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留住人,也為了爭取他們的人力財力支持,孫中山對會員們做了不少妥協和讓步。他在興中會的章程上隻是將造成危機的原因歸之於“庸奴誤國”,也就是皇帝英明隻怪貪官壞事。在宣傳革命之餘,孫中山組織會員接受軍事訓練以便回國起義。
造反是要花錢的,而且可能要花大錢,可興中會活動經費的籌集極不順利。章程規定入會的人每人交5美元會費,要辦大事的話經費還要另外籌借。孫中山四處募捐,還發起銀會集股,每股10美元,宣稱成功後收回本利百元,但這一方法效果不大,華僑認股並不積極。到1895年初孫中山回國時為止,籌得的款項僅有1300多美元,其中會費和股份隻占一小部分,個別熱心革命者的捐款反而占了主要部分,如興中會幹事鄧蔭南就變賣了自己的農場傾家相助。
大哥孫眉對這個任性的弟弟放著好好的醫生不做很是不解。他自己在檀香山奮鬥多年,已經擁有了土地6000英畝、雇工1000多人,自然覺得孫中山在不務正業。但孫眉最終還是做了讓步:既然他要去胡鬧,先由著他吧!孫眉入了興中會,還把農場的幾百頭牛以低價出售,幫助弟弟湊齊了第一筆活動經費。
在以後的歲月裏,孫眉一次次捐出家產讚助弟弟的事業,最終導致了自己的破產。而當革命成功之後,孫中山勸阻了他人擁戴孫眉出任廣東都督的做法,認為經營實業才是其所長,便寫信給兄長,勸他不要擔此大任。
1895年春,清政府在甲午戰爭中慘敗,國內人心憤激,對政府的不滿隨處可見。孫中山準備利用這個大好時機,在廣州發動武裝起義。他首先著手組織興中會香港總會,製定了起義計劃:精選3000人,以突襲方式攻占廣州,但是很快就因為事機不密失敗。10月28日淩晨,興中會組織的400多人乘船進入廣州之時,清兵已在碼頭守候搜查,起義者隻能束手就擒,史稱流產的“廣州乙未起義”。
19世紀末,風雨飄搖的清王朝雖遍體鱗傷,但根基還未被撼動,它的統治還在苟延殘喘,革命的群眾基礎非常薄弱。孫中山被迫亡命日本,隨後在海外為革命四處奔走呼號,沒有經濟來源,無力撫養妻兒,雖然他本有可能過上世人所羨慕的富足生活。
在後來的歲月裏,知識分子和洪門幫會成員構成了革命的骨幹力量。尤其是相當一部分家境優裕的留學生、軍人、教員,為了挽救河山毅然舍棄安樂的生活,拿起刀槍,甘當衝鋒陷陣的敢死士卒,直至舍棄自己的生命。
武昌起義之前的“十次革命”,大都由革命元勳黃興主持,他幾乎是無役不與。黃興的父親留給兒子的是幾百畝田產,可他將田產全部賣掉,將白花花的銀兩換了軍火鬧革命。黃興雖非職業軍人,卻是革命黨的軍事領袖,在曆次戰鬥中都身先士卒。最轟動的1911年廣州“黃花崗之役”中,黃興右手的兩根指頭被子彈打斷,他未滿19歲的長子黃一歐也不惜生命冒險參加。他把一生都獻給了國家和民族,死後家徒四壁,留給子女的是一些賬單和債務,是一句遺言:“為天下蒼生哭。”
碧血映黃花,放棄小我、成就大我的人是真正的民族精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