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 教你一招:如何查賬(1 / 3)

查賬的方法很多,各有各的使用目的和適用性。但是,它們之間並不是相互排斥,而是存在著密切的聯係,無論是查賬的一般方法與查賬的技術方法之間,還是其各自所包含的方法之間,都有某種內在聯係。往往是各種方法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或者使用某一種方法又必須依賴於另一種查賬方法。所以,在運用查賬的各種方法時,必須注意它們之間的密切聯係,結合使用。

查賬方法按照作用來分,可以劃分為查賬的基本方法和技術方法兩類。查賬的基本方法有順查法、逆查法、詳查法和抽查法等。查賬的技術方法有檢查、觀察、詢問、函證、分析比較等。下麵就詳細介紹幾種方法:

1.順查法和逆查法

(1)順查法。

順查法是按照一筆交易在會計記錄中的順流程序,以確定交易處理是否具有完整的過程。

順查法從會計憑證入手,順著記賬的順序依次核對,比較容易弄清問題、查明原因,而且順查法由於對每一會計資料都要進行檢查,不會有所遺漏,可以保證查賬的完整性。但是由於順查法必須對每張憑證、每本賬簿進行逐一審查,查賬時必然費時費力,難以抓住重點,隻能適用於業務量較小的小型企業。

“例2-1”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某張現金付款原始憑證上收款人簽字不全,而這張憑證反映的金額又比較大,若會計記錄是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現金”科目,查賬人員應運用順查法檢查“其他應收款”有關明細賬,直到財務報表上的記錄。在核對、審閱、調查的基礎上,查清楚這筆業務的來龍去脈,以確定是否有錯誤或存在弊端。

(2)逆查法。

逆查法由報表開始,從大處著手,由表及裏,由點及麵,一步一步追溯到會計憑證,檢查財務報表中各項指標及其所反映的經濟活動的正確性與合法性。采用這種方法,對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通常不全部加以檢查,隻有對某筆賬目和經濟業務認為有進一步了解的必要時,才查看其原始憑證與相關記錄,以探明究竟。

2.詳查法和抽查法

(1)詳查法。

詳查法是指查賬人員對被查單位一定時期內所有的憑證、賬冊、報表等會計資料進行全麵、細致、徹底地檢查。

通過詳查法可以最大限度地查清錯弊,保證查賬的質量。但是由於其工作量大,費時費力費成本,隻適用於規模小、業務少,會計資料少的單位。

(2)抽查法。

抽查法即查賬人員從一定時期內的全部會計資料、憑證中抽取一部分樣本進行審查,用以推斷總體有無錯弊。如果經過抽查沒有發現問題,則對企業其他部分不再進行審查;如果在抽查中發現問題,就應適當擴大抽查範圍;如果問題較多或者發現嚴重問題,則應當改為詳查法,徹底查清全部問題。

抽查法效率高,費用低,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如果所選樣本不具有代表性,抽查結果不能代表總體特征,容易做出錯誤的結論。抽查法隻適用內部控製和會計基礎工作比較好,組織機構和管理工作比較健全的企業。同時,對經營規模大、憑證多的企業,如實行詳查法確有困難,也可以采用抽查法。

3.審閱法與複核法

(1)審閱法。

“例2-2”主營業務收入項目在利潤表中比上月有所增加,但利潤總額卻比上月少,不符合增加收入的正常情況。這時通過追查產品銷售明細賬及有關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可以明確是否存在故意少記主營業務收入、多記成本、費用等虛假情節。

“例2-3”一張記賬憑證,應由填製單位的名稱、憑證的名稱、填製的日期、憑證編號、所附原始憑證數量、有關經濟業務的摘要或說明、應借應貸會計科目名稱及金額和會計主管人員、審核人員、記賬人員、填製人員的簽名等要素組成,審閱時,要看各要素是否都已填列齊全、字跡是否清楚。若有明顯違反會計原理或有關製度的情況,則背後可能有隱藏問題的存在。

(2)複核法。

4.核對法與核實法

(1)核對法。

賬證核對會計賬簿和會計憑證之間的核對。各賬戶上的發生額與相應的憑證上的數額應當一致,運用賬證核對可以發現登賬過程中抄錄的差錯或弄虛作假等方麵的問題。

賬賬核對包含三方麵的內容:首先,運用會計分錄中賬戶的對應關係,來審核有關賬戶的數額是否一致;其次,運用總賬戶與所屬明細賬戶“同時登記、方向相同、金額相等”的同屬關係,把總賬戶的借、貸方發生額和餘額與所屬明細賬戶相對應數額合計進行核對;最後,運用“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的記賬規則和餘額原理,把資產賬戶與負債賬戶的借、貸、餘三個合計數字進行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