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0章 宏觀調控法(4)(1 / 3)

6、應納稅額的計算

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進(出)口應稅貨物數量×單位完稅價格×適用稅率

7、關稅減免主要分為法定性減免,政策性減免。下列貨物經海關審查無誤,可以免稅:

(1)關稅稅額在人民幣 10 元以下的;(2)無商業價值的廣告品和貨樣;(3)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贈送的物資;(4)進出境運輸工具裝載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飲食用品;(5)因故退還的中國出口貨物;(6)因故退還的境外進口貨物。

8、關稅退還和補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可以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向海關書麵申請退稅;(1)海關誤征、多征的;(2)海關核準免稅進口的貨物,在免稅後發現有短缺情況,經海關審查認可的;(3)已征出口關稅的貨物,若未裝運出口,申報退關,經海關查驗屬實的。海關應當自接受退稅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書麵答複並通知退稅申請人。

進出口貨物完稅後,如發現少征或者漏征稅款,海關應當自繳納稅款或者貨物放行之日起1年內,向收發貨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補征。因收發貨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違反規定而造成的少征或漏征,海關在3年內可以追征。

9、納稅期限與滯納

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應在海關簽發稅款繳款憑證次日起 7日內,向指定銀行繳納稅款,逾期不繳的,除依法追繳外,由海關自到期日起至繳清稅款日止,按日征收欠繳稅款1‰的滯納金。

五、所得稅法

(一)所得稅概述

所得稅是以所得為征稅對象並由獲取所得的主體繳納的一類稅的總稱。所得稅曾長期被譽為“良稅”,幾乎所有國家都開征。它至今仍是美國等某些發達國家的至為重要的主體稅種。所得稅往往被等同於收益稅,但嚴格說來,兩者是不盡相同的。在收益稅中,以納稅人在一定期間內的純收益(或稱純所得、淨收入)額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類稅,為所得稅;而以納稅人在一定期間內的總收益(或稱總所得、毛收入)額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類稅,如我國現行的農業稅,則不能稱為所得稅,至少不能歸入嚴格意義上的所得稅。如前所述,商品稅的各個稅種主要通過計稅依據來區分,而所得稅的各個稅種則主要靠納稅主體來區分。據此,在國際上通常將所得稅分為公司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兩類。有的國際組織除將所得稅分為上述最主要的兩類外,還專門劃分出“其他所得稅”作為一類,以求盡量包含世界各國不易劃分的所得稅種類。我國的所得稅主要包括適用於內資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此外,農業稅和擬開征的社會保障稅,因其與收益或所得密切相關,許多基本原理甚為一致,因而一般也將其歸入廣義的所得稅之中。

(二)個人所得稅法

1、個人所得稅概述。個人所得稅是對個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項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於1980年9月10日由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根據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1999年8月30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第二次修正,並於當日公布生效。2005年10月27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十八次會議第三次修正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個人所得稅的基本要素大體包括:納稅人、征稅範圍、適用稅率、費用減除、稅收減免、征收管理、違章處罰等。

2、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及征稅範圍

根據稅法規定,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均應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應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具體地說,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有如下三種:(1)中國公民個人和個體工商戶;(2)在中國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外籍個人;(3)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居住不滿一年但有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的外籍個人。

個人所得稅的應稅所得,不全是個人所得,隻限於按照稅法規定應稅項目的範圍內。現行個人所得稅的應稅所得有11項:(1)工資、薪金所得;(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4)勞務報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許權使用費所得;(7)利息、股息、紅利所得;(8)財產租賃所得;(9)財產轉讓所得;(10)偶然所得;(11)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