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累托最優是指資源分配的一種狀態,在不使任何人境況變壞的情況下,不可能再使某些人的處境變好。
帕累托改進(Pareto improvement),是指一種變化,在沒有使任何人境況變壞的情況下,使得至少一個人變得更好。
一方麵,帕累托最優是指沒有進行帕累托改進餘地的狀態;另一方麵,帕累托改進是達到帕累托最優的路徑和方法。帕累托最優是公平與效率的“理想王國”。
例如,一條溪流之水終年不斷,外來至此的人從溪流中取點水飲用,從正常供水的角度看對附近居民並無任何影響,那麼,這種外來人員的取水飲用就是帕累托改進。再如,一輛有30個座位的客車,有序地一次性安排滿載運行,即是帕累托安排。在沒有滿載之前,每增加一個乘客,即是一個帕累托改進。車輛達到30位乘客滿載運行,即達到了帕累托最優。
一般來說,達到帕累托最優時,會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交換最優:即使再交易,個人也不能從中得到更大的利益。此時對任意兩個消費者,任意兩種商品的邊際替代率是相同的,且兩個消費者的效用同時得到最大化。
生產最優:這個經濟體必須在自己的生產可能性邊界上。此時對任意兩個生產不同產品的生產者,需要投入的兩種生產要素的邊際技術替代率是相同的,且兩個生產者的產量同時得到最大化。
產品混合最優:經濟體產出產品的組合必須反映消費者的偏好。此時任意兩種商品之間的邊際替代率必須與任何生產者在這兩種商品之間的邊際產品轉換率相同。
如果一個經濟體不是帕累托最優,則存在一些人可以在不使其他人的境況變壞的情況下使自己的境況變好的情形。普遍認為這樣低效的產出的情況是需要避免的,因此帕累托最優是評價一個經濟體和政治方針的非常重要的標準。
從市場的角度來看,一家生產企業,如果能夠做到不損害對手的利益的情況下又為自己爭取到利益,就可以進行帕累托改進,換而言之,如果是雙方交易,這就意味著雙贏的局麵。
我們看一個三國的例子來理解一下帕累托最優的概念。
建安十三年,曹操平定北方後南下,從此也就拉開了孫、曹、劉三方在荊州博弈的序幕。荊州劉琮不戰而降,劉備在逃亡中被曹操擊敗退守江夏。曹操為了阻止劉備與孫權結盟便派人給孫權送了一封信:“近者奉辭伐罪,旄麾南指,劉琮束手。今治水軍八十萬眾,方與將軍會獵於吳。”(《江表傳》)這是曹操犯的一個錯誤,他本不應該在給孫權的書信中對其恐嚇。這封信在字裏行間透露出來的威脅雖然嚇倒了當時孫權身邊的謀士,卻將孫權推向了劉備這一方。劉備方麵也深知光憑自己一定對付不了曹操,在劉備等人到達夏口後立即派出諸葛亮出使江東。最終,在周瑜、魯肅、諸葛亮等人的努力下,三方實力對比,曹操最強,孫權次之,劉備最弱。孫、劉聯盟無疑是成功的,他們在赤壁之戰中大勝曹操。“瑜、普為左右督,各領萬人,與備俱進,遇於赤壁,大破曹公軍。公燒其餘船引退,士卒饑疫,死者大半。備、瑜等複追至南郡,曹公遂北還,”(《吳主傳》)
由於曹操這一威脅長期存在,孫權和劉備就有長期合作的必要。基於這一點,孫、劉兩家繼續聯盟就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在這三者中,孫權是曹操的頭號敵人,因此曹操一定會首先攻擊孫權。而對於孫權來講,曹操同樣是他的頭號敵人,他不可能首先去對付劉備。孫權與劉備有一個共同的目標曹操,在表麵上雙方達成了一種同盟的關係。但這種同盟是極不穩固的,由於曹操一定會攻擊孫權,所以孫權是這個同盟的忠實執行者,而劉備沒有來自曹操和孫權兩方麵的壓力,隻要有利可圖他便隨時可能出賣孫權來換取自己對曹操的先手之利。所以赤壁之戰後孫權對鞏固聯盟不遺餘力,不但“進妹固好”(《先主傳》)而且將南郡出讓給劉備,增加其實力。
