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5章 宏觀調控法(9)(2 / 3)

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應當符合《公司法》有關發行新股的條件,可以向社會公開募集,也可以向原股東配售。上市公司對發行股票所募資金,必須按招股說明書所列資金用途使用。改變招股說明書所列資金用途,必須經股東大會批準。擅自改變用途而未作糾正的,或者未經股東大會認可的,不得發行新股。

股票依法發行後,發行人經營與收益的變化,由發行人自行負責;由此變化導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

關於股票的發行價格,《證券法》規定,股票發行采取溢價發行的,其發行價格由發行人與承銷的證券公司協商確定,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

【案情簡介】

原告某印刷廠,原告某物理實驗室,被告某公司。某公司係從事物理應用技術開發的經濟實體。1993年9月,該公司自行製定了股票發行辦法,規定股票發行工作由公司報請省人民政府批準後委托銀行或由本公司辦理。但是在股票發行尚未得到主管機關批複的情況下,該公司即公開向社會發行股票,先後向某印刷廠招股12萬元,某物理實驗室招股20萬元。同時,該公司還向其他單位和個人進行了招股。10月中旬,印刷廠和物理實驗室得知該公司發行股票尚未得到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均要求退回股份。該公司拒絕,印刷廠和物理實驗室就其與該公司的股票糾紛分別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問題】

如何解決本案的糾紛?

【參考答案】

法院受理後對本案進行了審理。法院認為,被告某公司未依法取得發行股票的資格而擅自發行股票顯然違反法律規定。故依據《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七十條,判令被告某公司退還非法所籌股款共計人民幣32萬元及利息;同時法院向省人民政府發出司法建議書,建議對被告擅自發行股票的行為予以處罰。

二、證券上市

(一)股票上市的審核及程序

關於股票上市交易的條件,在《公司法》中有明確的規定。國家鼓勵符合產業政策同時又符合上市條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交易,必須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授權證券交易所依照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核準股票上市申請。

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提出股票上市交易申請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上市報告書;申請上市的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公司營業執照;經法定驗證機構驗證的公司最近3年的或者公司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告;法律意見書和證券公司的推薦書;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後,其發行人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交核準文件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提交的申請文件。證券交易所應當自接到該股票發行人提交的以上規定的文件之日起6個月內,安排該股票上市交易。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證券交易所同意後,上市公司應當在上市交易的5日前公告經核準的股票上市的有關文件,並將該文件置備於指定場所供公眾查閱。此外,上市公司還應當公告:股票獲準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東的名單和持股數額;董事、監事、經理及有關高級管理人員的姓名及其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債券的情況。上市公司喪失公司法規定的上市條件的,其股票依法暫停上市或者終止上市。

(二)債券的上市

1、債券上市的條件和程序。

公司申請其公司債券上市交易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公司債券的期限為1年以上;公司債券實際發行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公司申請其債券上市時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債券發行條件。公司申請其發行的公司債券上市交易,必須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授權證券交易所依照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核準公司債券上市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