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倫敦塔下的血雨腥風(1 / 2)

倫敦塔下的血雨腥風

■李曉巍

倫敦塔又被稱為血腥之塔,因為建成後在這座城堡關押處死的人不計其數,其中不乏身份地位顯赫者。據不完全統計,1388~1747年,在倫敦塔被處死的人中就有王後和大主教7位,公爵、伯爵和侯爵等共33位,還有33位騎士。

“內外有別”的死刑

雖說結局都是處死,但在倫敦塔,死刑的執行是“內外有別”的:塔外處死的都是犯有死罪的平民和地位低下者;而皇親貴族被處死,其行刑的地方則放在塔內,目睹整個行刑過程的人也局限在很小的範圍,不像城堡外的死刑執行是完全公開的,死刑台下常常被圍觀的民眾擠得水泄不通。

通常倫敦塔內執行死刑的地方有幾處,如塔丘、血腥塔,其中更有6人特別“享受”了在綠塔被處死的高規格“待遇”。說是綠塔,實際上隻是倫敦塔主體建築白塔左前方的一塊綠草地。如今在當年執行死刑的綠草地上擺放著一個有機玻璃似的“圓桌麵”,上麵就刻有這些被處死者的名字。

既然貴賤有別,皇親貴族的死法也是和平民不一樣的。但難以理解的是,貴族被處死是用長柄大斧砍去腦袋,倒是地位低下者被處死表麵看就平和了許多,因為他們是被送上絞刑架絞死的。照說上絞刑架被絞死,怎麼著也落了個全屍,而且不像掉腦袋那樣血流滿地,應該比身首異處好;但斬首是皇親貴族才享有的高貴待遇,那時的英國刑法就是這樣規定的。

實際上,有時絞刑的執行並非隻是簡單地把囚犯吊到咽氣為止,還要看犯的是什麼罪,如果是叛國罪,死刑的執行則是十分血腥殘酷的。通常在犯人還沒完全被絞死時,就會把他從絞刑架上放下來,然後由馬匹倒拖雙腳拉到一塊平地上,在犯人大腦完全清楚的情況下開膛破肚、拉出內髒用火焚燒,最後才是五馬分屍。之後,還要把死者的首級高掛在倫敦橋或是其他公共場所示眾,任其日曬雨淋,這樣做主要是為了起到震懾作用。如果是女性犯有叛國罪,當眾開膛破肚和五馬分屍就顯得有些不適宜了。女性叛國罪犯的死刑執行,通常是將其綁在火刑柱上燒死。如果行刑前給劊子手點好處,在行刑過程中,劊子手會很有技巧地在火還沒完全燒起來前“弄”出很多濃煙來,這樣實際上女囚犯是被濃煙嗆死,而不是被活活燒死,減輕了死者的痛苦。

在倫敦塔內執行的死刑,雖然說來隻是“手起斧落”一瞬間的事,但是利斧砍頭也是有講究的。我們知道,在英國隻要是劊子手,他們的名字都叫傑克·凱奇。最早的一位傑克·凱奇是個笨拙無比的劊子手,1685年就是由他在倫敦塔對蒙茅斯公爵執行死刑。行刑前,蒙茅斯公爵用手在斧刃上試了試,看手指會不會被割出血來。公爵問傑克·凱奇:“你這個斧子不會不好使吧?”傑克·凱奇對此回答含糊,實際上他的這柄長斧算不上鋒利。按通常的慣例,公爵在行刑前給了傑克·凱奇6個基尼(約6英鎊多),讓他一會兒行刑時快速“結果”了自己。

這位公爵沒想到的是,英國曆史上最糟糕的劊子手不幸被他遇上了。這位傑克·凱奇顯然是位不甚精通“業務”的生手,行刑開始後,他連著兩斧頭砍下去,竟然全都砍偏在公爵的後腦邊上。萬分緊張的凱奇不得已從身上抽出了一把閃著寒光的小刀,竟用殺豬宰羊的手法把公爵的頭顱給割了下來。

蒙茅斯公爵是英國國王查理二世的私生子,查理二世死後,他認為自己是王位的第一順位繼承人,但他的軍隊被打敗,他隻能接受在倫敦塔下被砍頭的悲慘命運。但又是斧頭又是刀的,這位蒙茅斯公爵可以說是倫敦塔下死得最倒黴的一位了。

這樣一比較,死也死得灑脫、有尊嚴且不失氣節的一位就該是托馬斯·莫爾了。這位英國人文主義學者寫出了傳世名著《烏托邦》,他因為反對國王的宗教政策,被判五馬分屍的叛國死罪,但在行刑前改為了斧刑。莫爾走上斷頭台時還不忘幽默,他對身邊的人說:“請幫我上去,至於一會兒怎麼下來,我自己安排好了。”莫爾走上斷頭台時,顯然把這看作是告別人生的最後舞台。莫爾最後的人生謝幕是在劊子手致命的斧頭砍下來之前,他很小心地把自己的大胡子從木墩上移了出去,並且不無諷刺地說道:“這也要被砍掉,可惜啦,它可從來沒有犯過叛國罪。”

瑪格麗特·波爾公主是金雀王朝最後一位活著的成員。這位快70歲的公主沒被綁到火刑柱上活活燒死,也改為了斧刑。在處死她的這一天,有150人來到綠塔草地觀看行刑過程。

上圖:亨利八世肖像

嗜殺如命的亨利八世和“血腥瑪麗”

下令把莫爾和瑪格麗特處死的是同一位國王,他就是英國曆史上有名的亨利八世。在這位殘暴的君王統治的38年間,英格蘭和蘇格蘭有7.2萬人成為其刀下之鬼。亨利八世先後把6位妻子娶進了王宮,其中的兩位由他下令處死。他懷疑第二位妻子安妮·波琳對他不忠,下令把她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