最後演變為各地衛計委統一進行藥品招標。
在一些業內人士看來,衛計委攬下醫藥招標是一個“權力膨脹的結果”。因為在法律規定中,招標主體是醫療機構、招標後購買藥品的也是醫療機構,這一切均與政府無關。而衛計委設立醫藥招標部門,也並未獲得法律授權。
據《南方周末》報道,中國醫學科學院醫學信息研究所衛生政策與管理研究中心代濤等人,通過對安徽、河南和重慶三地15區縣基本藥物招標的數據統計發現,政府集中招標采購後,一些地方的中標價反而大大高於市場批發價。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鵬的調查也顯示,政府集中招標的過程不是降低藥品費用的過程,不是減少返利回扣等不正之風的過程,而是相關政府部門參與藥品利益分配的過程。
美國聯邦醫療保險及醫療補助機構(Medicare Medicaid)醫療信息谘詢師呂卓遠,長期關注中、美兩國醫藥價格及藥品招投標工作。在她看來,中國藥價虛高的主要原因是藥價談判機製不夠健全。呂卓遠介紹,美國政府主導的聯邦醫療保險、聯邦醫療補助、商業醫保公司等,一直以第三方支付機構的麵目參加與藥企的談判。“這些機構充當患者的代言人,介入到製藥公司、醫院和藥房間進行管理協調,核心目的在於對醫療費用進行有效管理,節省開支,增加藥品收益。”呂卓遠說。而這一點,正是中國所缺乏的。
(趙小微薦自《中國新聞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