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中國票據市場的發展運行軌跡(3 / 3)

三、我國票據市場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當前,我國票據市場發展較快,在貨幣市場中的重要性日益提高,但相比發達國家來說,我國票據市場的交易額仍然偏小,2007年我國票據市場的交易額占貨幣市場交易總額的19.48%,而美國在2001年這一比例就達到80.54%。不僅如此,即便相對於我國資本市場和其他貨幣子市場(如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商業票據市場發展相對滯後的問題也顯得十分突出,具體表現在以下五個方麵。

(一)票據的信用基礎薄弱

票據是隨著商業信用的發展而產生的,是商業信用的代表和載體。我國目前處於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程中,信用規則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很多信用關係需要重建和理順,整個社會的信用意識和履約意識還比較淡薄。經濟生活中缺乏信用規則的約束,失信行為比比皆是。信用製度的不健全和信用狀況不佳是票據市場發展的最大障礙。

另外,我國缺乏信用評級機構。為投資者所普遍接受和認可的信用評級機構的存在,是票據市場建立特別是商業票據市場的建立重要條件,這是投資者投資選擇的重要依據。我國信用評級製度不完善,評級機構的體製和組織形式不符合中立、規範的要求,這必然影響票據業務的發展,不利於票據市場的建立和進一步完善。

(二)市場主體缺位

目前我國的票據市場以商業銀行和部分大中型企業為主體,大量的中小企業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參與程度十分有限,所占市場份額較小。這種集中於持票人與銀行之間的承兌和貼現以及商業銀行與中央銀行之間的再貼現的垂直交易結構,降低了票據市場的流動性水平。根據金融市場微觀結構理論分析,較低的流動性會導致實際交易難度增加和執行成本(即隱性成本)上升。

而現代西方的票據市場中,市場主體多元的特征明顯。除了銀行和企業以外,還包括個人、非銀行金融機構(如財務公司、保險公司信托公司等)、信用評估機構、交易中介機構(如英國專門的貼現所、承兌所等)、票據交易商、經紀人(如美國的波斯頓公司、摩根斯坦利公司等)。而我國的票據市場缺乏中介機構及非銀行金融機構,這種主體的缺位,導致票據市場發展的不配套,嚴重製約了票據市場的發展。

(三)交易品種單一

目前我國商業票據中銀行承兌彙票約占整個市場交易量的95%以上,企業主要利用銀行信用進行融資,這不僅直接削弱了票據市場的市場功能,也導致了票據業務過於集中於銀行,使商業銀行成為票據風險的最終承擔者。因此商業銀行和企業的行為對票據市場的運行特征產生了直接的影響。在宏觀經濟擴張階段,票據市場隨著企業資金需求的膨脹而快速膨脹,在宏觀調控力度加大的情況下,商業銀行出於調整貸款總量和結構、追求利潤最大化的需要,辦理票據業務大幅減少,導致了票據市場運行出現了超常規的大幅波動。

(四)票據市場法規滯後

《票據法》是我國管理和規範票據市場發展的基本法律準則,自1996年1月1日起實施。近年來隨著經濟金融環境的變化及票據市場的發展,已經顯露出諸多局限與不適應性。如《票據法》第10條規定,票據的簽發、取得和轉讓,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具有真實的交易關係和債權債務關係。“真實交易原則”對於保護交易的安全性、防止票據欺詐具有重要意義,但卻忽視了票據的融資功能,把融資票據排斥在商業票據之外,限製了票據市場的發展空間。而從世界其他國家票據市場發展進程來看,融資性票據所占比重不斷上升已成為不爭的事實。作為金融市場的一部分,票據市場最大的功能就是資金融通功能。我國《票據法》限製融資性票據發行和流通的規定已嚴重滯後於經濟的發展狀況。

此外,我國現有的票據法律法規之間也存在著衝突。例如與票據流通相關的三部重要的法律法規,即《票據法》、《票據管理實施辦法》與《支付結算辦法》之間,就存在著諸多不一致的地方,尤其是《票據法》和《支付結算辦法》之間更是存在許多尖銳的衝突。二者的衝突主要表現在:票據記載事項更改無效規定不一致;解除付款責任的規定不一致;票據出票行為的規定不一致;接觸付款責任的規定不一致;票據出票行為的規定不一致等。

(五)票據市場分割明顯

我國還沒有統一的票據市場,目前是形成了以各大中心城市為核心的區域性票據市場,由於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等、信用狀況參差不齊、金融機構經營能力差異較大等多方麵原因,造成各地票據業務發展水平不一。約有一半以上的票據交易集中在經濟發展最為活躍,同時也是商品生產和銷售中心的東部地區,中部和西部發展水平相當,東北地區的票據市場發展比較緩慢。

不僅如此,雖然我國部分地區建立了專業票據機構,但受地域和規模的限製,各成體係。在目前票據業務的現代化程度較低的情況下,票據的簽發、承兌、流通轉讓和查詢、查複等多是采取手工操作,不能擺脫實物券的製約,業務處理手段和經營模式落後,無法形成統一的登記、保管和清算體係。這種落後狀況也直接增加了跨區域票據交易的難度,信息的不對稱,給商業票據的真實性查詢帶來很大的困難,也為票據詐騙留下了操作空間,加大了票據交易風險與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