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1章 甘肅農村社會保障現狀及對策研究(2 / 3)

(四)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1992年1月,民政部頒布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按照“個人交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的籌資原則,以個人賬戶積累方式為主的農村養老保險工作,以縣為單位,開始在各地推廣開來。1995至1998年是農村養老保險搞得最火熱的幾年,農民參保的積極性非常高,但是到了2000年參保人數急劇下降。截至2006年底,全國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人數為5374萬人。[2]參保人數比2000年的6172萬人有所下降。[3]這次調查發現,在甘肅農村地區,36%的人不知道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問及得知這項製度的途徑時,通過電視、報紙等傳媒工具得知的人占52%,通過其他村民或朋友的人占20%,隻有28%的人是從村幹部和鄉幹部那裏得知。在問及“如果您們村現在實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製度,您打算參加不參加”時,38.09%的人回答不參加。說明甘肅農村農民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積極性不高,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全麵實行仍是一個慢長的過程。

(五)計劃生育獎勵扶助保障

2004年,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製度開始在全國5個省(市)和10個省的地級市試點。2005年,試點範圍擴大到25個省(區、市)。從2006年起,這項製度在全國範圍內全麵推行。數據顯示,①甘肅農村地區有84%的人知道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這項製度。②人們參加的心態比較複雜,主動性不高。例如當問及“知道,但不參加的原因”時,25.16%的人最少想生一個男孩,20%的人不僅想生男孩還想生女孩,21.29%的人是因為生活在女兒家或親屬家矛盾較多等原因。

(六)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

2003年農村新型合作醫療保險製度試點開始在全國推行,截至2007年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製度基本實現了我國農村地區的全覆蓋。這次調查發現,甘肅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製度實施成效顯著,截止2008年8月份,有98%的農民知道新型農村醫療保險製度,且有82.58%的人參加了這項保險,95%的人認為這項製度在農村的實行是十分必要,因為在他們看來,作為農民隻要解決看病難的問題就沒有太大的後顧之憂,因此無論是村幹部還是一般的平民百姓都是十分支持國家的這項民生工程。

(七)最低生活保障情況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製度是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貧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進行差額補助的製度。近年來,一些有條件的農村地區業已開始探索建立這一製度。據統計,截至2006年底,甘肅隻有58.1216萬人享受農村低保待遇,農村低保金支出5812.0萬元,月人均8.33元,遠遠低於全國平均水平(2004年為月人均29.1元)。[4]

三、建立健全甘肅農村社會保障的對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