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房價誘發社會公眾嚴重的焦慮不安說明中國住宅市場的泡沫正在迅速積累,但由於中國特殊的國情特別是由於中國城鎮住房製度改革存在嚴重的缺陷,目前高房價所代表的泡沫隻是為住宅市場經濟和金融危機在中國的爆發提供了一個可能,斷言中國將很快發生美國那樣的次貸危機和金融危機則為時尚早。隻要中國政府的應對措施得當,執行力度足夠,不僅已經累積的住宅市場泡沫可以有效化解,而且能夠借機為住宅市場在中國的健康發展打下一個良好的基礎。
一、保持國民經濟的平穩發展,提高居民收入
保持國民經濟的平穩發展,提高居民收入,不僅是化解當前中國住宅市場泡沫的最有效手段,也是解決中國大多數人居住問題的基本條件。
首先,通過發展經濟來化解住宅市場泡沫在理論上是副作用最小的。住宅市場的價格泡沫永遠是相對於較低的居民收入水平而言的,因此化解住宅市場的價格泡沫途徑無非是兩種,一種是降低住宅市場的價格,一種是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降低住宅市場的價格,也就是減少住宅所有者的財富,減少土地銷售或地租收入,這是一種典型的“零和”型收入再分配,必將遭到社會相關階層的激烈反抗。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是在確保土地和住宅所有者現有利益的前提下,克服居民支付能力不足的一種方法,它不僅有利於解決潛在購房者的居住問題,而且有利於現有住宅的保值增值,是典型的實現雙贏的帕累托最優表現形式。從理論上講,零和型收入再分配的社會效應顯然不及雙贏的帕累托最優。
其次,高房價的既得利益者是當代中國社會的絕對強勢階層,這注定了中國房價下調空間的有限性。即使不從社會福利的角度探討,大幅度降低中國住宅市場的價格也是不可行的。因為在中國高房價的形成過程中,派生出了一大批既得利益者,如依靠土地財政運作的地方政府,與政府官員沾親帶故的房地產開發商,給房地產開發提供巨額貸款的商業銀行等。這些既得利益者在中國享有絕對的權威,上影響中央政府的住宅決策,下不受高房價的不利影響,他們有自己的非市場渠道來獲得必要的居住條件。高房價的唯一受害者是隻能通過市場渠道購買滿足最基本需要住宅的普通消費者,這些消費者既缺乏必要的行政製衡力,也找不到天價住宅的替代品。這也就很容易解釋,為什麼在曆次房價調控的過程中,住宅價格會越調越漲,房價調控措施不是虎頭蛇尾,就是軟弱無力,更多的則是南轅北轍。
再次,中國較低的經濟發展水平決定了中國未來經濟增長潛力巨大。與打壓房價困難重重形成鮮明對照的是,迅速發展的中國經濟整體發展水平依然很低,未來經濟增長潛力巨大。改革激發出了中國經濟的活力,開放解除了中國經濟大踏步前進的資源束縛,中國經濟雖然已經經曆了30年的高速增長,但考慮到中國地區發展的不平衡,考慮到中國的科技水平離世界前沿還有很長的一段距離,中國再保持三十年的經濟高速增長是完全有可能的。因此,隻要輔以必要的製度安排,在經濟迅速增長的過程中實現中國居民收入較快速度的增長是完全有可能的。居民收入增加了,隻要住宅市場的價格得到有效控製,增幅始終滯後於居民收入,則當前中國住宅市場的價格泡沫遲早會被化解得一幹二淨。
接著,保持住宅價格的穩定上升趨勢也是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經濟發展意味著對自然資源的消耗。經濟發展速度越快,經濟發展水平越高,對自然資源的消耗就越大,資源密集型產品的價格就越高,反之則反是。盡管科技進步能在某個地方或某個時段遲滯這一進程,但大的趨勢不可能被改變。住宅價格的形成是建立在住宅要耗費大量經濟資源特別是供給有限的宅基地基礎上的,經濟越發展,相對於人們的需求來說,住宅的供給越稀缺,住宅的價格也越高,因此保持住宅價格的穩定上升本身就是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住宅價格上漲過快會導致經濟資源的配置扭曲,同樣,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住宅價格不漲反跌同樣容易導致經濟資源的配置扭曲。市場機製客觀上需要住宅價格的變動趨勢與經濟增長、經濟發展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