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不切實際的偽命題(1 / 3)

不切實際的偽命題

史海鉤沉

作者:顧偉欣

研究甲午大東溝海戰中國失利的原因,有一種觀點在一定時期非常有分量。這派觀點認為丁汝昌的行事過於簡單、僵化,而且因為戰前未設立“代理旗艦”,導致北洋艦隊戰時,隨著丁汝昌受傷和旗艦的信號索具損壞,整場海戰陷入混亂,最終戰敗。“由於丁汝昌事先沒有指定自己的代理人和‘代理旗艦’,北洋艦隊失去統一指揮,陷入各自為戰的混亂狀態。出現如此嚴重的後果,說明丁汝昌確實不懂海戰指揮,但也說明各艦管帶的軍事素質同樣存在缺陷。”(蘇小東,《甲午中日海戰》)

如果丁汝昌事先指定“代理旗艦”(最理想的對象是“鎮遠”艦或“致遠”艦),那麼即便“定遠”艦信號裝置被毀或者丁汝昌被擊傷,也不會影響艦隊的指揮,北洋艦隊也不至於如此被動。

反觀日本聯合艦隊,在旗艦“鬆島”號被“鎮遠”號打成重傷而失去指揮能力後,聯合艦隊司令伊東佑亨轉而以“橋立”號為旗艦得以繼續指揮戰鬥,這點在受到“代理旗艦”派的讚揚和追捧的同時,也成為指責丁汝昌和北洋海軍軍官團的反麵證據之一。

在這些人的眼裏,海戰前預先設置“代理旗艦”是海戰的基本常識。言外之意就是丁汝昌連這麼淺顯的基本常識都沒有,可見他這個北洋海軍提督多麼不稱職。

乍一聽非常有道理,因為丁汝昌是陸軍軍官出身,想不到設置“代理旗艦”也在情理之中。而那些科班出身的管帶們或者對丁汝昌阿諛奉承的部下們,竟然沒人直言這一致命的缺陷。

當然了,受指責的不僅僅是丁汝昌,在日俄黃海海戰中沒有指定“代理旗艦”的俄太平洋艦隊司令維佐弗特海軍少將和日俄對馬海戰中沒有指定“代理旗艦”的俄第二太平洋艦隊羅傑斯特文斯基海軍中將,也“有幸”和丁汝昌一樣成為被“代理旗艦”派大加鞭撻的對象。

未設“代理旗艦”的動機

要弄清楚丁汝昌沒有設置“代理旗艦”的動機,首先應該了解丁汝昌在海戰前下的命令。一般研究認為,丁汝昌在率領艦隊接敵時采用的是夾縫雁行陣的形式。但是根據北洋海軍總查漢納根的報告,提督丁汝昌在下令從雙縱隊陣型變為夾縫雁行陣型接戰的同時,還補充了三條至關重要的命令,分別是:

1.In action, sister ships, or subdivisionsof pairs of ships, shall asfar as possible remain together, andsupport one another in attack anddefence.

2.A ruling principle should beto keep bows on to the enemy.

3.All ships must, as a generalrule, follow the motions of theAdmiral.

粗譯為:

1.姊妹艦或者同小隊艦,應盡可能協同,互相配合進行作戰。

2.基本戰術法則是艦艏保持朝向敵方。

3.所有軍艦必須盡可能跟隨旗艦運動。

根據後來北洋海軍最先投入戰場的10艘軍艦陣型來看,其並非是一個緊密而嚴格的夾縫雁行陣,而是結成了5個相對獨立的作戰小隊去衝擊日本聯合艦隊的縱隊陣型。一旦將日艦陣型分割,相鄰的小隊就會群起而攻之。這是一種在19世紀格外流行而有效的“亂戰”戰術。雖然在19世紀末縱隊戰術已然回歸,但是橫隊“亂戰”依然沒有落伍,並且在19世紀幾場著名的海戰中發揮了威力。北洋海軍的軍艦都是基於橫隊作戰的理念設計的,艦

艏方向火力比較猛烈,更何況以艦艏對敵能獲得較小的目標投影。因此,北洋海軍采用以小隊為基礎的雁行陣型接敵,並很快轉為小隊亂戰的戰術是可以理解的。

丁汝昌下達了這三道補充命令,等於給艦隊戰時的行動做好了安排,這也是小隊“亂戰”戰術的基本要求。也正是這三道補充命令,一定程度上預見到海戰中因旗艦受損而引發的指揮不暢的問題。將一部分指揮權下放到各個小隊,令其主動尋戰,不必再等旗艦命令。“數群攻敵,或一群分應,求亂敵陣”(許景澄,《外國師船圖表》),這對於在瞬息萬變的海戰中把握戰機是至關重要的。因此,即便“定遠”號的信號係統在第一時間被摧毀,即便作為中方最高指揮官的丁汝昌在第一時間受創,北洋海軍的陣型並沒有崩潰,而是依然遵照丁汝昌事先的命令向日方發動了攻擊,並在大東溝海戰的初期,成功割裂了日本聯合艦隊本隊的陣型——“扶桑”、“比睿”、“赤城”三艦和本隊其餘各艦分割,聯合艦隊陷入了混亂。在“西京丸”上觀戰的海軍軍令部長樺山資紀甚至因為焦急,越過聯合艦隊司令長官伊東佑亨,直接向第一遊擊隊打出信號,要求其回航支援正在被北洋海軍圍攻的三艦。可見,一旦進入“亂戰”,旗艦對於各艦的作用,更多傾向於精神和士氣。至於實際的指揮價值,從19世紀末的情況來看,並沒有那麼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