曹操在重整旗鼓後首先攻打的是孫權,因為他的實力比劉備強。“十八年春正月,進軍濡須口,攻破權江西營,獲權都督公孫陽,乃引軍還。”(《武帝紀》)
在曹操攻打孫權的時候劉備忙於擴充自己的勢力,不但沒有對孫權施以援手,反而以此為理由趁機向劉璋宣戰。站在同盟的立場,劉備這麼做就是沒有履行義務。讓孫權獨自對抗曹操也就意味著把孫權送上危險的境地。這是由於處境不同而導致決策的差異,孫權是曹操的頭號敵人,因此曹操一定會攻打他,劉備則趁此機會發展壯大。
當劉備入主益州並在漢中擊敗曹操後,形勢發生了變化。在三國實力對比中劉備的實力比孫權的實力要大,於是劉備取代了孫權。由於孫權和劉備的角色發生了互換,雙方的決策也發生了變化。想要積極消滅曹操的就不再是孫權而是劉備,此時,孫權則扮演起原來劉備這個隨時可以為利益出賣盟友的角色。這種變化很微妙,也為孫、劉聯盟最終破裂埋下了伏筆。
關於帕累托最優我們這裏還有一點要說明,通過下麵這個例子來理解一下。
打個簡單的比方:假設有A、B兩人,兩個人分別做同一樣工作時收益分別為4,若兩人合作,每人收益都為10(假設平均分配)。很顯然,這兩人合作所得利益要大於兩人單獨行動所得,我們就稱兩人合作所得(10,10)相對兩人單獨行動所得(4,4)具有帕累托優勢。(10,10)是一個理想狀態下的結果,在實際生活中由於種種原因(資源、地理、能力、運氣等等)兩人合作所得並不一定是平均分配,有可能出現(14,6)或者(15,5)等情況。
但無論如何分配,隻要合作兩方的所得收益都大於兩人單獨行動所得收益4,兩人就有合作下去的動機。所以4就是兩人合作,也就是帕累托優勢的臨界點。我們稱(16,4)這個狀態為帕累托效率,一旦有一方的收益低於4,雖然兩人合作的總量10+10仍然大於兩人單獨行動的總量4+4,但雙方合作卻是以損害一方利益作為代價的,因此合作就無法進行下去。
因此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帕累托改進不在於總量增加的多少,關鍵在於每個人都從中得到改善。
我們用這一觀點去考察孫劉聯盟:在赤壁之戰後,劉備占領荊南、孫權攻取南郡。在孫權出讓南郡後,劉備又得到了益州和漢中,孫權則將勢力拓展到交州。在這一係列擴張過程中雙方都有利可圖,因此孫、劉聯盟尚可以維持。但在孫權占領交州之後,東、南兩麵臨海已經沒有再發展的餘地,西方則是劉備的地盤,因此孫權隻有北進這一條路。孫權曾多次試圖在合肥打開一個突破口,但卻屢屢無功而返。
“遼被甲持戟,先登陷陳,殺數十人,斬二將,大呼自名,衝壘入,至權麾下。權大驚,眾不知所為,走登高塚,以長戟自守。”(《張遼傳》)
“合肥未下,徹軍還。兵皆就路,權與淩統、甘寧等在津北為魏將張遼所襲,統等以死扞權,權乘駿馬越津橋得去。”(《吳主傳》),這就是張遼威震逍遙津的故事。
孫權與曹操在淮南交戰的過程中失去了陳武、董襲、公孫陽等將領卻占不得半點便宜。此時,孫權麵臨這樣一個情況,北進無法突破合肥,甚至由此損兵折將。而劉備則不然,在孫權與曹操激戰的同時他的實力突飛猛進般的增長。帕累托優勢講的是共贏,所謂“大家好才是真好”。但在孫、劉聯盟中,雙方的收益分配比率已經降到帕累托最優之下,因此孫權再也沒有與劉備合作下去的動機。這就是孫、劉聯盟破裂的根本原因。
效率的問題說完了,接下來就是公平的問題了。有一點需要說明的是,我們這裏討論的公平問題不是普通意義上的問題,不是關於出身等等的公平,那些不是我們所要討論的重點,我們所要討論的是,經濟學中的公平,正如排隊中的公平,早到應該早得服務這種公平,是在付出相同的情況下,得到應該是相等的公平。我們就從下麵分粥的故事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