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已到了非解決不可的時候了。
保障房是一個統稱,其來有自。1995年以前,最多的稱呼是“解困房”,各城市按例會將每年建設多少套解困房列入其為民辦實事的目錄。1995年,有了一個全國性的稱謂,叫做國家安居工程,當時的建設部與國家計委每年向各地下達安居工程建設指標。
1998年房改以後,改稱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再後來,大家都知道了,改稱“保障房”,中央正式名稱04“保障性安居工程”,它包括限價房、經濟適用房、公共租賃房和廉租房以及工礦棚戶區改造。有些城市沒有限價房(僅北京、廣州等極少數高房價城市建有少量限價房),有些城市沒有或很少有經濟適用房,但幾乎所有城市都應有廉租房,公共租賃房則從2010年被全力推廣。每種類型的保障房,都有其建設標準和申請、審核流程。這在當地都能公開查到。
住房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作為社會保障的一部分,當居民買不起,也租不起商品房時,政府有責任向這部分居民提供最基本的住房。這是現代公民社會的基本原理。但是,口頭上聲稱要為民辦實事的很多地方政府,卻偏偏將民生最重要的住房問題遺忘了。
住房保障是什麼時候失落的?沒有統一的時間表。在我看來,住房保障日益被忽略的時間,正與土地招拍掛製度建立的時間同步。當地價越來越高,地方政府獲取的土地收入越來越多時,投入於住房保障的資金卻越來越少。這是多麼大的諷刺。
2004年以來的這幾年,是房價上漲最為迅猛的幾年,卻是住房保障陷入停滯的幾年。本應納入住房保障的居民,收入增長緩慢,不僅在住房麵積上,而且在資產數額上,與其他群體的差距更大了。也因此,他們也陷入經濟學所稱的“相對貧困化”。
2008年我們開始為保障房補課,由於必須為過去的盲視支付成本,所以,這是一堂代價昂貴的補課。如果決策層能夠以堅強的決心,像2010年至2011年這種保障房建設規模,再持續推進5年,整個房地產市場的格局將發生根本性的變革,困擾曆年調控的很多問題也將隨之紓解。
萬科總裁鬱亮2010年12月5日接受我們采訪時說,保障房建設是對整個房地產行業的最大保護,保障房建設比例能否不斷提高是衡量此次調控是否成功的重要標誌。我想,這絕非政治作秀式的表態,而是萬科作為行業老大的前瞻性觀察。我個人非常讚同。
保障房建設已成為2010~2011年的政治任務。
實事求是地說,2010年以來的保障房建設規模,令人驚訝。
很難想象,如果沒有2008年10月推出的4萬億政府投資計劃,保障房建設會有今天如此龐大的規模。我並不是說加快保障房建設是為了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而采取的措施,而是說,保障房建設規模如此龐大,沾了4萬億“救市”資金的光。
2008年11月5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了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十項措施(“出手要快,出拳要重”的說法由此而來),第一條就是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在4萬億投資裏,坊間曾有保障房占8000億元、9000億元的說法,但並不準確。
根據國家發改委主任張平2009年3月8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發布會的介紹,在4萬億政府投資計劃中,保障性住房投資總規模為4000億元左右。從張平的介紹來看,保障房包括廉租房、林區、墾區、煤礦棚戶區改造,但沒有提到限價房、經濟適用房、公共租賃房等的投資,所以實際投資規模要遠遠大於4000億元。
2008年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除北京等極個別城市外,各地對保障房投入仍然不足。真正較大規模的保障房建設是從2009年開始的。
根據2010年3月5日全國“兩會”上的《政府工作報告》,2009年中央財政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551億元,比上年增長2倍。新建、改擴建各類保障性住房200萬套,棚戶區改造解決住房130萬套。從中央財政投入看,增幅甚大。那麼,2009年地方對保障房的投入有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