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章 4 跨國公司的投資與我國經濟安全:一個富有爭議的問題(3 / 3)

(2)促成跨國公司投資企業之間的競爭。我國引進大型跨國公司投資的一條重要經驗:一個行業中由一家外商投資企業壟斷與幾家外商投資企業相互競爭,企業的行為是很不相同的(王洛林、江小涓、盧聖亮,2000)。在一些技術與資金壁壘很高的行業,國內企業短期內不具備與跨國公司競爭的能力,在此情形下,一個產品領域中可以至少引進兩家跨國公司投資,使不同的外商投資企業之間形成競爭。

(3)要甄別不同跨國公司直接投資的動機,必須監控和製止確實威脅國家安全的外資進入,特別是對重要戰略性領域中跨國公司的並購行為要有嚴格的審查規定和控製能力。比如,規定外資向中國企業參股或購買資產交易金額的界限,一旦交易金額超出規定的界限,或一段時期裏累計並購金額超過規定界限,可以禁止其並購行為。另外,當同一家跨國公司投資國內的同行業較大型項目數目較多,或一家外國投資者及其關聯公司在中國的市場占有率達到較大份額的情況出現時,也要高度關注,並采取適當的對策。在這方麵還涉及構建國家產業安全體係和國家經濟安全預警體係。

需要指出的是:

第一,外國直接投資在發展中國家導致的、以外商投資企業占支配地位的市場結構效應在長期內並不會維持不變的。這種市場的高集中度在短期內也許可憑借跨國公司進入後對產業市場進入壁壘的提高來穩定,這種對東道國市場支配可以通過保持技術、工藝的領先優勢來確保。但是,當東道國企業在技術上通過自有創新、模仿,而跨國公司又對分支企業的新技術、新產品投入不足和滯後的話,市場結構就會發生逆轉。包括計算機行業在內的電子產業,事實上無論是在亞洲的中國、韓國、中國台灣,還是拉丁美洲,同樣發生著逆轉過程。

第二,我們在分析跨國公司行為對中國市場結構的影響時,不應該將在中國進行投資的所有跨國公司視為一個整體,因為來自不同國家的跨國公司有各自獨立的利益。在中國市場上跨國公司之間是競爭關係而不是串謀關係。如果把在中國投資的所有跨國公司視為一個整體,很容易得出“中國市場已經被跨國公司壟斷”、“中國民族工業已經處於依附的地位”的結論,這是不符合目前的實際情況的。正如前麵分析的,盡管跨國公司在一些行業的產品生產總體上占有較高的市場份額,但是這個份額是為多家跨國公司所分割,而多家跨國公司分割的市場就應視為競爭性而不是壟斷性市場。

第三,關於保護民族工業的問題。我們認為,一國經濟的發展根本上依靠本國的民族工業的發展,但是保護民族工業不等於保護長期的技術落後、保護低下的經濟效益、保護幾十年一貫製的壟斷地位。實行高度保護的中國汽車產業,經過40年的發展,其汽車產量僅占世界的2.7%;而實行低保護的家電行業,其產品不僅在國內市場占很大份額,不少產品打入國際市場,與國外品牌一爭高下。因此,隻要堅持引進、消化、吸收和創新的方針,加強對外資的管理與監控,那麼,積極吸引跨國公司直接投資與發展中國民族工業是可以並行不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