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渝房產稅實施百日後,有好事者稱,兩個城市實際征收的房產稅稅額不及一套房產的價格,房產稅對調控房地產市場的效果“堪憂”。他們忘了,就調控房價而言,房產稅原本就隻具有“象征意義”。
2010年10月29日,在北京大學中國教育財政研究所舉辦的“財政體製與社會發展”專題討論會上,財政部科研所財政教研室主任陳穗紅等專家建議,應建立以房產稅為主的地方主體稅種,使得地方政府能夠享有穩定增長的財源。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會長聶梅生則建議將現擬議中的房產稅與土地增值稅等合並,改名為房地產稅,使之成為提供地方政府穩定財源的主力稅種之一。
或許是專家的建議已經上達。2010年12月2日,財政部稅政司綜合處處長周傳華在光大證券2011年度投資策略會上表示,房產稅可以成為地方政府重要且穩定的財政收入來源,在“十二五”期間房產稅改革將得到穩步推進,個人房產將逐步納入征稅範疇。這很像是上述專家建議的一種呼應。
但是,倘若要建立以房產稅或房地產稅為主體的稅種,僅以目前房產稅新增稅源和原來與房地產有關的稅源總額,尚不足以解決地方政府的財政需求。據財政部稅政司2011年2月1日公布的《2010年稅收收入增長的結構性分析》,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共實現收入316902億元,同比增長2826%;契稅246480億元,房產稅894億元,以上五項稅種合計為65278億元。
如果嚴格征收的土地增值稅,繼續保持2010年70%的增速,預計2011年新增的土地增值稅可達2000多億元(2010年是1276億元)。再假如2011年全國普遍對住宅開征房產稅,以上海為標準來測算,預計全國年新增房產稅1500億元(2010年非住宅類的房產稅為894億元),那麼,與房地產有關的五項稅種,2011年可在2010年基礎上可新增1500億元左右,五項稅種合計收入達到約8000億元。
也就是說,即使全國普遍開征房產稅,與房地產有關的新增稅收亦不過8000億元左右,不及年增土地收入的三分之一。僅僅做一道簡單的加減運算就可以知道,要讓新增的土地增值稅和房地產稅替代土地收入,進而讓地方政府放棄土地財政,基本是不可能實現的期望。
為什麼?我向來不憚以最大的惡意來揣測地方政府對土地收入的偏好。土地收入像是地方政府抱住的一個大西瓜,土地增值稅和房產稅則像是兩根香蕉,你要給地方政府多兩根香蕉,幫其增加新的稅收,他們當然求之不得;但你要是想用兩根香蕉,來換他們手裏的大西瓜,他們肯定是不願撒手的。
何況,新增的這些稅收,即使如數留給地方政府,他們也會覺得不夠用,因為這些年來,地方政府還欠下了巨額債務。
地方債務平台亦源自地產GDP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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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總共欠了多少債?要搞清這個問題並不容易。不過,至少有兩個公開的渠道:銀行貸款和城投債是有賬可查的。
根據銀監會的統計數據,截至2010年6月末,地方融資平台貸款達766萬億元;另外,據債券市場的統計,同期,各地城投債(含中期票據和短期融資券)餘額為48825億元,再加上財政部代發的地方政府債券2670億元,截至2010年6月月末,地方政府公開可計算的總債務已超842萬億元。
中國社科院“中國地區金融生態環境評價課題組”2010年10月31日發布的2010年金融生態環境評價報告顯示,地方政府平台貸款餘額到2010年年底可能增至9~10萬億元,到2011年年底則將達到11萬億元。2009年後,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製銀行新增平台貸款開始超越政策性銀行。
據專家介紹,2008年10月中央政府啟動4萬億政府投資後,各地迅速成立了一批融資平台,以承接大量貸款,但風險由此而加劇。
據《中國證券報》2010年10月14日報道,全國地方融資平台貸款清查結果顯示,在766萬億元地方融資平台貸款餘額中,發現有問題的地方融資平台貸款2萬餘筆,涉及貸款金額約2萬億元。這類貸款項目借款主體不合規,財政擔保不合規,或本期償還有嚴重風險,例如:貸款挪用和貸款做資本金,占比約26%。地方融資平台的風險隱患主要集中於地方財政的代償性風險。上述報道未涉及城投債的風險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