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0章 超發的貨幣很大分流入了樓市 (2)(1 / 3)

在房地產界的人士看來,貨幣政策的一部分,也是2010年房地產調控綜合手段的組成部分。我不得不提出的是,倘若包括貨幣政策轉向、M2增速回落在內的綜合調控,仍不能讓房地產價格泡沫消減到合理水平,那就標誌著,2010年開啟的此輪房地產調控仍將不可避免地走向失敗,這將是全體中國人民的悲哀,因為,我們終將為此付出更沉重的代價。

不過,2011年1月26日國務院發出的房地產再調控通知,1月28日開始的滬渝房產稅試點,以及未來5年令人驚歎的保障房建設數量,將把2011年的房地產市場帶入一個完全迥異於2010年的格局。第五章保障房重劃中國房地產版圖

2009年開始的大規模保障房建設,是一種補課式、運動式的表現。

現有保障房建設資金缺口高達數千億元,人們有理由懷疑它的不可持續性。

從政治的角度出發,不僅2010年,而且未來兩年的保障房建設任務均可完成。

為了如期完成2010~2012年的保障房任務,地方政府必須從土地收入中拿出30%~40%的資金來。同時,銀行還應提供較大比例的貸款。

曾幾何時,國家提出要建立經濟適用房為主體的住房供應體係,但無疾而終。防止保障房建設搖擺不定的最好方式,是盡快製定住房保障法。住建部說,法律的征求意見稿已起草完畢。

大規模保障房建設能再持續5年,並在此基礎上建立基本的住房保障製度,那麼,整個房地產市場的格局將為之徹底改寫。

保障房重劃中國房地產版圖我剛參加工作的時候,看到某市的年度辦實事項目,其中之一是要解決人均建築麵積3平方米以下家庭的住房問題。

10多年後的2010年6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提出,2015年以前,要將人均住房建築麵積13平方米以下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納入住房保障範圍。

這應該也算是一種進步,雖然這個進步到來得有點慢。這是因為,與過去七八年地方政府在土地收入獲得巨大收益形成強烈反差的是,政府在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問題上,長期投入不足,有些地方甚至是缺位的。

以廉租房為例。據建設部披露的數據統計,從1999年建立廉租住房製度到2007年,全國累計納入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為95萬戶,其中2007年實現68萬戶。此前,當許多城市忙著賣地,以為發展房地產市場就是發展商品房時,他們基本將住房保障拋到了腦後。

矛盾積累到一定程度,要麼突然爆發,要麼集中解決。

2007年8月7日,國務院發出《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幹意見》(2007年24號文件)。從通知內容來看,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主要包括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意見沒有提“限價房”,而從北京等城市的實踐來看,它也屬於保障房的一部分,對應的是中等收入家庭。

也許並非巧合,國務院2007年24號文件發布時,差不多正是上一輪調控前房地產市場的最高峰。房價暴漲,似乎到了無法控製的地步。而且,高房價並非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少數城市的現象,而是我國各城市普遍麵臨的現實。

一位朋友告訴我,他們老家所在的一個小城市,人均月收入不過千餘元,但房價已經達到每平方米3000多元。這在中西部很多城市已相當普遍。我們老家的縣城,很多公務員的月薪不超過1000元,但2009年平均房價就已達每平方米2000多元。

早些年,一些中小城市還可以集資建房,大部分縣城允許居民自建房。但現在,縣裏的父母官都很清楚,通過招拍掛賣出一塊地獲得的財政收入,比當地一家大型國有企業上繳的利潤都要多得多。住房,已經徹底市場化了。

也就是說,不管你是在北京、上海工作的85後,還是縣城裏的小公務員,都必須自己買房。當然,我們前麵說過,公務員買房與一般公司職員是不一樣的。

並非所有人都買得起商品房。譬如,北京月收入一兩千元的居民,對動輒兩三萬元一平方米的商品房,唯有望洋興歎。對這部分人群來說,房價與收入之間的巨大差距,幾乎令人絕望。不可避免地,房價問題構成了一種恐慌性的社會心理基礎,輿論洶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