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島清的理論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如他把比較優勢原理作為國際貿易和對外直接投資理論共同的基礎。按邊際產業擴張的原則進行對外直接投資,不是對貿易的取代,而是補足貿易、創造貿易。但其理論全盤接受了完全競爭的假定,拋開壟斷因素在對外直接投資中的作用是不現實的。
第三階段:從20世紀90年代以來,國際經營環境的變化,尤其是新一輪科技革命的挑戰,跨國公司也調整其戰略和行為,以適應全球競爭的環境。一方麵,紛紛實施新的全球化經營戰略;另一方麵,通過結成跨國戰略聯盟來適應全球競爭的環境。經濟學家試圖從不同的角度來解釋跨國公司對外直接投資行為。這一時期的理論研究突出的特點分成兩條線索:
第一,重視從交易費用、技術創新特性的角度對跨國公司本身發展戰略的研究,尤其是對跨國戰略聯盟的研究。理查森(G。B。Richardson)提出了技術協調論,他認為在需要發展不同經濟活動但又無法獲得規模經濟、需要從事研究與開發卻又麵臨動蕩不定的市場時,合作性協調就不可缺少。而威廉姆森(O。E。Williamson)從交易成本角度,分析跨國公司戰略聯盟。他認為,在全球競爭環境中,最佳管理機製或組織機構的選擇是由以最低成本管理交易的效率決定的,合作協定或戰略聯盟可以視為由一係列技術、組織機構及區位特定因素決定的有效交易方式之一。蒂斯(D。Teece)和安東內利(C。Antonelli)等人從技術創新的特性的角度提出戰略聯盟是公司借以直接接觸那些共同專用的知識資產的一種方式,這些資產對技術創新的有效市場化是至關重要的。為了獲得創新利潤,並且也由於技術訣竅交易市場具有不完全性,公司傾向於通過創新進程的內部化實現增長。但這種增長受到經濟活動的複雜性及其成本的製約,於是戰略聯盟作為一種合作形式就應運而生了。
第二,把研究的重點轉向外部因素對發展境外投資行為的影響方麵,創立了投資誘發組合理論。該理論的核心觀點是,任何形式的對外直接投資都是在投資直接誘發要素和間接誘發要素的組合作用下發生的。直接誘發要素是指投資國和東道國擁有的包括資本、勞動力、技術、管理和信息在內的各類生產要素,它們是對外直接投資的主要誘發因素,但是,單純的直接誘發要素不能全麵地解釋對外直接投資的動因和條件。尤其是多數發展中國家的企業在資本、技術等直接誘發要素方麵往往不占優勢,其對外直接投資很大程度上是間接誘發要素作用的結果。間接誘發要素是指生產要素之外的政策和環境要素,主要包括投資國鼓勵性的投資政策和法律法規、東道國投資環境以及國際經濟一體化、區域集團化、科技革命和國際協議性法規。對外直接投資的行為就是兩者組合作用的結果。投資誘發組合理論的創新之處在於強調了間接誘發要素對國際直接投資所起的重要作用。以往的理論都僅從直接誘發要素單方麵來解釋跨國直接投資行為的動機和條件,具有某些局限性和片麵性。Kuemmerie(1999)對跨國直接投資在研發中的驅動機製作了研究,提出研發國際化的驅動力來自增加公司現有的知識存量或利用這一知識存量。跨國直接投資用於研發投資分為兩種:一種是增加跨國公司已有的知識存量;另一種是利用這一知識存量滿足國外市場的需要。研究者還發現跨國公司的聚集和國家的競爭優勢有關。一國創新機製特征包括高等教育、知識產權法、用於研究的公共基金、風險資本結構等,這些因素形成了一個區位環境的外部環境,使得不同的國家對FDI和R&;D行為具有不同的吸引力。
特別是進入21世紀後,隨著知識經濟興起,一種嶄新的跨國公司直接投資行為理論初見端倪,這就是資源觀跨國公司理論和知識觀跨國公司理論(Resource-basedandKnowledge-based)。知識經濟時代,知識已成為經濟增長的內生變量和主要源泉,同時知識的商品屬性增強,知識活動與市場機製的聯係日益密切,知識的創造和利用日趨產業化和企業化,所以為適應知識經濟時代跨國公司戰略和行為進一步做了調整。跨國公司並不是由於市場交易性失效,從而不得不將科技知識在企業內部轉讓,相反,跨國公司是為了加強其核心優勢,才將有用的知識保留在企業內部,而且在全球範圍尋求、挖掘積累知識資源。跨國公司對資源的配置和利用方式也發生了變化,過去跨國公司“價值鏈”的許多環節都是在企業內部運作的。現在則主要保留高附加值的知識信息密集型環節,即支撐其核心優勢的環節。其他環節通過原廠委托製造(OEM)等方式,盡量“外包”、“外購”,變成了企業外部活動。跨國公司間的戰略聯盟更加流行。由於信息技術的進步和運輸的便利,以及經濟自由化的推進,跨國公司在全球更廣泛、更分散的選位定點,與此同時群集的傾向更為加強。這些新動向,都超出了內部化理論的解釋,同時也暴露出理論本身的缺陷和不完善。於是資源觀的跨國公司理論應運而生。但是,該派不同的學者的觀點並不相同。英國學者N。Kay將企業視為“在行政協調下的一束資源”,企業正是挾其獨特的資源優勢走上跨國化的,也就是說跨國公司是企業運用其內生資源的產物,是企業內在的成長機製決定的,而不是像內部化理論描述的,是為了節約交易成本取代外部市場的結果,是被迫而做出的一種體製選擇。總之,資源觀跨國公司理論是內生的、動態的、主動的;而內部化理論是被動的、外生的、靜態的。當然,資源觀理論對企業優勢的內涵及其形成,尚缺乏完整精確的論述。
近幾年來,有關這方麵的文獻相繼出現。其觀點可以綜合稱之為知識觀跨國公司理論。Kogut&;Zander指出跨國公司的資源優勢在於其獨特的知識能力,它的形成和積累,與企業機製、文化、團隊等有密切關係。他們強調默示知識(tacitknowledge)是構成核心優勢的主要元素,它沉澱在企業組織內部,難以從企業整體剝離,所以不易傳導和移植到外國公司,因而跨國公司往往設立獨資企業,吸收、消化和運用母公司的默示知識,這在高科技企業尤為如此。雖然資源觀跨國公司理論和知識觀跨國公司理論目前還是理論雛形,但是對研究跨國公司直接投資行為及其變化在理論上具有參考價值。
總體來看,20世紀80年代末以來有關跨國公司行為的理論研究,尚沒有出現60年代海默的壟斷優勢理論和80年代鄧寧提出的國際生產折衷理論那樣的具有突破性進展的理論,也沒出現具有全新分析框架的重大理論進展。但是仍然在一些方麵取得了重要的研究成果,補充、修正和發展了原有的跨國公司直接投資行為理論,使理論研究更加深入和更加貼近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