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第三十品 一合理相分第三十(2 / 3)

利呀達拉說:“世尊,世間每個人都會死的,我和我的妻子孩子也不例外,我們都會死去的。”

佛陀說:“利呀達拉,如果你的妻子和孩子先你離世、死去,你會怎麼樣?”

利呀達拉說:“世尊,如果我的妻子孩子先我死去,我肯定很痛苦,生不如死,多半天天以淚洗麵。”

佛陀說:“利呀達拉,如果是陌生人的妻子和孩子死去了,你會怎麼樣?會痛苦,會生不如死,會天天以淚洗麵嗎?”

利呀達拉說:“世尊,陌生人的妻子孩子死了,我怎麼可能會痛苦,我都不認識他們,也許會同情他們,可是卻不會產生痛苦,畢竟不是我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呀。”

佛陀說:“利呀達拉,當你的房子被別人霸占,財物被別人搶劫,你會怎麼樣?”

利呀達拉回答說:“世尊,如果我的房子被人霸占,我的財物被人搶劫,我會很憂慮,也會仇恨霸占我房子和財物的人,我會想辦法要回我的房子和財物的,如果實在要不回來,我就會想辦法報複這個霸占我房子和財物的人。”

佛陀說:“利呀達拉,如果是陌生人的房子被霸占,他的財物被人搶劫,你會憂慮,會仇恨搶他房子和財物的人嗎,會想辦法幫這個陌生人要回房子和財物,去想辦法報複搶他房子和財物的人嗎?”

利呀達拉說:“世尊,既然是陌生人,那我都不認識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的事情我可管不了,再說能夠霸占他房子,搶他財物的人多半也不是什麼好惹的人,我可不想為一個陌生人引火燒身。”

佛陀說:“利呀達拉,你可以仔細想想,如來剛才問你的這些問題,為什麼對象不同,你內心的想法和行為都會不同呢?”

利呀達拉說:“世尊,應該是與我密切相關的事情,我才會比較在意吧。”

佛陀說:“利呀達拉,因為你認為你的妻子、孩子,你的房子、財物都是你自己所有的緣故,你貪愛的事物越多,產生的痛苦也就越多。利呀達拉,你的妻子、孩子、房子、財物等等這些事物,都是因緣聚合而成的,當這些事物出現的時候,你內心才有擁有的感覺,當這些事物發生變化的時候,你失去他們的時候,你就會產生痛苦的感覺,而你是無法控製他們出現的時間和地點的。利呀達拉,你要明白,你的妻子、孩子、房子、財物,就如同春夏秋冬四季的變化,你是無法控製的,有的感覺、失去的感覺都是你內心生出來的,實際上執著有、執著沒有都是煩惱,你說他們是你真實擁有的,可是他們卻隨時都在發生變化,最終都會離開你,因為你最終會死去,你的妻子孩子最終也會死去,你的房子、財物也是隨時在發生變化的,也可能在你在世的時候就會失去,當然你死後也無法帶走這些。利呀達拉,如來告訴世間人,世間的一切事物都是虛假的,都是沒有一個真實的存在的,那不過是讓世間人不要再掛念和執著這些事物。當這些事物發生變化或是失去這些事物的時候,因為沒有掛念和執著這些事物,內心也就不會產生煩惱和痛苦,就如同陌生人的妻子、孩子死去,陌生人的房子被霸占,財物被別人搶劫,你不會產生煩惱痛苦一樣。利呀達拉,你要知道,你認為你擁有的妻子、孩子、房子、財物這些都是你內心生出來的貪愛心、妄想心,你認為你擁有,其實這些事物和事情在你沒有遇見和發生前,你是沒有的,在遇見和發生這些事物和事情的時候讓你產生了擁有的幻想,這個所謂的擁有,其實是在隨時的變化,你無法永遠的擁有,如來說這些都是因緣聚合而成的,也就是說事情發生了,才會出現,事情沒有發生就不會出現,事物遇到了才可能擁有,沒有遇到就不可能擁有,你的內心就被這些因緣產生的事物、因緣遇到的事情牽引著,事情發生了,事物出現了,妻子、孩子出現了,房子、財物出現了,就產生了擁有的感覺,就產生了擁有的念想,當事情發生變化,事物發生變化,妻子、孩子、房子、財物發生變化,比如妻子孩子生病、死去,房子、財物被人霸占、搶奪失去,內心就會產生煩惱和痛苦,認為自己失去了這些本來屬於自己的事物,實際上是自己的心被發生的事情,遇到的事物牽引著走,被這些事情和事物束縛、捆綁、奴役。內心被喜怒哀樂等等的念頭折磨、捶打痛苦不堪。利呀達拉,你所謂的擁有,你所謂的失去,都是隻是你內心的想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